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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velop
信息披露
Information

河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度公开招聘公告

 

关于2025年度河南省科学技术奖提名项目“高性能纤维复材提升在役结构性能关键技术及应用”的公示

关于2025年度河南省科学技术奖提名项目“高性能纤维复材提升在役结构性能关键技术及应用”的公示

 

集团总部各部门及直属中心:

由郑州大学,河海大学,河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河南郑大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四川大学,上海应用技术大学,福州大学,东南大学,河南中天高新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共同完成的“高性能纤维复材提升在役结构性能关键技术及应用”,拟由河南省交通运输厅提名,联合申报2025年度河南省科学技术奖。

根据河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2025年度河南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现对项目有关信息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5年5月23日—2025年5月29日(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自然日)

任何单位或个人对推荐项目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于公示期内书面向河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提出。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当加盖本单位公章;以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签署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凡匿名异议、非书面异议和超出期限异议不予受理。

特此公告。

 

联系人:任延凯     电话:0371-87166319

通讯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东路26号

邮编:450016

  

2025年5月23日

 

附件:提名项目公示信息

1.项目名称:

提名者:河南省交通运输厅

提名等级:一等奖

主要完成人员:张普,王海涛,庞育阳,陶向华,史健喆,熊浩,杨朝旭,刘烨,袁冻雷,王国林,张冬,朱虹,苏艳丽,郝彤,关铁铮

主要完成单位:郑州大学,河海大学,河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河南郑大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四川大学,上海应用技术大学,福州大学,东南大学,河南中天高新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主要知识产权和标准规范等目录(不超过10件)

知识产权(标准)类别

知识产权(标准)

具体名称

国家

(地区)

授权号(标准编号)

授权日期(标准发布日期)

证书编号

(标准批准发布部门)

权利人

(标准起草单位)

发明人

(标准起草人)

专利(标准)有效状态

发明授权

 

纤维复合材料蠕变控制方法、纤维复合材料及加固方法

中国

ZL202210484525.1

2023-03-14

第5769194号

河海大学

史健喆

有效

发明授权

一种FRP板-基体粘结试件制作装置及制作方法

中国

ZL201910116886.9

2024-04-05

第6868682号

河海大学

王海涛

有效

发明授权

一种高空作业混凝土圆形屋顶的施工平台

中国

ZL201811586378.9

2024-02-20

第6726464号

河南郑大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张普,涂雅筝,董新胜

有效

发明授权

碳纤维预应力杆件的张拉装置及张拉方法

中国

ZL202110719144.2

2022-12-09

第5632558号

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

熊浩,许国文,亓立刚,白洁,葛杰

有效

发明授权

焊缝抗疲劳性能加强结构及其加强方法

中国

ZL202110147092.6

2023-02-03

第5726464号

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

熊浩,许国文,亓立刚,白洁,葛杰

有效

发明授权

一种预应力FRP板反向张拉锚固组件及其使用方法

中国

ZL202010061550.X

2024-03-26

第6832579号

河海大学

王海涛,卞致宁,刘赛赛,王志成

有效

发明授权

一种单楔形夹片式预应力FRP板锚具及加固钢梁的方法

中国

ZL202110345809.8

2022-09-20

第5464147号

河海大学

王海涛,朱长玉,刘赛赛,陈敏生,卞致宁

有效

发明授权

碳纤维预应力杆件的张拉装置及张拉方法

中国

ZL202110719144.2

2022-12-09

第5632558号

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

熊浩,许国文,亓立刚,白洁,葛杰

有效

发明授权

一种既有钢筋混凝土框架梁柱节点的抗震加固方法

中国

ZL201610919376.1

2019-06-25

第3428957号

上海应用技术大学

王国林,陈明珠,丁文胜,祁尚远

有效

团统标准

《空心板梁维修加固技术规程》

中国

T/CCTAS 191-2025

2025-02实施

中国交通运输协会

河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河南省中工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河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信阳分公司等

陶向华,袁冻雷,林根法,杨朝旭,郝孟辉,袁超,赵鑫,涂慧慧,李伟,罗仕刚,周姗姗,张鸿志,毕伟涛,马瑞杰,韩永超,胡志华,孙劲晖,李油油,李光辉,王统宁,张畅,米世忠,汪德才,孙铭阳

有效

 

论文(专著)目录

序号

论文专著名称/

刊名/ 作者

年卷页码(xx年xx卷xx页)

发表时间

通讯作者

第一作者

第一署名单位

国内作者

他引总次数

检索数据库

中科院JCR

分区

核心

期刊

1

Experimental study on the interfacial bond behavior of FRP plate-high-strength concrete under seawater immersion/

Construction and Building Materials/Pu Zhang, Yi Hu, Yuyang Pang*, Danying Gao, Qingfeng Xu, Shuangquan Zhang, Shamim Ahmed Sheikh

2020年259卷119799

2020.10.30

庞育阳

张普

郑州大学

张普,胡一、庞育阳、高丹盈、许清风、张双全

11

SCI

1区TOP

否

2

Enhancing mechanical properties of engineering cementitious composite by defoamer/ Construction and Building Materials/Pu Zhang, Junmin Hu, Jixing Yu, Yiwei Weng, Dong zhang*

2022年339卷127670

2022.07.11

张冬

张普

郑州大学

张普,胡俊敏,于吉星,翁毅伟,张冬

19

SCI

1区TOP

否

3

Experimental study on the bond behavior of the CFRP plate-ECC-concrete composite interface under freeze–thaw cycles/ Construction and Building Materials/Pu Zhang, Jiaqi Shang, Jiajun Fan*, Qizhuang Chen, Hong Zhu, Danying Gao, Shamim Ahemd Sheikh.

2022年316卷125822

2022.01.17

范家俊

张普

郑州大学

张普、尚佳琦、范家俊、陈启壮、朱虹、高丹盈

23

SCI

1区TOP

否

4

Effects of the liquid rubber modified adhesive on the bond-slip response of the CFRP-steel interface/Journal of Building Engineering/Yuyang Pang, Zhenqi Li, Qiang Wang, Biao Qi

2023年66卷105857

2023.05.01

王强

庞育阳

郑州大学

庞育阳、李振奇、王强、祁彪

9

SCI

2区

否

5

Experimental study on the shear performance of the CFRP plate-ECC-concrete composite interface/ Journal of Building Engineering/Pu Zhang, Jiaqi Shang, Jiajun Fan*, Qizhuang Chen, Hong Zhu, Danying Gao, Shamim Ahemd Sheikh..

2021年45卷53-71页

2021.11.22

范家俊

张普

郑州大学

张普、尚佳琦、范家俊、陈启壮、朱虹、高丹盈

11

SCI

2区

否

6

Interfacial bonding performance of CFRP sheet reinforced corroded steel plates under fatigue loading / Construction and Building Materials /Pu Zhang, Haoxiang Li, Ye Liu*, Xianghua Tao, Yuanhao Qi, Shamim Ahmed Sheikh

2025年471卷1 40607

2025.04.11

刘烨

张普

郑州大学

张普、李昊翔、刘烨、陶向华、祁远浩

1

SCI

1区TOP

否

7

Flexural behavior of RC beams strengthened with CFRP sheets and ECC material/ Structures/Pu Zhang, Yanli Su*, Jiaqi shang, Zhongchen Xu, Tong Hao*, chang Wu, Shamim Ahmed Sheikh.

2024年61卷106015

2024.05.01

苏艳丽、郝彤

张普

郑州大学

张普、苏艳丽、尚佳琦、徐忠臣、郝彤、吴畅

3

SCI

2区

否

8

FRP板-混凝土湿黏结界面性能的试验研究与数值模拟/土木工程学报/张普,高丹盈,朱虹

2013年46卷108-114页

2013.05.10

高丹盈

张普

郑州大学

张普,高丹盈,朱虹

30

EI

中文

否

 

合计

107

 

 

 

 

 

关于2025年度河南省科学技术奖提名项目“复杂环境下混凝土断裂理论及测试技术与装备”的公示

关于2025年度河南省科学技术奖提名项目“复杂环境下混凝土断裂理论及测试技术与装备”的公示

 

集团总部各部门及直属中心:

由郑州大学、水利部 交通运输部 国家能源局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重庆大学、河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信阳市灵石科技有限公司、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完成的“复杂环境下混凝土断裂理论及测试技术与装备项目,拟由河南省水利厅提名,联合申报2025年度河南省科学技术奖。

根据河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2025年度河南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现对项目有关信息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5年5月23日—2025年5月29日(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自然日)

任何单位或个人对推荐项目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于公示期内书面向河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提出。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当加盖本单位公章;以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签署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凡匿名异议、非书面异议和超出期限异议不予受理。

特此公告。

联系人:任延凯     电话:0371-87166319

通讯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东路26号

邮编:450016  

 

2025年5月23日

 

附件:提名项目公示信息

2025年河南省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公示材料

项目名称

复杂环境下混凝土断裂理论及测试技术与装备

提名者

河南省水利厅

奖励类别

科学技术进步奖

拟提名等级

一等奖

一、主要知识产权和标准规范目录

知识产权(标准)类别

知识产权(标准)具体名称

国家(地区)

授权号(标准编号)

授权日期(标准发布日期)

证书编号

(标准批准发布部门)

权利人(标准起草单位)

发明人(标准起草人)

专利(标准)有效状态

发明

专利

Real environment generator for testing concrete fracture performance

澳大

利亚

2020101439

2020-08-12

2020101439

Nanjing Hydraulic Research Institute

Xiangqian Fan; Shaowei Hu; Jun Lu

有效

发明

专利

一种地聚合物砂浆与混凝土界面粘结性能的评估方法

中国

CN11311563B

2023-02-24

5750704

郑州大学

张鹏;高真;郭进军;王娟;王珂珣;郑元勋;袁鹏

有效

发明

专利

双场耦合下的混凝土损伤断裂性能测试方法

中国

CN105043865B

2017-08-25

2599018

水利部交通运输部国家能源局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

胡少伟;陈启勇

有效

发明

专利

一种用于确定钢板与混凝土法向粘结参数的试验方法

中国

CN110987791B

2021-02-19

4259500

重庆大学

胡少伟;薛翔;孙岳阳;黄逸群;齐浩;李文昊;汪旭

有效

软件

著作权

基于概率分布方法的ABAQUS网格单元混凝土多参数损伤塑性本构关系随机赋值软件V1.0

中国

2024SR0534277

2024-01-23

12938150

郑州大学

胡少伟;李景浩;胡钰泉

有效

软件

著作权

混凝土二维细观等效单元材料参数及其概率分布计算软件V1.0

中国

2024SR0537264

2024-01-12

12941137

郑州大学

胡少伟;李景浩;胡钰泉

有效

软件

著作权

ABR埋地给排水管道损伤评估软件V1.0

中国

2024SR0177690

2023-11-05

12581563

郑州大学

胡少伟;唐鹏飞;胡钰泉;单常喜

有效

发明

专利

基于空间8节点墙单元的结构变形分解方法

中国

CN114186310B

2024-09-06

7348879

郑州大学

孙攀旭;赵瑞青;聂佩江;严亚丹;王东炜

有效

发明

专利

一种楔入劈拉法混凝土试验装置

中国

CN103900901B

2014-03-10

2136124

水利部交通运输部国家能源局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

胡少伟;谢建峰

有效

发明

专利

一种快速修补砂浆及其制备方法

中国

CN112679183B

2022-06-03

5201511

信阳市灵石科技有限公司

王明明;孟旭燕;朱帮坤;宋智慧;黄安路

有效

二、论文专著目录

序号

论文专著名称/

刊名/ 作者

年卷页码

(xx年xx卷xx页)

发表时间

通讯作者

第一作者

第一署名单位

国内作者

他引总次数

检索数据库

中科院JCR

分区

核心

期刊

1

Modification effects of carbon nanotube dispersion on the mechanical properties, pore structure, and microstructure of cement mortar/ Materials/ Shaowei Hu, Yaoqun Xu, Juan Wang, Peng Zhang, Jinjun Guo

2020年13卷1101

2020-03-02

Juan Wan

Shaowei Hu

Zhengzhou University

Shaowei Hu, Yaoqun Xu, Juan Wang, Peng Zhang,Jinjun Guo

22

1.SCI(科学引文索引)

三区

是

2

Influence of fibers on the mechanical properties and durability of ultra -high performance concrete: A review/Journal of Building Engineering/Chengcheng Wen, Peng Zhang, Juan Wang, Shaowei Hu

2022年52卷104370

2022-03-21

Peng Zhang

Chengcheng Wen

Zhengzhou University

Chengcheng Wen, Peng Zhang, Juan Wang, Shaowei Hu

127

1.SCI(科学引文索引)

二区

是

3

Feasibility of Deformation Monitoring for Acrylate Polymer Blended with Poly Resin Pipes (ABR) under External Load and Soil Collapse Using FBG Strain Sensing Technology/ Structural Control and Health Monitoring/ Shaowei Hu, Yuxiao Ye, Yuquan Hu, Changxi Shan, Wenhao Li

2024年2024(1)卷9609908

2024-07-25

Yuquan Hu

Shaowei Hu

Zhengzhou University

Shaowei Hu, Yuxiao Ye, Yuquan Hu, Changxi Shan, Wenhao Li

0

1.SCI(科学引文索引)

二区

是

4

Quantitative Relationship Between Strength and Porosity of Nano- Silica- Modified Mortar Based on Fractal Theory/ Fractal and Fractional/ Shaowei Hu,Yi Liao,Yaoqun Xu, Juan Wang

2024年, 8卷, 694

2024-11-26

Yaoqun Xu

Shaowei Hu

Zhengzhou University

Shaowei Hu,Yi Liao,Yaoqun Xu, Juan Wang

0

1.SCI(科学引文索引)

一区

是

5

Evaluation of concrete fracture procedure based on acoustic emission parameters/ Construction and Building Materials/ Shaowei Hu, Jun Lu, Feipeng Xiao

2013年47卷1249-1256

2013-07-09

FeipengXiao

ShaoweiHu

Nanjing Hydraulic Research institute

Shaowei Hu, Jun Lu, Feipeng Xiao

47

1.SCI(科学引文索引)

一区

是

6

Study on the bilinear softening mode and fracture parameters of concrete in low temperature environments/ Engineering Fracture Mechanics/ Shaowei Hu, Bing Fan

2019年211卷1-16

2019-02-10

Bing Fan

Shaowei Hu

Nanjing Hydraulic Research institute

Shaowei Hu, Bing Fan

25

1.SCI(科学引文索引)

二区

是

7

Determining concrete fracture parameters using three-point bending beams with various specimen spans/ Theoretical and Applied Fracture Mechanics/ Yangyang Yin, Yanmin Qiao, Shaowei Hu

2020年107卷102465

2020-02-14

Shaowei Hu

Yangyang Yin

Hohai University

Yangyang Yin, Yanmin Qiao, Shaowei Hu

48

1.SCI(科学引文索引)

二区

是

8

Four point bending tests for the fracture properties of concrete/ Engineering Fracture Mechanics/ Yangyang Yin, Yanmin Qiao, Shaowei Hu

2019年211卷371-381

2019-03-08

Shaowei Hu

Yangyang Yin

Hohai University

Yangyang Yin, Yanmin Qiao, Shaowei Hu

62

1.SCI(科学引文索引)

二区

是

主要完成人员

胡少伟、范向前、张鹏、胡钰泉、叶宇霄、许耀群、孟旭燕、孙攀旭、单常喜、齐浩、赵雅宏、罗齐鸣、李光辉、闫东、张润

主要完成单位

郑州大学、水利部 交通运输部 国家能源局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重庆大学、河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信阳市灵石科技有限公司、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河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印发《安全隐患报告奖励管理办法 (试行)》的通知

河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关于印发《安全隐患报告奖励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集团所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集团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充分调动干部职工和社会公众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有效遏制和预防生产安全事故,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关于推动建立完善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的意见》,集团制定了《安全隐患报告奖励管理办法》(试行),现予以印发,请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安全生产部反馈。 

电  话:0371-87165014   


2025年1月5日

河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印发《安全隐患报告奖励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豫交集团安〔2025〕3号.pdf


郑州至南阳高速郑州至许昌段项目穿越望京楼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段变更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本公示

根据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印发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环办〔2013〕103号)现将《郑州至南阳高速郑州至许昌段项目穿越望京楼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段变更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网上公示。

郑州至南阳高速郑州至许昌段项目穿越望京楼水库水源保护区段位于河南省郑州市新郑市,线路桩号范围为K10+500~K16+340,线路长5.84km,其中K10+500~K13+860.5为高架段,采用100km/h的设计速度,路基宽度33.5 米;K13+860.5~K16+340为路基段,设计速度120 km/h,路基宽度34.5m,同时涉及服务设施为郑州南部新城互通匝道收费站管养中心。

1、建设单位名称:河南省郑许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联系人:梁工

电话:13703950393

邮箱:2066267089@qq.com

2、环评单位名称:北京中气京诚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工

电话:15301341336

邮箱:88120596@qq.com

3、查阅方式和途径

郑州至南阳高速郑州至许昌段项目穿越望京楼水库水源保护区段变更环境影响报告书和公参说明下载链接如下:

下载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Eru9e-vxbQGcrewEweyTeg?pwd=6rqe

提取码: 6rqe

4、公众提出意见的截止时间

开始于2025年1月13日,截止于2025年1月17日,共5个工作日。

 

 

                                       2025年1月13日

河南省郑许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省管企业负责人2023年度薪酬情况

薪酬情况.jpg

省属(管)企业工资分配信息披露表

1735610754005.jpg

郑州至南阳高速郑州至许昌段项目穿越望京楼水库水源保护区段变更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信息第二次公示

郑州至南阳高速郑州至许昌段项目穿越望京楼水库水源保护区段位于河南省郑州市新郑市,线路桩号范围为K10+500 ~K16+340,线路长5.84km,其中K10+500~K13+860.5为高架段, 采用100km/h的设计速度,路基宽度33.5 米;K13+860.5~K16+340为路基段,设计速度120 km/h, 路基宽度34.5m。同时变更段涉及服务设施为郑州南部新城互通匝道收费站管养中心。

郑州至南阳高速郑州至许昌段项目穿越望京楼水库水源保护区(原名为郑州至南阳高速郑州至许昌段项目穿越老观寨水库水源保护区)变更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编制完成,现依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要求就建设项目有关信息进行公告,征求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

一、 查阅方式和途径

郑州至南阳高速郑州至许昌段项目穿越望京楼水库水源保护区段变更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下载链接如下。

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bXO32mIbqN5_X7E4DTWnJw 提取码: e3wt

二、 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如需查阅本项目纸质环境影响报告书,可与建设单位联系。联系电话:13703950393,联系人:梁工。

三、 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受本项目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关注本项目的单位团体

四、 公众意见表链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网络下载链接: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 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途径

公众可通过以下方式和途径反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的意见和建议:①电话反馈;②发送电子邮件;③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六、 公众提出意见的截止时间

开始于2024年12月23日,截止于2025年1月6日,共10个工作日。

七、 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河南省郑许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高桥营街道北环西路

邮编:461000

联系人:梁工

电话:13703950393

联系邮箱:2066267089@qq.com

环评单位:北京中气京诚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清路9号汇智大厦10层1单元1103

邮政编码:100085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15301341336

电子邮箱:88120596@qq.com


河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高层次人才引进拟录用人员公示

按照河南交投集团2024年高层次人才引进方案,经过资格审查、面试、背景调查、体检等程序,现将各岗位拟录用人员予以公示。

19076f2943f97a17ce4268cf4a335cd.png

如发现有影响录用的情况或问题,可在公示期内向河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反映。反映问题应用真实的姓名、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以便及时反馈。对线索不清的匿名电话,公示期间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2024年12月13日至2024年12月20日

监督电话:0371-87165695

                      河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13日


河南交投港航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下岗位拟聘用人员公示

按照河南交投港航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下岗位公开招聘实施方案,经过资格审查、面试、背景调查、体检等程序,现将中层及以下岗位拟聘用人员予以公示。

 1731459590733.jpg 

如发现有影响聘用的情况或问题,可在公示期内向河南交投港航有限公司反映。反映问题应用真实的姓名、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以便及时反馈。对线索不清的匿名电话,公示期间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2024年11月13日至2024年11月19日

监督电话:0371-87165682

 

河南交投港航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13日


河南交投集团2024年高层次人才引进公告

     一、单位简介

(一)河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河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投集团)是河南省交通基础设施领域的省管重要骨干企业,注册资本500亿元,荣获“2024年中国企业500强”第225位,“2024中国服务业企业500强”第77位,“2024年河南服务业企业100强”第1位。

交投集团当前正全面加快战略转型,强力构建四大平台:综合交通投融资平台、现代物流投融资平台、交通资产运营平台、交通科技创新平台;打造七大板块:高速公路、内河航运、新能源、现代物流、产业发展、科技创新、金融服务。

交投集团直属单位66家,国家级科技创新平台(河南分中心)2个,博士后科研工作站1个,各类用工近4万人,管辖省内外收费公路总里程约6466公里,其中,省内高速公路6301公里,约占全省通车高速公路总里程的75%。截至2023年底,集团总资产突破7000亿元,营收1150亿元,主体和债项AAA评级。

  (二)河南交投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河南交投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设集团)隶属河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是一家以高速公路养护为中心,集高速公路建设施工、路用材料及养护机械设备研发与智造为一体的大型国有企业。注册资本16310.5万元,荣获“2017年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建设集团具备路基路面养护甲级、桥梁养护甲级、隧道养护甲级、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专业承包壹级等20余项施工资质;可开展高速公路路面工程、交通工程、预防性养护工程、路面冷热再生养护工程以及材料供给、试验检测等多项业务。

    建设集团下设6个子公司、4个分公司,各类用工5000余人,其中,经营管理和专业技术人员超1000人,各类先进机械设备3000余台(套)。目前承担省内外5480公里高速公路养护业务,其中,承担省内5339公里高速公路养护业务,占河南高速公路通车总里程的65%,是河南省高速公路养护行业的排头兵。

    (三)河南交通技术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河南交通技术咨询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咨询集团)隶属河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是一家涵盖设计、检测、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交(竣)工验收为一体的综合性大型国有企业。

咨询集团具备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综合甲级检测资质、工程设计公路行业甲级资质、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甲级监理资质2个、公路工程机电专项监理资质等29项资质。取得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1个,培育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2个,申报创新型中小企业1个,成立省级技术研发平台2个,市级平台2个,取得实用新型专利38项(发明专利4项),出台团标、工法11项,计算机软著14项,承接交通强国试点项目7个。  

咨询集团下设6个子公司(含1个控股子公司),各类用工2000余人,其中,持证专业技术人员超1000人。连续多年承担着河南省6400多公里高速公路日常养护及专项工程的施工监理业务和道路、桥梁的技术状况检测评定、专项设计等技术服务工作。

    (四)河南中天高新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河南中天高新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天公司)隶属河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金1亿元,是交投集团旗下唯一一家专注智慧交通产品研发生产的高新技术企业。

中天公司具备公路交通工程(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专业承包壹级、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壹级等各类行业资质16项,ISO认证体系6项,拥有交通运输部及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施工企业信用AA等级。

中天公司下设2个子公司、5个分公司,各类用工650人。连续多年维护服务我省高速公路机电信息智能化业务6466公里,截至2024年6月,总资产达10.92亿元,累计实现营业收入36.73亿元,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和较强的交通建设综合实力。

二、引进计划

2024年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为18个岗位20个人,具体岗位、职责及岗位要求请扫描下方二维码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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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引进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能够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政治立场坚定。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有强烈的使命感和责任感,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能忠实地执行董事会决议,自觉维护企业及股东的利益,有良好的职业信誉和诚信记录。

3.具有较强的专业能力。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和专业知识,有相关实际工作和科研经验者优先。

4.具有良好的身心素质。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心理承受与调适能力较强。

四、薪酬福利

1.薪酬待遇:薪酬按引进录用岗位执行相应标准,具体根据分配单位和岗位确定。

2.社保福利:六险二金、差旅补贴、带薪年假、绩效奖金、健康体检等。

3.人才补贴:可享受郑州市人才补贴政策,以郑州市最新文件为准。

4.其他事宜面谈。

五、引才程序

本次人才引进工作按照在线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背景调查→体检→公示→入职等程序进行。

六、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日起至2024年11月15日。

2.报名方式:请登录网址:https://hnjttz.hnnyrl.com或扫描下方二维码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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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报名资料:

(1)①本人身份证扫描件;②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国内学历还需提供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学位认证报告;国(境)外学历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③职(执)业资格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④论文、专利、专著目录及代表性论著;⑤硕士、博士毕业论文摘要(博士后请提供工作报告摘要)、代表性科研成果、业绩成果证明、获奖证书、任职证明等相关材料(如有)。

(2)请报名人员将以上材料按照PDF电子版形式上传,点击上方链接投递材料。报名人员个人资料仅用于此次人才引进,我们承诺为应聘人员保密。

(3)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严禁重复投递。

七、其他事项

1.资格审查贯穿引才全过程。应聘人员应提供真实有效的相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2.凡在规定时间内,无法取得联络或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报名、面试、背景调查、体检等环节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未通过各环节的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3.咨询电话:0371-69337693(工作日8:00-12:00;14:30-17:30)。


郑州至南阳高速郑州至许昌段项目穿越老观寨水库水源保护区段变更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关于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48号)等相关规定,现对郑州至南阳高速郑州至许昌段项目穿越老观寨水库水源保护区段变更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相关信息进行第一次公示,具体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郑州至南阳高速郑州至许昌段项目穿越老观寨水库水源保护区段变更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郑州至南阳高速郑州至许昌段起点位于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南部,S103与郑州市绕城高速交叉处,设置十八里河枢纽互通与郑州市绕城高速相交,终点位于许昌市建安区灵井镇岗王村北,设置灵井枢纽互通与盐洛高速相交,路线全长64.323公里,穿越老观寨水库水源保护区段位于郑州市新郑市,桩号 K12+000~K16+000,全长约4km。

建设内容:本项目建设内容包含道路工程、桥涵工程、交叉工程、排水工程、交通工程、绿化环境保护工程等。

建设规模:本项目道路等级为高速公路,双向六车道,穿越老观寨水库水源保护区路段K14+276以北设计车速为100km/h,整体式路基宽33.5m;K14+276以南设计车速为120km/h,整体式路基宽34.5m。该路段设置1座互通式立交为郑州南部新城互通,并配套匝道收费站;涉及冯寺大桥127m、龙湖高架桥部分路段约1.85km及涵洞2处,其他为路基。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河南省郑许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高桥营街道北环西路

邮编:461000

联系人:梁浩森

电话:13703950393

电子邮箱:2066267089@qq.com

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北京中气京诚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清路9号汇智大厦10层1单元1103

邮政编码:100085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15301341336

电子邮箱:88120596@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可自行登录生态环境部网站,在“关于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公告”网页下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链接如下: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意见反馈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河南省郑许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31日


河南交投港航有限公司经理层岗位拟聘用人员公示

按照《河南交投港航公司经理层岗位人员公开招聘实施方案》规定,经过简历筛选和资格审查、面试、组织考察/背景调查、体检等程序,现将经理层岗位拟聘用人员予以公示。 

公司

岗位

拟聘用人员

河南交投港航有限公司

副总经理

缪小强

河南交投港航有限公司

副总经理

朱弘

如发现有影响聘用的情况或问题,可在公示期内向河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反映。反映问题应用真实的姓名、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以便及时反馈。对线索不清的匿名电话,公示期间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2024年8月28日至2024年9月4日

监督电话:(0371)87165682


河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接收沙颍河周口至省界航道提升工程的公告

2024年7月23日,河南中豫国际港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豫国际港务集团)与河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交通投资集团)签订《沙颍河周口至省界航道提升工程移交框架协议》,河南交通投资集团接收中豫国际港务集团沙颍河周口至省界航道提升工程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本项目移交基准日为2024年7月31日。

中豫国际港务集团明确项目业主单位河南中豫航道有限公司负责本次移交工作,河南交通投资集团明确河南交投港航周口港务有限公司负责本次接收工作,移交内容包括列入本项目项下的资产、合同、工程技术档案等。

如有与中豫国际港务集团及项目业主关于本项目债权债务的争议,请及时沟通化解。

特此公告。

河南交投港航周口港务有限公司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朱志昌

联系电话:15514581369


2023年度“感动集团人物”拟表彰人选公示

根据集团2023年度“感动集团人物”评选工作安排,经集团党委会研究确定,现将2023年度“感动集团人物”拟表彰人选公示如下,请予监督。

单位职务

姓名

性别

年龄

郑洛项目质量安全部经理

齐爱娴

女

49

咨询集团试验检测有限公司职员

杨传嵩

男

40

原高发信阳公司光山

路产管理大队大队长

朱  彬

男

47

服务区公司郑州服务区经理

张旗林

男

43

建设集团实嘉公司总经理

李新伟

男

51

原高发郑州分公司

养护管理部经理

刘成永

男

44

中原高速航空港分公司郑州南收费站站长

林向阳

男

56

原高发安新分公司

鹤壁收费站站长

胡元征

男

45

集团驻济源市大峪镇王庄村工作队队员(原高发郑新黄河大桥分公司运维中心党支部书记)

谭鹏国

男

52

原交发郑州分公司航海路收费站班长

史永欢

男

33

 

公示期限:2024年6月11日至6月17日

监督电话:0371-87165191

 

 

 

2024年6月11日


河南交投港航有限公司2024年社会招聘公告

为加强港航投资项目投融建管营统一管理,高标准促进航运板块健康发展,打造具备一流港航基础设施、一流航运技术装备的现代化、智能化、专业化的集装箱专业港口,按照“总部+二级专业化投资平台+三级建设运营公司”发展思路,河南交通投资集团将内河航运确定为集团战略转型的7大板块之一,批准成立河南交投港航有限公司。

根据河南交投港航有限公司发展实际,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人才,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8岗,共计8人,详见下表:

序号

招聘岗位

学历要求

招聘人数(人)

1

分管工程副总经理

本科及以上

1

2

分管运营副总经理

本科及以上

1

3

工程技术部经理

本科及以上

1

4

运营管理部经理

本科及以上

1

5

设备信息部经理

本科及以上

1

6

工程技术部职员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1

7

运营管理部职员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1

8

设备信息部职员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1

注:各岗位职责与任职条件详见附件《河南交投港航有限公司2024年社会招聘岗位一览表》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有强烈的使命感和责任感,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能忠实地执行董事会决议,自觉维护企业及股东的利益,有良好的职业信誉和诚信记录;

3.专业能力强,熟悉相关业务,具有胜任岗位工作需要的知识、经验、能力和素质;

4.具有较强的业务能力。有战略思维和创新思维,具备较强的企业发展规划设计能力、决策能力、执行能力、组织协调能力;

5.具有较丰富的职业经历。有市场认可、公认度较高的成功任职经历;

6.具有良好的身心素质。有健康的身体和职业心态,心理承受与调适能力较强,能够适应复杂环境,胜任繁重工作。

(二)岗位素质条件

1.副总经理岗位任职条件

(1)年龄50周岁及以下(1974年5月1日以后出生);

(2)本科及以上学历;

(3)具有港口、航道建设、港口物流等相关管理经验,从事相关行业管理5年及以上;

(4)须现任央企、省管企业所属同层级副职领导人员或具有一定规模其他类型企业副职;或下一层级正职岗位工作累计3年及以上,未满3年的一般应当在下一层级正职岗位和副职岗位工作累计5年及以上;

(5)条件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

2.部门经理任职条件

(1)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4年5月1日以后出生);

(2)本科及以上学历;

(3)具备岗位要求的相关专业背景;

(4)具有港口、航道工程建设、港口物流等相关行业管理3年及以上经验;

(5)条件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

3.一般工作人员任职条件

(1)硕士研究生不超过28周岁(1996年5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5周岁(1989年5月1日以后出生);

(2)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3)具备岗位要求的相关专业背景;

(4)条件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与招聘

1.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年最新修订)第一百七十八条所列情形之一的;

2.国家法律法规、党纪政纪和有关政策另有规定不能担任企业领导人选职务的;

3.应聘前任职期间,对企业经营管理不善,导致安全、质量等重大责任事故,或造成国有资产严重流失和重大经济损失的;

4.个人在企业经营管理活动中有不诚信记录的;

5.被监管部门处罚或列入黑名单的;

6.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宜报名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本次按照发布公告、统一报名、资格审核、面试、确定背景调查对象、背景调查和体检、确定拟聘用人选、公示等程序实施。

(一)发布公告

本次招聘公告通过河南交通投资集团官网(www.hnjttz.com)、黄河人才公众号等渠道进行发布宣传。

(二)统一报名

本次报名采用线上报名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并在报名渠道中填写“是否愿意接受调剂”选项。

1.报名时间

2024年5月30日-2024年6月7日17:0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方式

登录黄河人才网(www.huanghehr.com)搜索“河南交投港航有限公司”在相应公司及岗位投递简历,此网站为本次招聘唯一官方报名渠道。

3.报名需提交材料

在投递岗位时,需将以下所有材料统一打包压缩,并将压缩文件命名为“岗位名称+姓名”,通过黄河人才网上传到简历附件。

(1)近期免冠证件照(一寸电子蓝底彩照);

(2)身份证(正反面扫描在一张A4纸中);

(3)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国内学历还需提供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学位认证报告,国(境)外学历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4)专业技术职称、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

(5)业绩证明材料及个人荣誉证明等。

(三)资格审核

根据本次招聘中的报名基本条件及应聘岗位的任职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通过资格审核者将通知进入面试环节。

(四)面试

面试包含初试、复试。面试最终成绩按照复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名,最终按照1:1比例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选。

(五)确定背景调查对象

根据复试成绩,按照拟聘用人数与背景调查人数1:1的比例,确定背景调查人选。

(六)背景调查和体检

对进入本环节人选进行背景调查,并安排体检。背景调查、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如递补,按报考同一招聘岗位人选的复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确定拟聘用人选

根据面试成绩、背景调查和体检等情况,综合分析,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

(八)公示

对拟聘用人选名单进行公示,周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四、薪酬待遇

按照企业相关薪酬制度执行,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社会保险与相关福利待遇。

五、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提交所有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凡弄虚作假或条件不合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

(二)本次招聘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应聘人员应保持电话畅通,因联系不上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自行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初试、复试等程序的人选,不再另行通知。

(三)咨询电话:0371-55619083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

 

附件:《河南交投港航有限公司2024年社会招聘岗位一览表》


附件:

河南交投港航有限公司2024年社会招聘岗位一览表

序号

招聘岗位

招聘人数

岗位职责

岗位要求

年龄

学历

专业

岗位条件

1

分管工程

副总经理

1

1.协助执行董事、总经理开展项目建设管理工作;

2.组织分管部门开展项目建设管理工作;

3.及时了解掌握分管部门的工作情况,对存在的问题及时督促解决;

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50周岁及以下(1974年5月1日以后出生)

本科及以上

港口与航道工程、海岸工程、土木工程建设、工程管理等相关专业

1.具有港口、航道建设管理经验,从事相关行业管理5年及以上(具有港口运营管理经验者优先);

2.须现任央企、省管企业所属同层级副职领导人员或具有一定规模其他类型企业副职;或下一层级正职岗位工作累计3年及以上,未满3年的一般应当在下一层级正职岗位和副职岗位工作累计5年及以上;

3.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国家认可的相应等级执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者,同等条件下优先。

2

分管运营

副总经理

1

1.协助执行董事、总经理开展项目管理工作 ;

2.组织分管部门开展项目运营管理工作;

3.及时了解掌握分管部门的工作情况,对存在的问题及时督促解决;

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50周岁及以下

(1974年5月1日以后出生)

本科及以上

电力工程、电气自动化工程、机电一体化、土木工程建设、工程管理、物流等相关专业

1.具有港口、港口物流等运营管理经验,从事相关行业管理5年及以上;

2.须现任央企、省管企业所属同层级副职领导人员或具有一定规模其他类型企业副职;或下一层级正职岗位工作累计3年及以上,未满3年的一般应当在下一层级正职岗位和副职岗位工作累计5年及以上;

3.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国家认可的相应等级执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者优先者,同等条件下优先。

3

工程技术部

经理

1

1.负责集团港口及相关水运项目的规划,设计、施工、变更和后期维护工作,对项目工期、质量、成本、进度提出有效建议,确保项目按时、按质、按量完成;

2.制定、组织实施本部门年度工作计划;

3.编制和审批公司项目施工、质量管理、工程设备采购工作计划;

4.开展设计变更管理及技术研发体系建设研发成果转化工作;

5.定期总结分析项目施工任务完成情况,及时解决项目施工活动中遇到的问题;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40周岁及以下(1984年5月1日以后出生)

本科及以上

港口与航道、海岸工程、土木工程建设、工程管理专业、水利水电工程等相关专业

1.具有港口、航道工程建设管理3年及以上经验(具有港口运营管理经验者优先);

2.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国家认可的相应等级执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者,同等条件下优先。

4

运营管理部

经理

1

1.负责制定港口运营管理的战略规划,优化运营流程,提升港口整体运营效率和服务水平;

2.实时监控港口运营情况,包括船舶进出港、货物装卸、堆场管理等,确保运营活动有序进行;负责港口资源的调度和分配,确保资源的高效利用;

3.建立并维护与客户的良好关系,了解客户需求,提供优质服务;处理客户投诉和纠纷,提升客户满意度;

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40周岁及以下(1984年5月1日以后出生)

本科及以上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土木工程建设、工程管理、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物流等相关专业

1.具有港口、港口物流等运营管理3年及以上经验;

2.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国家认可的相应等级执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者,同等条件下优先。

5

设备信息部

经理

1

1.负责制定自动化智能化技术的研发和应用 办法;

2.负责拟定信息设备采购计划;

3.制定机械设备、信息系统和网络设施的管理维护标准;

4.组织生产操作人员培训,管理和维护港口、航道的机械设施、设备正常运行;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40周岁及以下(1984年5月1日以后出生)

本科及以上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科学与技术、电力工程、电气自动化工程、机电一体化、工程管理等相关专业

1.具有港口设备规划、调度及运营管理3年以上经验 ;

2.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国家认可的相应等级执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者,同等条件下优先。

6

工程技术部

职员

1

1.负责项目各类科研、创优申报和审定工作 ;

2.提供专业技术支持,解决工程技术难题,优化技术方案,提升工程质量;

3.组织科研项目的管理、协调及项目技术市场调研;

4.项目立项、进度跟踪及质量管理、验收等工作。

硕士研究生不超过28周岁(1996年5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5周岁(1989年5月1日以后出生)

具有985、211、QS世界排名前100院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土木工程建设、工程管理、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等相关专业

1.熟悉港口工程建设相关业务知识;

2.能适应港口建设一线工作模式;

3.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7

运营管理部

职员

1

1.负责收集港口运营数据,进行统计和分析,为决策提供数据支持;

2.根据调度指令,负责具体运营任务的执行和监控,确保任务按时完成;

3.处理客户咨询和投诉,提供及时、专业的服务;收集客户反馈,为改进服务提供依据 ;

4.根据工作经验和实际情况,提出运营流程的优化建议,提升运营效率。

硕士研究生不超过28周岁(1996年5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5周岁(1989年5月1日以后出生)

具有985、211、QS世界排名前100院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土木工程建设、工程管理、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物流等相关专业

1.熟悉港口运营管理相关业务知识;

2.能适应港口建设一线工作模式;

3.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8

设备信息部

职员

1

1.负责港口、航道、运营管理的机械设施设备正常运行;

2.根据管理维护标准,维护机械设备、信息系统和网络设施;

3.负责解决建设、运营过程中机械设备、网络、信息系统中的问题。

硕士研究生不超过28周岁(1996年5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5周岁(1989年5月1日以后出生)

具有985、211、QS世界排名前100院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科学与技术、电力工程、电气自动化工程、机电一体化等相关专业

1.熟悉港口工程设备管理相关业务知识;

2.能适应港口建设一线工作模式;

3.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审计组纪律公示

审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有关规定,河南省审计厅派出审计组,自2024年4月1日起,对河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程日盛同志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审计。欢迎社会各界对被审计单位(被审计人员)相关情况和审计组依法审计、文明审计、廉洁审计情况进行监督。

一、审计组人员组成

组  长:梁  夏

副组长:张  枫

成  员:屈  一  李  冰  崔凯喃等

二、若反映被审计单位(被审计人员)有关问题,请与审计组联系

审计组办公地点:河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701会议室等

联系人:崔凯喃

联系电话:19837112350

电子邮箱:3315946890@qq.com

三、若反映审计组成员依法审计、文明审计、廉洁审计有关问题,请与省审计厅纪检部门联系

省纪委监委驻省审计厅纪检监察组:0371-65648308

省审计厅机关纪委:0371-65648148

电子邮箱:hnssjtjjz@163.com

附件: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

 

 

                                                                                        河南省审计厅驻交投集团审计组

                                                                                                                                                                                                          2024年4月1日


河南交投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岗位拟聘用人员公示

按照《河南交投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经理层岗位人员公开招聘实施方案》规定,经过简历筛选和资格审查、面试、组织考察/背景调查、体检等程序,现将总经理岗位拟聘用人员予以公示。

序号

公司

岗位

拟聘用人员

1

河南交投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总经理

张振伟

如发现有影响聘用的情况或问题,可在公示期内向河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反映。反映问题应用真实的姓名、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以便及时反馈。对线索不清的匿名电话,公示期间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2024年3月26日至2024年4月1日

监督电话:(0371)87165671

 

 

河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3月25日


河南交投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岗位拟聘用人员公示

按照《河南交投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经理层岗位人员公开招聘实施方案》规定,经过简历筛选和资格审查、面试、组织考察/背景调查、体检等程序,现将副总经理岗位拟聘用人员予以公示。

序号

公司

岗位

拟聘用人员

1

河南交投新能源

发展有限公司

副总经理(分管工程)

张明星

2

副总经理(分管运营)

余继华

如发现有影响聘用的情况或问题,可在公示期内向河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反映。反映问题应用真实的姓名、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以便及时反馈。对线索不清的匿名电话,公示期间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2024年3月11日至2024年3月15日

监督电话:(0371)87165711 

 

河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3月10日


河南交投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下管理人员招聘公告

根据河南交投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新能源板块业务发展定位,结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和发展需要,现公开招聘公司中层及以下岗位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简介

河南交投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能源公司)成立于2023年12月,是河南交投集团投资控股的二级企业,首期注册资本金2.8亿元。新能源公司秉持绿色发展理念,争当河南交通运输领域绿色低碳转型发展的领跑者、贡献者,是河南交投集团“高速公路+新能源”产业板块专业投资运营管理主平台,未来5年将围绕河南交投集团转型发展的方面军、提质增效的新力军、引领未来的主力军战略要求,聚焦河南省高速公路路域资源,打造集分布式光伏、充换电站、储能、氢能开发、能源智慧管理系统集成及相关配套服务于一体的绿色能源开发和服务供应商,持续推进绿色智慧能源与交通领域深入融合,着力构建交通绿色能源新业态、产业链,聚力打造成为高质量发展的现代化零碳科技企业。

二、招聘岗位

1.部门负责人(3名)

投资开发部经理1名、工程技术部经理1名、经营管理部经理1名。

2.部门职员(5名)

投资开发部职员1名、工程技术部职员2名、经营管理部职员2名。

 

三、岗位职责

(一)部门经理岗位职责

1.投资开发部经理,负责公司新能源投资项目调查、可行性分析等前期工作;负责投资实务操作,组织开展市场开发工作,负责与政府及相关方接洽;完成上级领导和单位交办的工作。

2.工程技术部经理,负责新能源项目发包、建设管理、工程验收以及设备物资采购等工作;负责公司技术研发体系建设及研发成果转化等工作。完成上级领导和单位交办的工作。

3.经营管理部经理,负责新能源项目的日常运营维护、信息化平台管理、电力交易管理、充电站日常运营管理、绿证碳交易及市场营销管理等;负责新能源项目质量监督、安全生产管理及法务工作。完成上级领导和单位交办的工作。

(二)部门职员岗位职责

1.投资开发部职员,负责具体开展新能源项目开发推广等相关业务,负责项目投资评估、可行性分析及市场开发等具体工作落实。完成上级领导和部门交办的工作。

2.工程技术部职员,负责具体开展项目建设管理及其他工程建设相关业务,负责新能源项目工程施工的监督管理、新技术研发创新和安全生产等具体工作落实。完成上级领导和部门交办的工作。

3.经营管理部职员,负责具体开展新能源项目运营管理、质检安全等相关业务,负责项目日常运营巡检和维护、电力市场营销、质量监督等和安全生产具体工作落实。完成上级领导和部门交办的工作。

四、任职资格

(一)部门经理任职资格

1.部门经理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新能源科学与工程、电气(电力)工程、电力市场营销与交易、投资经济等与部门业务相关专业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2.投资开发部经理应具有5年以上光伏工程、储能、充电桩等新能源项目投资及市场开发相关工作经验;

工程技术部经理应具有5年以上光伏工程、储能、充电桩等新能源项目工程实施相关工作经验;

经营管理部经理应具有5年以上光伏工程、储能、充电桩等新能源项目运营管理相关工作经验;

在满足以上条件的同时,须作为项目负责人开展了相关工作,在相类似单位有本岗位经历和业绩。

3.熟悉现代企业经营管理,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国家认可的相应等级执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能力。

4.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能够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中共党员优先,特别优秀的人选可酌情放宽有关条件。

(二)部门职员任职资格

1.部门职员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985/211院校新能源科学与工程、光伏工程、电气(电力)工程、电力市场营销与交易、投资经济等与部门业务相关专业全日制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2.从事电气(电力)工程、光伏工程、储能及充电桩项目等领域投资开发、工程建设或运营管理工作累计3年以上,业绩突出,具有多年的新能源领域从业经验者优先。

3.熟悉光伏新能源项目相关业务知识,具有初级及以上职称或国家认可的相应等级执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能力。

4.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能够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特别优秀的人选可酌情放宽有关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报名人员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所列情形之一的;由于个人原因,导致企业出现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或造成企业资产严重流失和重大经济损失的;个人在企业安全生产、经营管理活动中有弄虚作假记录的。

2.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处于党纪、政纪处分期内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国家法律法规、党纪政纪和有关政策另有规定不能担任企业领导人员职务的。

五、管理机制及薪酬待遇

1.中层管理人员

(1)实行“四制”管理。新能源公司董事会授权分管领导与部门经理签订《聘用合同书》《年度和任期部门目标责任书》等,明确聘任岗位、聘任期限、目标任务、工作权限、劳动报酬、激励约束等各项权利、责任和义务。聘任期限每届为3年,初次聘任的中层管理人员,设立不少于6个月的试聘期,试聘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中层管理者任期届满,由新能源公司董事会依据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考核评价结果决定续聘或解聘。

(2)实行岗薪制。按照公司薪酬管理办法统一管理,年度年薪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组成,其中绩效薪酬与企业经营效益和部门考核结果挂钩。

2.部门职员

部门职员的管理和薪酬按照公司人事及薪酬管理办法统一管理。

六、选聘程序

公告发布→线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背景调查→确定拟聘人选→体检→聘任

七、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2月18日止。

2.报名方式及提交的材料:

①符合任职条件报名的需填写《河南交投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选聘报名表》,并将报名表(电子版及本人签字确认后扫描件,需粘贴近期本人一寸证件照)、有效居民身份证、聘用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职业资格、职称以及其他证明等相关材料的原件进行彩色扫描。

②选聘报名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发送到指定电子邮箱:jtxnyrs@163.com,选聘报名材料文件夹命名及电子邮箱主题须注明“选聘单位名称+岗位名称+姓名+联系方式”字样,资料不全或填写不完整者不予考虑,视为放弃选聘资格。

八、其他有关事项说明

1.涉及工作年限、任职年限等时间点,均以2024年1月为准。

2.本次招聘,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应聘人员提交所有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凡弄虚作假或应聘资格不合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3.面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如有关事项临时发生变化,以河南交投集团官网及公众号实际对外通知为准。

联系电话:0371-63389520

请于工作日9:00--17:00期间电话详询。

         

附件.报名表.doc

                 

 

 2024年1月18日


  • 河南省委第六巡视组对省交通运输厅和交通投资集团进行回访的督查公告

     2014年7月11日至8月31日,省委第六巡视组对省交通运输厅和交通投资集团进行了巡视。根据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省交通运输厅和交通投资集团进行了认真整改,整改情况已在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发布。为深入了解掌握巡视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巩固扩大巡视监督成效,依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试行)》、《省纪委、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巡视工作的实施意见》、《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建立健全巡视工作若干制度机制的意见》的规定,经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同意,从2015年1月13日开始,省委第六巡视组对省交通运输厅和交通投资集团巡视后的整改工作进行回访督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回访督查的主要任务

     1.对省委巡视组巡视反馈提出的问题和建议,重点是对涉及党风廉政建设、作风建设、政治纪律、民主集中制和选人用人等方面的问题和建议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2.对省委巡视组移交事项的办理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3.了解巡视后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重点是了解省交交通运输厅和交通投资集团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人在党风廉政建设、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20条意见、执行政治纪律、选拔任用干部等“四个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二、时间安排

     2015年1月13日至22日

     三、举报及反映方式

     接收短信息手机:18339937272(不接听电话)

     电子邮箱:swdLxszLcy@163.com

     

     

    省委第六巡视组         

    2015年1月9日         



 2014年7月11日至8月31日,省委第六巡视组对省交通运输厅和交通投资集团进行了巡视。根据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省交通运输厅和交通投资集团进行了认真整改,整改情况已在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发布。为深入了解掌握巡视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巩固扩大巡视监督成效,依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试行)》、《省纪委、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巡视工作的实施意见》、《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建立健全巡视工作若干制度机制的意见》的规定,经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同意,从2015年1月13日开始,省委第六巡视组对省交通运输厅和交通投资集团巡视后的整改工作进行回访督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回访督查的主要任务

 1.对省委巡视组巡视反馈提出的问题和建议,重点是对涉及党风廉政建设、作风建设、政治纪律、民主集中制和选人用人等方面的问题和建议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2.对省委巡视组移交事项的办理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3.了解巡视后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重点是了解省交交通运输厅和交通投资集团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人在党风廉政建设、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20条意见、执行政治纪律、选拔任用干部等“四个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二、时间安排

 2015年1月13日至22日

 三、举报及反映方式

 接收短信息手机:18339937272(不接听电话)

 电子邮箱:swdLxszLcy@163.com

 

 

省委第六巡视组         

2015年1月9日         



河南省委第六巡视组对省交通运输厅和交通投资集团进行回访的督查公告

 2014年7月11日至8月31日,省委第六巡视组对省交通运输厅和交通投资集团进行了巡视。根据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省交通运输厅和交通投资集团进行了认真整改,整改情况已在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发布。为深入了解掌握巡视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巩固扩大巡视监督成效,依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试行)》、《省纪委、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巡视工作的实施意见》、《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建立健全巡视工作若干制度机制的意见》的规定,经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同意,从2015年1月13日开始,省委第六巡视组对省交通运输厅和交通投资集团巡视后的整改工作进行回访督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回访督查的主要任务

 1.对省委巡视组巡视反馈提出的问题和建议,重点是对涉及党风廉政建设、作风建设、政治纪律、民主集中制和选人用人等方面的问题和建议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2.对省委巡视组移交事项的办理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3.了解巡视后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重点是了解省交交通运输厅和交通投资集团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人在党风廉政建设、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20条意见、执行政治纪律、选拔任用干部等“四个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二、时间安排

 2015年1月13日至22日

 三、举报及反映方式

 接收短信息手机:18339937272(不接听电话)

 电子邮箱:swdLxszLcy@163.com

 

 

省委第六巡视组         

2015年1月9日         



  • 公告

    根据省政府国资委《关于集中检查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通知》精神,现将省政府国资委纪委监督电话和电子邮箱予以公布,畅通职工群众反映渠道,受理有关问题线索。

    省政府国资委纪委监督电话:0371——65507058

    邮箱:gzwzgb@126.com


                                                                    2014年11月1日

根据省政府国资委《关于集中检查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通知》精神,现将省政府国资委纪委监督电话和电子邮箱予以公布,畅通职工群众反映渠道,受理有关问题线索。

省政府国资委纪委监督电话:0371——65507058

邮箱:gzwzgb@126.com


                                                                2014年11月1日

公告

根据省政府国资委《关于集中检查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通知》精神,现将省政府国资委纪委监督电话和电子邮箱予以公布,畅通职工群众反映渠道,受理有关问题线索。

省政府国资委纪委监督电话:0371——65507058

邮箱:gzwzgb@126.com


                                                                2014年11月1日

  • 河南省三门峡至淅川高速公路灵宝至卢氏段道路石油沥青(70A)沥青采购中标人公示

        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人)按照有关规定要求,将河南省三门峡至淅川高速公路灵宝至卢氏段道路石油沥青采购招标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公示如下:
        第一名:河南普天商贸有限公司
        第二名:山东高速建设材料有限公司
        第三名:中国交通进出口总公司
        以上公示期为7天
        投标人如有异议,应当在公示期内进行书面实名投诉。投诉人的投诉行为必须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2004年国家七部委第11号令)等文件规定。对恶意虚假投诉的投诉人,一经查实,将列入河南省交通建设市场从业单位或从业人员“黑名单”,一年内不得参与全省交通建设项目投标。
        监督机构1:河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部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东路与农业东路交叉口
        电话:0371-87165727          邮编:450016
        监督机构2:河南高速公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监察部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东路与农业东路交叉口
        电话:0371-87165335          邮编:450016
        监督机构3: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中原路与大学路交叉口
        电话:0371-67165398          邮编:450052
                                                                                                                 2012年10月18日

    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人)按照有关规定要求,将河南省三门峡至淅川高速公路灵宝至卢氏段道路石油沥青采购招标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公示如下:
    第一名:河南普天商贸有限公司
    第二名:山东高速建设材料有限公司
    第三名:中国交通进出口总公司
    以上公示期为7天
    投标人如有异议,应当在公示期内进行书面实名投诉。投诉人的投诉行为必须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2004年国家七部委第11号令)等文件规定。对恶意虚假投诉的投诉人,一经查实,将列入河南省交通建设市场从业单位或从业人员“黑名单”,一年内不得参与全省交通建设项目投标。
    监督机构1:河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部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东路与农业东路交叉口
    电话:0371-87165727          邮编:450016
    监督机构2:河南高速公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监察部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东路与农业东路交叉口
    电话:0371-87165335          邮编:450016
    监督机构3: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中原路与大学路交叉口
    电话:0371-67165398          邮编:450052
                                                                                                             2012年10月18日

河南省三门峡至淅川高速公路灵宝至卢氏段道路石油沥青(70A)沥青采购中标人公示

    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人)按照有关规定要求,将河南省三门峡至淅川高速公路灵宝至卢氏段道路石油沥青采购招标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公示如下:
    第一名:河南普天商贸有限公司
    第二名:山东高速建设材料有限公司
    第三名:中国交通进出口总公司
    以上公示期为7天
    投标人如有异议,应当在公示期内进行书面实名投诉。投诉人的投诉行为必须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2004年国家七部委第11号令)等文件规定。对恶意虚假投诉的投诉人,一经查实,将列入河南省交通建设市场从业单位或从业人员“黑名单”,一年内不得参与全省交通建设项目投标。
    监督机构1:河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部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东路与农业东路交叉口
    电话:0371-87165727          邮编:450016
    监督机构2:河南高速公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监察部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东路与农业东路交叉口
    电话:0371-87165335          邮编:450016
    监督机构3: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中原路与大学路交叉口
    电话:0371-67165398          邮编:450052
                                                                                                             2012年10月18日

  • 河南省郑州至卢氏高速公路洛阳至洛宁段道路石油沥青(70A)沥青采购中标人公示

        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人)按照有关规定要求,将河南省郑州至卢氏高速公路洛阳至洛宁段道路石油沥青采购招标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公示如下:
        第一名:中国交通进出口总公司 
        以上公示期为7天
        投标人如有异议,应当在公示期内进行书面实名投诉。投诉人的投诉行为必须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2004年国家七部委第11号令)等文件规定。对恶意虚假投诉的投诉人,一经查实,将列入河南省交通建设市场从业单位或从业人员“黑名单”,一年内不得参与全省交通建设项目投标。
        监督机构1:河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部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东路与农业东路交叉口
        电话:0371-87165727          邮编:450016
        监督机构2:河南高速公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监察部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东路与农业东路交叉口
        电话:0371-87165335          邮编:450016
        监督机构3: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中原路与大学路交叉口
        电话:0371-67165398          邮编:450052
                                                                                                                 2012年10月18日

    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人)按照有关规定要求,将河南省郑州至卢氏高速公路洛阳至洛宁段道路石油沥青采购招标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公示如下:
    第一名:中国交通进出口总公司 
    以上公示期为7天
    投标人如有异议,应当在公示期内进行书面实名投诉。投诉人的投诉行为必须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2004年国家七部委第11号令)等文件规定。对恶意虚假投诉的投诉人,一经查实,将列入河南省交通建设市场从业单位或从业人员“黑名单”,一年内不得参与全省交通建设项目投标。
    监督机构1:河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部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东路与农业东路交叉口
    电话:0371-87165727          邮编:450016
    监督机构2:河南高速公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监察部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东路与农业东路交叉口
    电话:0371-87165335          邮编:450016
    监督机构3: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中原路与大学路交叉口
    电话:0371-67165398          邮编:450052
                                                                                                             2012年10月18日

河南省郑州至卢氏高速公路洛阳至洛宁段道路石油沥青(70A)沥青采购中标人公示

    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人)按照有关规定要求,将河南省郑州至卢氏高速公路洛阳至洛宁段道路石油沥青采购招标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公示如下:
    第一名:中国交通进出口总公司 
    以上公示期为7天
    投标人如有异议,应当在公示期内进行书面实名投诉。投诉人的投诉行为必须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2004年国家七部委第11号令)等文件规定。对恶意虚假投诉的投诉人,一经查实,将列入河南省交通建设市场从业单位或从业人员“黑名单”,一年内不得参与全省交通建设项目投标。
    监督机构1:河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部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东路与农业东路交叉口
    电话:0371-87165727          邮编:450016
    监督机构2:河南高速公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监察部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东路与农业东路交叉口
    电话:0371-87165335          邮编:450016
    监督机构3: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中原路与大学路交叉口
    电话:0371-67165398          邮编:450052
                                                                                                             2012年10月18日

  • 河南省郑州至卢氏高速公路洛宁至卢氏段道路石油沥青(70A)沥青采购中标人公示

        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人)按照有关规定要求,将河南省郑州至卢氏高速公路洛宁至卢氏段道路石油沥青采购招标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公示如下:
        第一名:江苏秦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名:中国交通进出口总公司 
        以上公示期为7天
        投标人如有异议,应当在公示期内进行书面实名投诉。投诉人的投诉行为必须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2004年国家七部委第11号令)等文件规定。对恶意虚假投诉的投诉人,一经查实,将列入河南省交通建设市场从业单位或从业人员“黑名单”,一年内不得参与全省交通建设项目投标。
        监督机构1:河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部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东路与农业东路交叉口
        电话:0371-87165727          邮编:450016
        监督机构2:河南高速公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监察部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东路与农业东路交叉口
        电话:0371-87165335          邮编:450016
        监督机构3: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中原路与大学路交叉口
        电话:0371-67165398          邮编:450052
                                                                                                                 2012年10月18日

    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人)按照有关规定要求,将河南省郑州至卢氏高速公路洛宁至卢氏段道路石油沥青采购招标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公示如下:
    第一名:江苏秦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名:中国交通进出口总公司 
    以上公示期为7天
    投标人如有异议,应当在公示期内进行书面实名投诉。投诉人的投诉行为必须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2004年国家七部委第11号令)等文件规定。对恶意虚假投诉的投诉人,一经查实,将列入河南省交通建设市场从业单位或从业人员“黑名单”,一年内不得参与全省交通建设项目投标。
    监督机构1:河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部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东路与农业东路交叉口
    电话:0371-87165727          邮编:450016
    监督机构2:河南高速公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监察部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东路与农业东路交叉口
    电话:0371-87165335          邮编:450016
    监督机构3: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中原路与大学路交叉口
    电话:0371-67165398          邮编:450052
                                                                                                             2012年10月18日

河南省郑州至卢氏高速公路洛宁至卢氏段道路石油沥青(70A)沥青采购中标人公示

    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人)按照有关规定要求,将河南省郑州至卢氏高速公路洛宁至卢氏段道路石油沥青采购招标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公示如下:
    第一名:江苏秦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名:中国交通进出口总公司 
    以上公示期为7天
    投标人如有异议,应当在公示期内进行书面实名投诉。投诉人的投诉行为必须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2004年国家七部委第11号令)等文件规定。对恶意虚假投诉的投诉人,一经查实,将列入河南省交通建设市场从业单位或从业人员“黑名单”,一年内不得参与全省交通建设项目投标。
    监督机构1:河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部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东路与农业东路交叉口
    电话:0371-87165727          邮编:450016
    监督机构2:河南高速公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监察部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东路与农业东路交叉口
    电话:0371-87165335          邮编:450016
    监督机构3: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中原路与大学路交叉口
    电话:0371-67165398          邮编:450052
                                                                                                             2012年10月18日

  • 河南省洛阳至栾川高速公路嵩县至栾川段道路石油沥青(70A)沥青采购中标人公示

        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人)按照有关规定要求,将河南省洛阳至栾川高速公路嵩县至栾川段道路石油沥青采购招标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公示如下:
        第一名:中国交通进出口总公司
        以上公示期为7天
        投标人如有异议,应当在公示期内进行书面实名投诉。投诉人的投诉行为必须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2004年国家七部委第11号令)等文件规定。对恶意虚假投诉的投诉人,一经查实,将列入河南省交通建设市场从业单位或从业人员“黑名单”,一年内不得参与全省交通建设项目投标。
        监督机构1:河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部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东路与农业东路交叉口
        电话:0371-87165727          邮编:450016
        监督机构2:河南高速公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监察部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东路与农业东路交叉口
        电话:0371-87165335          邮编:450016
        监督机构3: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中原路与大学路交叉口
        电话:0371-67165398          邮编:450052
                                                                                                                 2012年10月18日

    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人)按照有关规定要求,将河南省洛阳至栾川高速公路嵩县至栾川段道路石油沥青采购招标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公示如下:
    第一名:中国交通进出口总公司
    以上公示期为7天
    投标人如有异议,应当在公示期内进行书面实名投诉。投诉人的投诉行为必须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2004年国家七部委第11号令)等文件规定。对恶意虚假投诉的投诉人,一经查实,将列入河南省交通建设市场从业单位或从业人员“黑名单”,一年内不得参与全省交通建设项目投标。
    监督机构1:河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部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东路与农业东路交叉口
    电话:0371-87165727          邮编:450016
    监督机构2:河南高速公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监察部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东路与农业东路交叉口
    电话:0371-87165335          邮编:450016
    监督机构3: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中原路与大学路交叉口
    电话:0371-67165398          邮编:450052
                                                                                                             2012年10月18日

河南省洛阳至栾川高速公路嵩县至栾川段道路石油沥青(70A)沥青采购中标人公示

    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人)按照有关规定要求,将河南省洛阳至栾川高速公路嵩县至栾川段道路石油沥青采购招标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公示如下:
    第一名:中国交通进出口总公司
    以上公示期为7天
    投标人如有异议,应当在公示期内进行书面实名投诉。投诉人的投诉行为必须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2004年国家七部委第11号令)等文件规定。对恶意虚假投诉的投诉人,一经查实,将列入河南省交通建设市场从业单位或从业人员“黑名单”,一年内不得参与全省交通建设项目投标。
    监督机构1:河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部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东路与农业东路交叉口
    电话:0371-87165727          邮编:450016
    监督机构2:河南高速公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监察部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东路与农业东路交叉口
    电话:0371-87165335          邮编:450016
    监督机构3: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中原路与大学路交叉口
    电话:0371-67165398          邮编:450052
                                                                                                             2012年10月18日

  • 河南省淮滨至息县、淮滨至固始高速公路道路石油沥青(70A)沥青采购中标人公示

        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人)按照有关规定要求,将河南省淮滨至息县、淮滨至固始高速公路道路石油沥青采购招标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公示如下:
        第一名:河南现代交通道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以上公示期为7天
        投标人如有异议,应当在公示期内进行书面实名投诉。投诉人的投诉行为必须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2004年国家七部委第11号令)等文件规定。对恶意虚假投诉的投诉人,一经查实,将列入河南省交通建设市场从业单位或从业人员“黑名单”,一年内不得参与全省交通建设项目投标。
        监督机构1:河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东路与农业东路交叉口
        电话:0371-87165726          邮编:450016
        监督机构2:河南高速公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纪检监察室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东路与农业东路交叉口
        电话:0371-87165335          邮编:450016
        监督机构3: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中原路与大学路交叉口
        电话:0371-67165398          邮编:450052
                                                                                                                  2012年9月27日

    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人)按照有关规定要求,将河南省淮滨至息县、淮滨至固始高速公路道路石油沥青采购招标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公示如下:
    第一名:河南现代交通道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以上公示期为7天
    投标人如有异议,应当在公示期内进行书面实名投诉。投诉人的投诉行为必须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2004年国家七部委第11号令)等文件规定。对恶意虚假投诉的投诉人,一经查实,将列入河南省交通建设市场从业单位或从业人员“黑名单”,一年内不得参与全省交通建设项目投标。
    监督机构1:河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东路与农业东路交叉口
    电话:0371-87165726          邮编:450016
    监督机构2:河南高速公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纪检监察室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东路与农业东路交叉口
    电话:0371-87165335          邮编:450016
    监督机构3: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中原路与大学路交叉口
    电话:0371-67165398          邮编:450052
                                                                                                              2012年9月27日

河南省淮滨至息县、淮滨至固始高速公路道路石油沥青(70A)沥青采购中标人公示

    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人)按照有关规定要求,将河南省淮滨至息县、淮滨至固始高速公路道路石油沥青采购招标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公示如下:
    第一名:河南现代交通道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以上公示期为7天
    投标人如有异议,应当在公示期内进行书面实名投诉。投诉人的投诉行为必须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2004年国家七部委第11号令)等文件规定。对恶意虚假投诉的投诉人,一经查实,将列入河南省交通建设市场从业单位或从业人员“黑名单”,一年内不得参与全省交通建设项目投标。
    监督机构1:河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东路与农业东路交叉口
    电话:0371-87165726          邮编:450016
    监督机构2:河南高速公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纪检监察室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东路与农业东路交叉口
    电话:0371-87165335          邮编:450016
    监督机构3: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中原路与大学路交叉口
    电话:0371-67165398          邮编:450052
                                                                                                              2012年9月27日

  • 河南省郑州至卢氏高速公路洛阳至洛宁段道路石油沥青采购第二次招标公告

        1.项目概况
        1.1招标条件
        河南省郑州至卢氏高速公路洛阳至洛宁段路面施工项目由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以BT模式承建,项目代建单位为 河南高速公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投资单位为河南省收费还贷高速公路管理中心。路面项目施工单位为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计划采购沥青总数量为34358吨。《关于河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采取BT模式建设郑卢高速洛阳至洛宁等豫西高速公路项目路面工程的批复》 豫交文【2012】 141号 和洛阳至洛宁施工图设计分别于2011年1月30日、2011年12月30日由省交通运输厅批复(豫交规划〔2011〕38号、564号)的要求,现对该项目的沥青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将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2项目概况及标段划分
        1.2.1 洛阳至洛宁段工程概况
        本项目全线位于洛阳市境内,起点在洛阳市西五龙沟村,与洛阳市九都路相连。终点位于洛宁县城洛河北岸,路线全长67.327公里,全线采用设计速度100km/h,路基宽度26m的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设计。计划采购70A重交沥青34358吨。
        1.2.2拌合站位置
        根据全线土建项目进展情况,洛阳至洛宁段共设三个沥青拌和站。每个站各设一台4000型拌合楼。
        1号拌合站,位于洛阳至洛宁高速公路K11+100左侧,使用原高铁预制梁场,施工段为k0+022~k24+900, 辐射范围24.9km,混合料产量预计为28.9万吨,计划采购70A沥青11151吨。
        2号拌合站,位于洛阳至洛宁高速公路K40+600左侧韩城互通立交区附近,施工段为K24+900~k48+500,辐射范围23.6km,混合料产量预计为24.5万吨,计划采购70A沥青9469吨。
        3号拌合站,位于洛阳至洛宁高速公路K60+360附近,距离国道S323与S319连接线500米处,施工段为k48+500~k68+920,K72+923~K83+500(含洛卢土建1、2标),辐射范围30.8km,混合料产量预计为31.8万吨,计划采购70A沥青13738吨。
        2.本次招标的改性沥青的基质沥青采用道路石油沥青70号A级,且不得低于技术规范中对道路石油沥青的技术指标要求。
        3.本次道路石油沥青70号A级采购招标的供货期(包括仓储期)预计为4个月。即2012年9月至2012年12月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本次投标人具备如下资格。
        (一)注册资本金不少于1200万元人民币,并在中国境内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
        (二)供应信誉良好,未受过市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
        (三)必须授权招标人对全过程供应情况和已付款资金流向进行查证;
        (四)在储存点配备、委托或租用具有相应能力的实验室;
        (五)在河南省境内必须自有或租赁有能够满足供应合同50%以上的沥青储存仓库,沥青供应单位若租赁当地的沥青储存仓库,必须在投标时提供租赁合同,业主有权对储存仓库进行现场考察;
        (六)储存的每车沥青都要进行检查,检查合格后暂予封存,只有河南卢阳高速公路有限公司(项目发包人)、招标人(即路面标段的中标施工单位)的监管人员、沥青供应单位人员三方签字才能出罐,确保提供的沥青在储运阶段满足规范和合同要求;
        申请人若是沥青生产企业,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年道路沥青70号A级生产能力不少于30万吨;
        (二)国内生产企业通过ISO质量认证体系;
        (三)具备相应的储运能力。
        申请人若是沥青生产企业的国内代理商,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近三年累计在高速公路项目中独立供应沥青不少于5万吨,并且至少在一个高速公路项目上供应超过1万吨的业绩;
        (二)进口沥青供应商须执有进出口经营许可证,并有沥青供应商当年额度的授权;
        三)进口沥青必须有合法的进出口手续(原始报关单、产品合格证等)。
        4.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
        4.3 各投标人到招标人处购买本次招标标书。招标文件每标段(每套)售价1000元人民币。一律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4.4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购买标书。若出现上述情况,先购买者为有效人。
        5、支付
        5.1本次招标对中标单位不再支付开工预付款;
        5.2本次招标沥青供应价格锁定;
        5.3本次招标最终确定的中标人需提交合同总金额10%的履约保证金(其中30%为现金,70%为银行保函);
        5.4正常的履约保证金在供货结束后14天内还给中标单位。
        5.5质量保证金
        5.5.1招标人在支付货款时,留取该货款的10%作为质量保证金;
        5.5.2供货结束后14天内,将保证金的90%退还给中标单位。在项目交工验收并签署交工验收文件后14天内,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剩余保证金。
        6.本次采购数量以经双方验收合格的实际交货数量为准。
        7.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于 2012 年 9月11日至 2012 年 9月17日每日上午 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公函、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被授权人任职聘书等证明文件,生产企业出具的该企业销售代理授权书(申请人为代理商时需提供)、进出口经营许可证(申请人为国际沥青生产企业或其国内代理商时需提供)、ISO质量认证等证件(以上均为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到郑州市中原路93号办公大楼(1406室)购买招标文件。
        8.投标文件的递交
        8.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招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2 年10 月8日10时 00 分,投标人应于 2012 年10月8日 10 时00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郑州市中原路93号办公大楼(1406室)。
        8.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投标保证金
        申请人在9月28日前,应按投标人须知规定提交人民币 5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交纳账号:收款人: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账号:  4100 1523 0250 5020 7584  开户行:建设银行商城路支行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河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网(http://www.hntico.com)、河南日报、河南招标投标网(http://www.hnzbcg.org.cn/)、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http://www.hnglgcjjt.com/)上发布。
        招 标 人: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中原路93号 
        邮    编:450052 
        联 系 人:王先生                  庄先生 
        电    话:0371-67165306           0371-67165305
        传    真:0371-67165305 
                                                                                                                    2012年9月11日

    1.项目概况
    1.1招标条件
    河南省郑州至卢氏高速公路洛阳至洛宁段路面施工项目由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以BT模式承建,项目代建单位为 河南高速公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投资单位为河南省收费还贷高速公路管理中心。路面项目施工单位为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计划采购沥青总数量为34358吨。《关于河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采取BT模式建设郑卢高速洛阳至洛宁等豫西高速公路项目路面工程的批复》 豫交文【2012】 141号 和洛阳至洛宁施工图设计分别于2011年1月30日、2011年12月30日由省交通运输厅批复(豫交规划〔2011〕38号、564号)的要求,现对该项目的沥青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将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2项目概况及标段划分
    1.2.1 洛阳至洛宁段工程概况
    本项目全线位于洛阳市境内,起点在洛阳市西五龙沟村,与洛阳市九都路相连。终点位于洛宁县城洛河北岸,路线全长67.327公里,全线采用设计速度100km/h,路基宽度26m的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设计。计划采购70A重交沥青34358吨。
    1.2.2拌合站位置
    根据全线土建项目进展情况,洛阳至洛宁段共设三个沥青拌和站。每个站各设一台4000型拌合楼。
    1号拌合站,位于洛阳至洛宁高速公路K11+100左侧,使用原高铁预制梁场,施工段为k0+022~k24+900, 辐射范围24.9km,混合料产量预计为28.9万吨,计划采购70A沥青11151吨。
    2号拌合站,位于洛阳至洛宁高速公路K40+600左侧韩城互通立交区附近,施工段为K24+900~k48+500,辐射范围23.6km,混合料产量预计为24.5万吨,计划采购70A沥青9469吨。
    3号拌合站,位于洛阳至洛宁高速公路K60+360附近,距离国道S323与S319连接线500米处,施工段为k48+500~k68+920,K72+923~K83+500(含洛卢土建1、2标),辐射范围30.8km,混合料产量预计为31.8万吨,计划采购70A沥青13738吨。
    2.本次招标的改性沥青的基质沥青采用道路石油沥青70号A级,且不得低于技术规范中对道路石油沥青的技术指标要求。
    3.本次道路石油沥青70号A级采购招标的供货期(包括仓储期)预计为4个月。即2012年9月至2012年12月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本次投标人具备如下资格。
    (一)注册资本金不少于1200万元人民币,并在中国境内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
    (二)供应信誉良好,未受过市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
    (三)必须授权招标人对全过程供应情况和已付款资金流向进行查证;
    (四)在储存点配备、委托或租用具有相应能力的实验室;
    (五)在河南省境内必须自有或租赁有能够满足供应合同50%以上的沥青储存仓库,沥青供应单位若租赁当地的沥青储存仓库,必须在投标时提供租赁合同,业主有权对储存仓库进行现场考察;
    (六)储存的每车沥青都要进行检查,检查合格后暂予封存,只有河南卢阳高速公路有限公司(项目发包人)、招标人(即路面标段的中标施工单位)的监管人员、沥青供应单位人员三方签字才能出罐,确保提供的沥青在储运阶段满足规范和合同要求;
    申请人若是沥青生产企业,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年道路沥青70号A级生产能力不少于30万吨;
    (二)国内生产企业通过ISO质量认证体系;
    (三)具备相应的储运能力。
    申请人若是沥青生产企业的国内代理商,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近三年累计在高速公路项目中独立供应沥青不少于5万吨,并且至少在一个高速公路项目上供应超过1万吨的业绩;
    (二)进口沥青供应商须执有进出口经营许可证,并有沥青供应商当年额度的授权;
    三)进口沥青必须有合法的进出口手续(原始报关单、产品合格证等)。
    4.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
    4.3 各投标人到招标人处购买本次招标标书。招标文件每标段(每套)售价1000元人民币。一律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4.4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购买标书。若出现上述情况,先购买者为有效人。
    5、支付
    5.1本次招标对中标单位不再支付开工预付款;
    5.2本次招标沥青供应价格锁定;
    5.3本次招标最终确定的中标人需提交合同总金额10%的履约保证金(其中30%为现金,70%为银行保函);
    5.4正常的履约保证金在供货结束后14天内还给中标单位。
    5.5质量保证金
    5.5.1招标人在支付货款时,留取该货款的10%作为质量保证金;
    5.5.2供货结束后14天内,将保证金的90%退还给中标单位。在项目交工验收并签署交工验收文件后14天内,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剩余保证金。
    6.本次采购数量以经双方验收合格的实际交货数量为准。
    7.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于 2012 年 9月11日至 2012 年 9月17日每日上午 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公函、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被授权人任职聘书等证明文件,生产企业出具的该企业销售代理授权书(申请人为代理商时需提供)、进出口经营许可证(申请人为国际沥青生产企业或其国内代理商时需提供)、ISO质量认证等证件(以上均为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到郑州市中原路93号办公大楼(1406室)购买招标文件。
    8.投标文件的递交
    8.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招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2 年10 月8日10时 00 分,投标人应于 2012 年10月8日 10 时00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郑州市中原路93号办公大楼(1406室)。
    8.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投标保证金
    申请人在9月28日前,应按投标人须知规定提交人民币 5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交纳账号:收款人: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账号:  4100 1523 0250 5020 7584  开户行:建设银行商城路支行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河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网(http://www.hntico.com)、河南日报、河南招标投标网(http://www.hnzbcg.org.cn/)、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http://www.hnglgcjjt.com/)上发布。
    招 标 人: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中原路93号 
    邮    编:450052 
    联 系 人:王先生                  庄先生 
    电    话:0371-67165306           0371-67165305
    传    真:0371-67165305 
                                                                                                                2012年9月11日

河南省郑州至卢氏高速公路洛阳至洛宁段道路石油沥青采购第二次招标公告

    1.项目概况
    1.1招标条件
    河南省郑州至卢氏高速公路洛阳至洛宁段路面施工项目由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以BT模式承建,项目代建单位为 河南高速公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投资单位为河南省收费还贷高速公路管理中心。路面项目施工单位为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计划采购沥青总数量为34358吨。《关于河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采取BT模式建设郑卢高速洛阳至洛宁等豫西高速公路项目路面工程的批复》 豫交文【2012】 141号 和洛阳至洛宁施工图设计分别于2011年1月30日、2011年12月30日由省交通运输厅批复(豫交规划〔2011〕38号、564号)的要求,现对该项目的沥青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将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2项目概况及标段划分
    1.2.1 洛阳至洛宁段工程概况
    本项目全线位于洛阳市境内,起点在洛阳市西五龙沟村,与洛阳市九都路相连。终点位于洛宁县城洛河北岸,路线全长67.327公里,全线采用设计速度100km/h,路基宽度26m的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设计。计划采购70A重交沥青34358吨。
    1.2.2拌合站位置
    根据全线土建项目进展情况,洛阳至洛宁段共设三个沥青拌和站。每个站各设一台4000型拌合楼。
    1号拌合站,位于洛阳至洛宁高速公路K11+100左侧,使用原高铁预制梁场,施工段为k0+022~k24+900, 辐射范围24.9km,混合料产量预计为28.9万吨,计划采购70A沥青11151吨。
    2号拌合站,位于洛阳至洛宁高速公路K40+600左侧韩城互通立交区附近,施工段为K24+900~k48+500,辐射范围23.6km,混合料产量预计为24.5万吨,计划采购70A沥青9469吨。
    3号拌合站,位于洛阳至洛宁高速公路K60+360附近,距离国道S323与S319连接线500米处,施工段为k48+500~k68+920,K72+923~K83+500(含洛卢土建1、2标),辐射范围30.8km,混合料产量预计为31.8万吨,计划采购70A沥青13738吨。
    2.本次招标的改性沥青的基质沥青采用道路石油沥青70号A级,且不得低于技术规范中对道路石油沥青的技术指标要求。
    3.本次道路石油沥青70号A级采购招标的供货期(包括仓储期)预计为4个月。即2012年9月至2012年12月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本次投标人具备如下资格。
    (一)注册资本金不少于1200万元人民币,并在中国境内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
    (二)供应信誉良好,未受过市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
    (三)必须授权招标人对全过程供应情况和已付款资金流向进行查证;
    (四)在储存点配备、委托或租用具有相应能力的实验室;
    (五)在河南省境内必须自有或租赁有能够满足供应合同50%以上的沥青储存仓库,沥青供应单位若租赁当地的沥青储存仓库,必须在投标时提供租赁合同,业主有权对储存仓库进行现场考察;
    (六)储存的每车沥青都要进行检查,检查合格后暂予封存,只有河南卢阳高速公路有限公司(项目发包人)、招标人(即路面标段的中标施工单位)的监管人员、沥青供应单位人员三方签字才能出罐,确保提供的沥青在储运阶段满足规范和合同要求;
    申请人若是沥青生产企业,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年道路沥青70号A级生产能力不少于30万吨;
    (二)国内生产企业通过ISO质量认证体系;
    (三)具备相应的储运能力。
    申请人若是沥青生产企业的国内代理商,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近三年累计在高速公路项目中独立供应沥青不少于5万吨,并且至少在一个高速公路项目上供应超过1万吨的业绩;
    (二)进口沥青供应商须执有进出口经营许可证,并有沥青供应商当年额度的授权;
    三)进口沥青必须有合法的进出口手续(原始报关单、产品合格证等)。
    4.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
    4.3 各投标人到招标人处购买本次招标标书。招标文件每标段(每套)售价1000元人民币。一律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4.4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购买标书。若出现上述情况,先购买者为有效人。
    5、支付
    5.1本次招标对中标单位不再支付开工预付款;
    5.2本次招标沥青供应价格锁定;
    5.3本次招标最终确定的中标人需提交合同总金额10%的履约保证金(其中30%为现金,70%为银行保函);
    5.4正常的履约保证金在供货结束后14天内还给中标单位。
    5.5质量保证金
    5.5.1招标人在支付货款时,留取该货款的10%作为质量保证金;
    5.5.2供货结束后14天内,将保证金的90%退还给中标单位。在项目交工验收并签署交工验收文件后14天内,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剩余保证金。
    6.本次采购数量以经双方验收合格的实际交货数量为准。
    7.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于 2012 年 9月11日至 2012 年 9月17日每日上午 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公函、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被授权人任职聘书等证明文件,生产企业出具的该企业销售代理授权书(申请人为代理商时需提供)、进出口经营许可证(申请人为国际沥青生产企业或其国内代理商时需提供)、ISO质量认证等证件(以上均为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到郑州市中原路93号办公大楼(1406室)购买招标文件。
    8.投标文件的递交
    8.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招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2 年10 月8日10时 00 分,投标人应于 2012 年10月8日 10 时00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郑州市中原路93号办公大楼(1406室)。
    8.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投标保证金
    申请人在9月28日前,应按投标人须知规定提交人民币 5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交纳账号:收款人: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账号:  4100 1523 0250 5020 7584  开户行:建设银行商城路支行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河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网(http://www.hntico.com)、河南日报、河南招标投标网(http://www.hnzbcg.org.cn/)、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http://www.hnglgcjjt.com/)上发布。
    招 标 人: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中原路93号 
    邮    编:450052 
    联 系 人:王先生                  庄先生 
    电    话:0371-67165306           0371-67165305
    传    真:0371-67165305 
                                                                                                                2012年9月11日

  • 河南省郑州至卢氏高速公路洛宁至卢氏段道路石油沥青采购第二次招标公告

        1.项目概况
        1.1招标条件
        河南省郑州至卢氏高速公路洛宁至卢氏段路面施工项目由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以BT模式承建,项目代建单位为 河南高速公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投资单位为河南省收费还贷高速公路管理中心。路面项目施工单位为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计划采购沥青总数量为22264吨。依据《关于河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采取BT模式建设郑卢高速洛阳至洛宁等豫西高速公路项目路面工程的批复》 豫交文【2012】 141号和洛宁至卢氏施工图设计于2011年5月24日由河南省交通运输厅批复(豫交规划〔2011〕126号)的要求,现对该项目的沥青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将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2项目概况及标段划分
        1.2.1洛宁至卢氏段工程概况
        本项目全线位于洛阳市境内,起点在洛宁县东寨礼村东南,顺接郑卢高速公路洛宁至卢氏段。终点位于卢氏境管道口镇,接拟建三门峡至淅川高速公路。路线全长68.18公里,全线采用设计速度100km/h,路基宽度26m的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设计。计划采购70A基质沥青22264吨。
        1.2.2拌合站位置
        洛宁至卢氏段计划建设3个沥青拌和站,每个站各设一台4000型拌合楼,4号站备用一台3000型拌合楼。
        1号拌合站位于K93+200位置,位于省道S249线及洛宁西互通区附近,距主线3.5公里,K83+500~K110+420,辐射范围27km,沥青混合料26万吨,计划采购70A基质沥青10358吨;
        2号拌和站位于K116+000右侧2km位置、紧邻S323省道洛宁县上戈镇滩地村附近,K110+420~K124+855,辐射范围14.5km,沥青混合料14万吨,计划采购基质沥青(70A)5804吨;
        3号拌合站位于K141+000左侧2km位置、紧邻G209国道道卢氏县管道口镇永度村,K124+855~K141+098辐射范围16.2km,沥青混合料16万吨,计划采购基质沥青(70A)6102吨。
        2、本次招标用于改性沥青的基质沥青采用道路石油沥青70号A级,且不得低于技术规范中对道路石油沥青的技术指标要求。
        3、本次道路石油沥青70号A级采购招标的供货期(包括仓储期)预计为4个月。即2012年9月至2012年12月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本次投标人具备如下资格。
        (一)注册资本金不少于1200万元人民币,并在中国境内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
        (二)供应信誉良好,未受过市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
        (三)必须授权招标人对全过程供应情况和已付款资金流向进行查证;
        (四)在储存点配备、委托或租用具有相应能力的实验室;
        (五)在河南省境内必须自有或租赁有能够满足供应合同50%以上的沥青储存仓库,沥青供应单位若租赁当地的沥青储存仓库,必须在投标时提供租赁合同,业主有权对储存仓库进行现场考察;
        (六)储存的每车沥青都要进行检查,检查合格后暂予封存,只有河南卢阳高速公路有限公司(项目发包人)、招标人(即路面标段的中标施工单位)的监管人员、沥青供应单位人员三方签字才能出罐,确保提供的沥青在储运阶段满足规范和合同要求;
        申请人若是沥青生产企业,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年道路沥青70号A级生产能力不少于30万吨;
        (二)国内生产企业通过ISO质量认证体系;
        (三)具备相应的储运能力。
        申请人若是沥青生产企业的国内代理商,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近三年累计在高速公路项目中独立供应沥青不少于5万吨,并且至少在一个高速公路项目上供应超过1万吨的业绩;
        (二)进口沥青供应商须执有进出口经营许可证,并有沥青供应商当年额度的授权;
        (三)进口沥青必须有合法的进出口手续(原始报关单、产品合格证等)。
        4.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
        4.3 各投标人到招标人处购买本次招标标书。招标文件每标段(每套)售价1000元人民币。一律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4.4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购买标书。若出现上述情况,先购买者为有效人。
        5、支付
        5.1本次招标对中标单位不再支付开工预付款;
        5.2本次招标沥青供应价格锁定;
        5.3本次招标最终确定的中标人需提交合同总金额10%的履约保证金(其中30%为现金,70%为银行保函);
        5.4正常的履约保证金在供货结束后14天内还给中标单位。
        5.5质量保证金
        5.5.1招标人在支付货款时,留取该货款的10%作为质量保证金;
        5.5.2供货结束后14天内,将保证金的90%退还给中标单位。在项目交工验收并签署交工验收文件后14天内,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剩余保证金。
        6.本次采购数量以经双方验收合格的实际交货数量为准。
        7.招标文件的购买
        请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于 2012 年 9月11日至 2012 年 9月17日每日上午 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公函、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被授权人任职聘书等证明文件,生产企业出具的该企业销售代理授权书(申请人为代理商时需提供)、进出口经营许可证(申请人为国际沥青生产企业或其国内代理商时需提供)、ISO质量认证等证件(以上均为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到郑州市中原路93号办公大楼(1406室)购买招标文件。
        8.投标文件的递交
        8.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招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2 年 10 月8日10时 00 分,投标人应于 2012 年10月8日 10 时00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郑州市中原路93号办公大楼(1406室)。
        8.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投标保证金
        申请人在2012年9月28日前,应按投标人须知规定提交人民币 5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交纳账号:收款人: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账号:  4100 1523 0250 5020 7584  开户行:建设银行商城路支行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河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网(http://www.hntico.com)、河南日报、河南招标投标网(http://www.hnzbcg.org.cn/)、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http://www.hnglgcjjt.com/)上发布。
        招 标 人: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中原路93号 
        邮    编:450052 
        联 系 人:王先生                  庄先生 
        电    话:0371-67165306           0371-67165305
        传    真:0371-67165305 
                                                                                                                   2012年9月11日

    1.项目概况
    1.1招标条件
    河南省郑州至卢氏高速公路洛宁至卢氏段路面施工项目由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以BT模式承建,项目代建单位为 河南高速公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投资单位为河南省收费还贷高速公路管理中心。路面项目施工单位为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计划采购沥青总数量为22264吨。依据《关于河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采取BT模式建设郑卢高速洛阳至洛宁等豫西高速公路项目路面工程的批复》 豫交文【2012】 141号和洛宁至卢氏施工图设计于2011年5月24日由河南省交通运输厅批复(豫交规划〔2011〕126号)的要求,现对该项目的沥青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将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2项目概况及标段划分
    1.2.1洛宁至卢氏段工程概况
    本项目全线位于洛阳市境内,起点在洛宁县东寨礼村东南,顺接郑卢高速公路洛宁至卢氏段。终点位于卢氏境管道口镇,接拟建三门峡至淅川高速公路。路线全长68.18公里,全线采用设计速度100km/h,路基宽度26m的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设计。计划采购70A基质沥青22264吨。
    1.2.2拌合站位置
    洛宁至卢氏段计划建设3个沥青拌和站,每个站各设一台4000型拌合楼,4号站备用一台3000型拌合楼。
    1号拌合站位于K93+200位置,位于省道S249线及洛宁西互通区附近,距主线3.5公里,K83+500~K110+420,辐射范围27km,沥青混合料26万吨,计划采购70A基质沥青10358吨;
    2号拌和站位于K116+000右侧2km位置、紧邻S323省道洛宁县上戈镇滩地村附近,K110+420~K124+855,辐射范围14.5km,沥青混合料14万吨,计划采购基质沥青(70A)5804吨;
    3号拌合站位于K141+000左侧2km位置、紧邻G209国道道卢氏县管道口镇永度村,K124+855~K141+098辐射范围16.2km,沥青混合料16万吨,计划采购基质沥青(70A)6102吨。
    2、本次招标用于改性沥青的基质沥青采用道路石油沥青70号A级,且不得低于技术规范中对道路石油沥青的技术指标要求。
    3、本次道路石油沥青70号A级采购招标的供货期(包括仓储期)预计为4个月。即2012年9月至2012年12月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本次投标人具备如下资格。
    (一)注册资本金不少于1200万元人民币,并在中国境内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
    (二)供应信誉良好,未受过市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
    (三)必须授权招标人对全过程供应情况和已付款资金流向进行查证;
    (四)在储存点配备、委托或租用具有相应能力的实验室;
    (五)在河南省境内必须自有或租赁有能够满足供应合同50%以上的沥青储存仓库,沥青供应单位若租赁当地的沥青储存仓库,必须在投标时提供租赁合同,业主有权对储存仓库进行现场考察;
    (六)储存的每车沥青都要进行检查,检查合格后暂予封存,只有河南卢阳高速公路有限公司(项目发包人)、招标人(即路面标段的中标施工单位)的监管人员、沥青供应单位人员三方签字才能出罐,确保提供的沥青在储运阶段满足规范和合同要求;
    申请人若是沥青生产企业,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年道路沥青70号A级生产能力不少于30万吨;
    (二)国内生产企业通过ISO质量认证体系;
    (三)具备相应的储运能力。
    申请人若是沥青生产企业的国内代理商,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近三年累计在高速公路项目中独立供应沥青不少于5万吨,并且至少在一个高速公路项目上供应超过1万吨的业绩;
    (二)进口沥青供应商须执有进出口经营许可证,并有沥青供应商当年额度的授权;
    (三)进口沥青必须有合法的进出口手续(原始报关单、产品合格证等)。
    4.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
    4.3 各投标人到招标人处购买本次招标标书。招标文件每标段(每套)售价1000元人民币。一律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4.4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购买标书。若出现上述情况,先购买者为有效人。
    5、支付
    5.1本次招标对中标单位不再支付开工预付款;
    5.2本次招标沥青供应价格锁定;
    5.3本次招标最终确定的中标人需提交合同总金额10%的履约保证金(其中30%为现金,70%为银行保函);
    5.4正常的履约保证金在供货结束后14天内还给中标单位。
    5.5质量保证金
    5.5.1招标人在支付货款时,留取该货款的10%作为质量保证金;
    5.5.2供货结束后14天内,将保证金的90%退还给中标单位。在项目交工验收并签署交工验收文件后14天内,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剩余保证金。
    6.本次采购数量以经双方验收合格的实际交货数量为准。
    7.招标文件的购买
    请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于 2012 年 9月11日至 2012 年 9月17日每日上午 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公函、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被授权人任职聘书等证明文件,生产企业出具的该企业销售代理授权书(申请人为代理商时需提供)、进出口经营许可证(申请人为国际沥青生产企业或其国内代理商时需提供)、ISO质量认证等证件(以上均为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到郑州市中原路93号办公大楼(1406室)购买招标文件。
    8.投标文件的递交
    8.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招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2 年 10 月8日10时 00 分,投标人应于 2012 年10月8日 10 时00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郑州市中原路93号办公大楼(1406室)。
    8.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投标保证金
    申请人在2012年9月28日前,应按投标人须知规定提交人民币 5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交纳账号:收款人: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账号:  4100 1523 0250 5020 7584  开户行:建设银行商城路支行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河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网(http://www.hntico.com)、河南日报、河南招标投标网(http://www.hnzbcg.org.cn/)、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http://www.hnglgcjjt.com/)上发布。
    招 标 人: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中原路93号 
    邮    编:450052 
    联 系 人:王先生                  庄先生 
    电    话:0371-67165306           0371-67165305
    传    真:0371-67165305 
                                                                                                               2012年9月11日

河南省郑州至卢氏高速公路洛宁至卢氏段道路石油沥青采购第二次招标公告

    1.项目概况
    1.1招标条件
    河南省郑州至卢氏高速公路洛宁至卢氏段路面施工项目由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以BT模式承建,项目代建单位为 河南高速公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投资单位为河南省收费还贷高速公路管理中心。路面项目施工单位为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计划采购沥青总数量为22264吨。依据《关于河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采取BT模式建设郑卢高速洛阳至洛宁等豫西高速公路项目路面工程的批复》 豫交文【2012】 141号和洛宁至卢氏施工图设计于2011年5月24日由河南省交通运输厅批复(豫交规划〔2011〕126号)的要求,现对该项目的沥青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将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2项目概况及标段划分
    1.2.1洛宁至卢氏段工程概况
    本项目全线位于洛阳市境内,起点在洛宁县东寨礼村东南,顺接郑卢高速公路洛宁至卢氏段。终点位于卢氏境管道口镇,接拟建三门峡至淅川高速公路。路线全长68.18公里,全线采用设计速度100km/h,路基宽度26m的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设计。计划采购70A基质沥青22264吨。
    1.2.2拌合站位置
    洛宁至卢氏段计划建设3个沥青拌和站,每个站各设一台4000型拌合楼,4号站备用一台3000型拌合楼。
    1号拌合站位于K93+200位置,位于省道S249线及洛宁西互通区附近,距主线3.5公里,K83+500~K110+420,辐射范围27km,沥青混合料26万吨,计划采购70A基质沥青10358吨;
    2号拌和站位于K116+000右侧2km位置、紧邻S323省道洛宁县上戈镇滩地村附近,K110+420~K124+855,辐射范围14.5km,沥青混合料14万吨,计划采购基质沥青(70A)5804吨;
    3号拌合站位于K141+000左侧2km位置、紧邻G209国道道卢氏县管道口镇永度村,K124+855~K141+098辐射范围16.2km,沥青混合料16万吨,计划采购基质沥青(70A)6102吨。
    2、本次招标用于改性沥青的基质沥青采用道路石油沥青70号A级,且不得低于技术规范中对道路石油沥青的技术指标要求。
    3、本次道路石油沥青70号A级采购招标的供货期(包括仓储期)预计为4个月。即2012年9月至2012年12月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本次投标人具备如下资格。
    (一)注册资本金不少于1200万元人民币,并在中国境内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
    (二)供应信誉良好,未受过市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
    (三)必须授权招标人对全过程供应情况和已付款资金流向进行查证;
    (四)在储存点配备、委托或租用具有相应能力的实验室;
    (五)在河南省境内必须自有或租赁有能够满足供应合同50%以上的沥青储存仓库,沥青供应单位若租赁当地的沥青储存仓库,必须在投标时提供租赁合同,业主有权对储存仓库进行现场考察;
    (六)储存的每车沥青都要进行检查,检查合格后暂予封存,只有河南卢阳高速公路有限公司(项目发包人)、招标人(即路面标段的中标施工单位)的监管人员、沥青供应单位人员三方签字才能出罐,确保提供的沥青在储运阶段满足规范和合同要求;
    申请人若是沥青生产企业,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年道路沥青70号A级生产能力不少于30万吨;
    (二)国内生产企业通过ISO质量认证体系;
    (三)具备相应的储运能力。
    申请人若是沥青生产企业的国内代理商,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近三年累计在高速公路项目中独立供应沥青不少于5万吨,并且至少在一个高速公路项目上供应超过1万吨的业绩;
    (二)进口沥青供应商须执有进出口经营许可证,并有沥青供应商当年额度的授权;
    (三)进口沥青必须有合法的进出口手续(原始报关单、产品合格证等)。
    4.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
    4.3 各投标人到招标人处购买本次招标标书。招标文件每标段(每套)售价1000元人民币。一律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4.4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购买标书。若出现上述情况,先购买者为有效人。
    5、支付
    5.1本次招标对中标单位不再支付开工预付款;
    5.2本次招标沥青供应价格锁定;
    5.3本次招标最终确定的中标人需提交合同总金额10%的履约保证金(其中30%为现金,70%为银行保函);
    5.4正常的履约保证金在供货结束后14天内还给中标单位。
    5.5质量保证金
    5.5.1招标人在支付货款时,留取该货款的10%作为质量保证金;
    5.5.2供货结束后14天内,将保证金的90%退还给中标单位。在项目交工验收并签署交工验收文件后14天内,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剩余保证金。
    6.本次采购数量以经双方验收合格的实际交货数量为准。
    7.招标文件的购买
    请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于 2012 年 9月11日至 2012 年 9月17日每日上午 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公函、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被授权人任职聘书等证明文件,生产企业出具的该企业销售代理授权书(申请人为代理商时需提供)、进出口经营许可证(申请人为国际沥青生产企业或其国内代理商时需提供)、ISO质量认证等证件(以上均为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到郑州市中原路93号办公大楼(1406室)购买招标文件。
    8.投标文件的递交
    8.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招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2 年 10 月8日10时 00 分,投标人应于 2012 年10月8日 10 时00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郑州市中原路93号办公大楼(1406室)。
    8.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投标保证金
    申请人在2012年9月28日前,应按投标人须知规定提交人民币 5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交纳账号:收款人: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账号:  4100 1523 0250 5020 7584  开户行:建设银行商城路支行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河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网(http://www.hntico.com)、河南日报、河南招标投标网(http://www.hnzbcg.org.cn/)、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http://www.hnglgcjjt.com/)上发布。
    招 标 人: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中原路93号 
    邮    编:450052 
    联 系 人:王先生                  庄先生 
    电    话:0371-67165306           0371-67165305
    传    真:0371-67165305 
                                                                                                               2012年9月11日

  • 河南省三门峡至卢氏高速公路灵宝至卢氏段沥青采购第二次招标公告

        1.项目概况
        1.1招标条件
        河南省三门峡至淅川高速公路灵宝至卢氏段路面施工项目由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以BT模式承建,项目代建单位为 河南高速公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投资单位为河南省收费还贷高速公路管理中心。路面项目施工单位为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计划采购沥青总数量约为29740吨。依据《关于河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采取BT模式建设郑卢高速洛阳至洛宁等豫西高速公路项目路面工程的批复》 豫交文【2012】 141号 和灵宝至卢氏施工图设计于2011年5月24日由省交通运输厅批复(豫交规划〔2011〕127号)的要求,现对该项目的沥青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将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2项目概况及标段划分
        1.2.1工程概况
        三门峡至淅川高速公路灵宝至卢氏段全长80.881公里,起点位于灵宝市大王镇梨园,与连霍高速接于梨园互通(K1+848.748),终点(K81+140)位于卢氏县城西南马家岭,接后期实施的卢氏至西坪高速公路。计划采购70A基质沥青18111吨,90A基质为11629吨。
        1.2. 2 拌合站设置
        第一拌合站位于K12+300,设4000型拌合机一座,主要负责K1+848-K24+200段长22.35Km施工,生产沥青混合料22.28万吨,计划采购70A重交沥青5297吨,90A重交沥青2434吨;
        第二拌合站位于K27+700附近,设4000型拌合机一座,主要负责K24+200-YK39+515段长15.315Km施工,生产沥青混合料14.12万吨,计划采购70A重交沥青4400吨,90A重交沥青2505吨;
        第三拌合站位于K53+600,设4000型拌合机一座,主要负责YK39+515-YK65+140段全长25.625Km施工,生产沥青混合料28.2万吨,计划采购70A重交沥青6351吨,90A重交沥青3112吨;
        第四拌合站位于K79+820左侧,设3000型拌合机一座,主要负责YK65+140-K81+140段全长16Km施工,计划生产沥青混合料12.9万吨,计划采购70A重交沥青2063吨,90A重交沥青3578吨。
        2.本次招标用于改性沥青的基质沥青采用道路石油沥青90号A级,且不得低于技术规范中对道路石油沥青的技术指标要求。
        3.本次道路石油沥青70号A级和90号A级采购招标的供货期(包括仓储期)预计为4个月。即2012年9月至2012年12月。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本次投标人具备如下资格。
        (一)注册资本金不少于1200万元人民币,并在中国境内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
        (二)供应信誉良好,未受过市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
        (三)必须授权招标人对全过程供应情况和已付款资金流向进行查证;
        (四)在储存点配备、委托或租用具有相应能力的实验室;
        (五)在河南省境内项目所在地500公里左右范围以内必须自有或租赁有能够满足供应合同约定数量的沥青储存仓库,沥青供应单位若租赁当地的沥青储存仓库,必须在投标时提供租赁合同,业主有权对储存仓库进行现场考察;
        (六)储存的每车沥青都要进行检查,检查合格后暂予封存,只有河南弘卢高速公路有限公司(项目发包人)、招标人(即路面标段的中标施工单位)的监管人员、沥青供应单位人员三方签字才能出罐,确保提供的沥青在储运阶段满足规范和合同要求;
        申请人若是沥青生产企业,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年道路沥青70、90号A级生产能力不少于30万吨;
        (二)国内生产企业通过ISO质量认证体系;
        (三)具备相应的储运能力。
        申请人若是沥青生产企业的国内代理商,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近三年累计在高速公路项目中独立供应沥青不少于5万吨,并且至少在一个高速公路项目上使用过1万吨的业绩;
        (二)进口沥青供应商须执有进出口经营许可证,并有沥青供应商当年额度的授权;
        (三)进口沥青必须有合法的进出口手续(原始报关单、产品合格证等)。
        4.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3 各投标人到招标人处购买本次招标标书。招标文件每标段(每套)售价1000元人民币。一律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4.4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购买标书。若出现上述情况,先购买者为有效人。
        5、支付
        5.1本次招标对中标单位不再支付开工预付款;
        5.2本次招标沥青供应价格锁定;
        5.3本次招标最终确定的中标人需提交合同总金额10%的履约保证金(其中30%为现金,70%为银行保函);
        5.4正常的履约保证金在供货结束后14天内还给中标单位。
        5.5质量保证金
        5.5.1招标人在支付货款时,留取该货款的10%作为质量保证金;
        5.5.2供货结束后14天内,将保证金的90%退还给中标单位。在项目交工验收并签署交工验收文件后14天内,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剩余保证金。
        6.本次采购数量以经双方验收合格的实际交货数量为准。
        7.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于 2012 年 9 月11日至 2012 年 9月17日每日上午 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公函、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被授权人任职聘书等证明文件,生产企业出具的该企业销售代理授权书(申请人为代理商时需提供)、进出口经营许可证(申请人为国际沥青生产企业或其国内代理商时需提供)、ISO质量认证等证件(以上均为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到郑州市中原路93号办公大楼(1406室)购买招标文件。
        8.投标文件的递交
        8.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招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2 年 10月8日10时 00 分,投标人应于 2012 年10月8日 10 时00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郑州市中原路93号办公大楼(1406室)。
        8.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投标保证金
        申请人在9月28日前,应按投标人须知规定提交人民币 5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交纳账号:收款人: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账号:  4100 1523 0250 5020 7584  开户行:建设银行商城路支行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河南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hntico.com)、河南招标投标网(http://www.hnzbcg.org.cn/)、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 www.hnsglgcjjt.com)和河南日报上发布。
        招 标 人: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中原路93号 
        邮    编:450052 
        联 系 人:王先生                  庄先生 
        电    话:0371-67165306           0371-67165305
        传    真:0371-67165305 
                                                                                                                   2012年9月11日

    1.项目概况
    1.1招标条件
    河南省三门峡至淅川高速公路灵宝至卢氏段路面施工项目由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以BT模式承建,项目代建单位为 河南高速公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投资单位为河南省收费还贷高速公路管理中心。路面项目施工单位为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计划采购沥青总数量约为29740吨。依据《关于河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采取BT模式建设郑卢高速洛阳至洛宁等豫西高速公路项目路面工程的批复》 豫交文【2012】 141号 和灵宝至卢氏施工图设计于2011年5月24日由省交通运输厅批复(豫交规划〔2011〕127号)的要求,现对该项目的沥青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将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2项目概况及标段划分
    1.2.1工程概况
    三门峡至淅川高速公路灵宝至卢氏段全长80.881公里,起点位于灵宝市大王镇梨园,与连霍高速接于梨园互通(K1+848.748),终点(K81+140)位于卢氏县城西南马家岭,接后期实施的卢氏至西坪高速公路。计划采购70A基质沥青18111吨,90A基质为11629吨。
    1.2. 2 拌合站设置
    第一拌合站位于K12+300,设4000型拌合机一座,主要负责K1+848-K24+200段长22.35Km施工,生产沥青混合料22.28万吨,计划采购70A重交沥青5297吨,90A重交沥青2434吨;
    第二拌合站位于K27+700附近,设4000型拌合机一座,主要负责K24+200-YK39+515段长15.315Km施工,生产沥青混合料14.12万吨,计划采购70A重交沥青4400吨,90A重交沥青2505吨;
    第三拌合站位于K53+600,设4000型拌合机一座,主要负责YK39+515-YK65+140段全长25.625Km施工,生产沥青混合料28.2万吨,计划采购70A重交沥青6351吨,90A重交沥青3112吨;
    第四拌合站位于K79+820左侧,设3000型拌合机一座,主要负责YK65+140-K81+140段全长16Km施工,计划生产沥青混合料12.9万吨,计划采购70A重交沥青2063吨,90A重交沥青3578吨。
    2.本次招标用于改性沥青的基质沥青采用道路石油沥青90号A级,且不得低于技术规范中对道路石油沥青的技术指标要求。
    3.本次道路石油沥青70号A级和90号A级采购招标的供货期(包括仓储期)预计为4个月。即2012年9月至2012年12月。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本次投标人具备如下资格。
    (一)注册资本金不少于1200万元人民币,并在中国境内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
    (二)供应信誉良好,未受过市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
    (三)必须授权招标人对全过程供应情况和已付款资金流向进行查证;
    (四)在储存点配备、委托或租用具有相应能力的实验室;
    (五)在河南省境内项目所在地500公里左右范围以内必须自有或租赁有能够满足供应合同约定数量的沥青储存仓库,沥青供应单位若租赁当地的沥青储存仓库,必须在投标时提供租赁合同,业主有权对储存仓库进行现场考察;
    (六)储存的每车沥青都要进行检查,检查合格后暂予封存,只有河南弘卢高速公路有限公司(项目发包人)、招标人(即路面标段的中标施工单位)的监管人员、沥青供应单位人员三方签字才能出罐,确保提供的沥青在储运阶段满足规范和合同要求;
    申请人若是沥青生产企业,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年道路沥青70、90号A级生产能力不少于30万吨;
    (二)国内生产企业通过ISO质量认证体系;
    (三)具备相应的储运能力。
    申请人若是沥青生产企业的国内代理商,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近三年累计在高速公路项目中独立供应沥青不少于5万吨,并且至少在一个高速公路项目上使用过1万吨的业绩;
    (二)进口沥青供应商须执有进出口经营许可证,并有沥青供应商当年额度的授权;
    (三)进口沥青必须有合法的进出口手续(原始报关单、产品合格证等)。
    4.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3 各投标人到招标人处购买本次招标标书。招标文件每标段(每套)售价1000元人民币。一律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4.4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购买标书。若出现上述情况,先购买者为有效人。
    5、支付
    5.1本次招标对中标单位不再支付开工预付款;
    5.2本次招标沥青供应价格锁定;
    5.3本次招标最终确定的中标人需提交合同总金额10%的履约保证金(其中30%为现金,70%为银行保函);
    5.4正常的履约保证金在供货结束后14天内还给中标单位。
    5.5质量保证金
    5.5.1招标人在支付货款时,留取该货款的10%作为质量保证金;
    5.5.2供货结束后14天内,将保证金的90%退还给中标单位。在项目交工验收并签署交工验收文件后14天内,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剩余保证金。
    6.本次采购数量以经双方验收合格的实际交货数量为准。
    7.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于 2012 年 9 月11日至 2012 年 9月17日每日上午 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公函、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被授权人任职聘书等证明文件,生产企业出具的该企业销售代理授权书(申请人为代理商时需提供)、进出口经营许可证(申请人为国际沥青生产企业或其国内代理商时需提供)、ISO质量认证等证件(以上均为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到郑州市中原路93号办公大楼(1406室)购买招标文件。
    8.投标文件的递交
    8.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招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2 年 10月8日10时 00 分,投标人应于 2012 年10月8日 10 时00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郑州市中原路93号办公大楼(1406室)。
    8.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投标保证金
    申请人在9月28日前,应按投标人须知规定提交人民币 5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交纳账号:收款人: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账号:  4100 1523 0250 5020 7584  开户行:建设银行商城路支行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河南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hntico.com)、河南招标投标网(http://www.hnzbcg.org.cn/)、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 www.hnsglgcjjt.com)和河南日报上发布。
    招 标 人: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中原路93号 
    邮    编:450052 
    联 系 人:王先生                  庄先生 
    电    话:0371-67165306           0371-67165305
    传    真:0371-67165305 
                                                                                                               2012年9月11日

河南省三门峡至卢氏高速公路灵宝至卢氏段沥青采购第二次招标公告

    1.项目概况
    1.1招标条件
    河南省三门峡至淅川高速公路灵宝至卢氏段路面施工项目由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以BT模式承建,项目代建单位为 河南高速公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投资单位为河南省收费还贷高速公路管理中心。路面项目施工单位为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计划采购沥青总数量约为29740吨。依据《关于河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采取BT模式建设郑卢高速洛阳至洛宁等豫西高速公路项目路面工程的批复》 豫交文【2012】 141号 和灵宝至卢氏施工图设计于2011年5月24日由省交通运输厅批复(豫交规划〔2011〕127号)的要求,现对该项目的沥青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将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2项目概况及标段划分
    1.2.1工程概况
    三门峡至淅川高速公路灵宝至卢氏段全长80.881公里,起点位于灵宝市大王镇梨园,与连霍高速接于梨园互通(K1+848.748),终点(K81+140)位于卢氏县城西南马家岭,接后期实施的卢氏至西坪高速公路。计划采购70A基质沥青18111吨,90A基质为11629吨。
    1.2. 2 拌合站设置
    第一拌合站位于K12+300,设4000型拌合机一座,主要负责K1+848-K24+200段长22.35Km施工,生产沥青混合料22.28万吨,计划采购70A重交沥青5297吨,90A重交沥青2434吨;
    第二拌合站位于K27+700附近,设4000型拌合机一座,主要负责K24+200-YK39+515段长15.315Km施工,生产沥青混合料14.12万吨,计划采购70A重交沥青4400吨,90A重交沥青2505吨;
    第三拌合站位于K53+600,设4000型拌合机一座,主要负责YK39+515-YK65+140段全长25.625Km施工,生产沥青混合料28.2万吨,计划采购70A重交沥青6351吨,90A重交沥青3112吨;
    第四拌合站位于K79+820左侧,设3000型拌合机一座,主要负责YK65+140-K81+140段全长16Km施工,计划生产沥青混合料12.9万吨,计划采购70A重交沥青2063吨,90A重交沥青3578吨。
    2.本次招标用于改性沥青的基质沥青采用道路石油沥青90号A级,且不得低于技术规范中对道路石油沥青的技术指标要求。
    3.本次道路石油沥青70号A级和90号A级采购招标的供货期(包括仓储期)预计为4个月。即2012年9月至2012年12月。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本次投标人具备如下资格。
    (一)注册资本金不少于1200万元人民币,并在中国境内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
    (二)供应信誉良好,未受过市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
    (三)必须授权招标人对全过程供应情况和已付款资金流向进行查证;
    (四)在储存点配备、委托或租用具有相应能力的实验室;
    (五)在河南省境内项目所在地500公里左右范围以内必须自有或租赁有能够满足供应合同约定数量的沥青储存仓库,沥青供应单位若租赁当地的沥青储存仓库,必须在投标时提供租赁合同,业主有权对储存仓库进行现场考察;
    (六)储存的每车沥青都要进行检查,检查合格后暂予封存,只有河南弘卢高速公路有限公司(项目发包人)、招标人(即路面标段的中标施工单位)的监管人员、沥青供应单位人员三方签字才能出罐,确保提供的沥青在储运阶段满足规范和合同要求;
    申请人若是沥青生产企业,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年道路沥青70、90号A级生产能力不少于30万吨;
    (二)国内生产企业通过ISO质量认证体系;
    (三)具备相应的储运能力。
    申请人若是沥青生产企业的国内代理商,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近三年累计在高速公路项目中独立供应沥青不少于5万吨,并且至少在一个高速公路项目上使用过1万吨的业绩;
    (二)进口沥青供应商须执有进出口经营许可证,并有沥青供应商当年额度的授权;
    (三)进口沥青必须有合法的进出口手续(原始报关单、产品合格证等)。
    4.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3 各投标人到招标人处购买本次招标标书。招标文件每标段(每套)售价1000元人民币。一律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4.4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购买标书。若出现上述情况,先购买者为有效人。
    5、支付
    5.1本次招标对中标单位不再支付开工预付款;
    5.2本次招标沥青供应价格锁定;
    5.3本次招标最终确定的中标人需提交合同总金额10%的履约保证金(其中30%为现金,70%为银行保函);
    5.4正常的履约保证金在供货结束后14天内还给中标单位。
    5.5质量保证金
    5.5.1招标人在支付货款时,留取该货款的10%作为质量保证金;
    5.5.2供货结束后14天内,将保证金的90%退还给中标单位。在项目交工验收并签署交工验收文件后14天内,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剩余保证金。
    6.本次采购数量以经双方验收合格的实际交货数量为准。
    7.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于 2012 年 9 月11日至 2012 年 9月17日每日上午 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公函、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被授权人任职聘书等证明文件,生产企业出具的该企业销售代理授权书(申请人为代理商时需提供)、进出口经营许可证(申请人为国际沥青生产企业或其国内代理商时需提供)、ISO质量认证等证件(以上均为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到郑州市中原路93号办公大楼(1406室)购买招标文件。
    8.投标文件的递交
    8.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招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2 年 10月8日10时 00 分,投标人应于 2012 年10月8日 10 时00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郑州市中原路93号办公大楼(1406室)。
    8.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投标保证金
    申请人在9月28日前,应按投标人须知规定提交人民币 5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交纳账号:收款人: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账号:  4100 1523 0250 5020 7584  开户行:建设银行商城路支行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河南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hntico.com)、河南招标投标网(http://www.hnzbcg.org.cn/)、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 www.hnsglgcjjt.com)和河南日报上发布。
    招 标 人: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中原路93号 
    邮    编:450052 
    联 系 人:王先生                  庄先生 
    电    话:0371-67165306           0371-67165305
    传    真:0371-67165305 
                                                                                                               2012年9月11日

  • 河南省洛阳至栾川高速公路嵩县至栾川段沥青采购第二次招标公告

        1.项目概况
        1.1招标条件
        河南省洛阳至栾川高速公路嵩县至栾川段路面施工由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以BT模式承建,项目代建单位为 河南高速公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投资单位为河南省收费还贷高速公路管理中心。路面项目施工单位为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计划采购沥青总数量为21382吨。依据《关于河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采取BT模式建设郑卢高速洛阳至洛宁等豫西高速公路项目路面工程的批复》 豫交文【2012】 141号和《关于洛阳至栾川高速公路嵩县至栾川段工程施工图设计的批复》豫交规划【2011】125号要求。现对该项目的沥青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将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2项目概况及标段划分
        1.2.1嵩县至栾川段工程概况
        嵩栾高速公路全段67.283公里,路基段路面结构层次为4cm细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上面层+6cm 中粒式沥青混凝土中面层8cm沥青碎石混合料下面层。桥遂段路面结构层次为4cm细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上面层6cm 中粒式沥青混凝土中面层。计划2012年12月10前完成,8cm沥青碎石混合料下面层约7.2万方,6cm中粒式沥青混凝土中面层约10万方,4cm细粒式沥青混凝土上面层约6.6万方。总计约23.8万方。计划采购70A基质沥青21382吨。
        1.2.2拌合站位置
        1号拌合站位置:本项目K64+017吕沟口大桥附近距离主线1.5公里位置设置一个沥青拌合站,架设一台4000型拌和楼,负责供应K61+800~K79+250段的沥青混合料,共需约4437吨沥青。
        2号拌合站位置:K92+637谷峪沟大桥附近距离主线1公路处,负责供应K79+250~K110+690段沥青混合料,共需11498吨沥青。
        3号拌合站位置:在K124+700栾川互通立交距离主线2公里处,供应K110+690~K128+380段沥青混合料,共需5447吨沥青。
        路段名称           沥青混合料数量(万吨)   沥青用量(吨) 沥青型号
        嵩县至栾川段                56.3               21382     70#
        2.本次招标用于改性沥青的基质沥青采用道路石油沥青70号A级,且不得低于技术规范中对道路石油沥青的技术指标要求。
        3.本次道路石油沥青(70号A级)采购招标的供货期(包括仓储期)预计为4个月。即2012年9月至2012年12月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本次投标人具备如下资格:
        (一)注册资本金不少于1200万元人民币,并在中国境内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
        (二)供应信誉良好,未受过市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
        (三)必须授权招标人对全过程供应情况和已付款资金流向进行查证;
        (四)在储存点配备、委托或租用具有相应能力的实验室;
        (五)在河南省境内必须自有或租赁有能够满足供应合同约定数量的沥青储存仓库,沥青供应单位若租赁当地的沥青储存仓库,必须在投标时提供租赁合同,招标人有权对储存仓库进行现场考察;
        (六)储存的每车沥青都要进行检查,检查合格后暂予封存,只有河南嵩阳高速公路有限公司(项目公司)、招标人(即路面标段的中标施工单位)的监管人员、沥青供应单位人员三方签字才能出罐,确保提供的沥青在储运阶段满足规范和合同要求;
        申请人若是沥青生产企业,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年道路沥青70号A级生产能力不少于30万吨;
        (二)国内生产企业通过ISO质量认证体系;
        (三)具备相应的储运能力。
        申请人若是沥青生产企业的国内代理商,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近三年累计在高速公路项目中独立供应沥青不少于5万吨,并且至少在一个高速公路项目上使用过1万吨的业绩;
        (二)进口沥青供应商须执有进出口经营许可证,并有沥青供应商当年度的授权;
        (三)进口沥青必须有合法的进出口手续(原始报关单、产品合格证等)。
        4.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3 各投标人到招标人处购买本次招标标书。招标文件每标段(每套)售价1000元人民币。一律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4.4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购买标书。若出现上述情况,先购买者为有效人。
        5、支付
        5.1本次招标对中标单位不再支付开工预付款;
        5.2本次招标沥青供应价格锁定;
        5.3本次招标最终确定的中标人需提交合同总金额10%的履约保证金(其中30%为现金,70%为银行保函);
        5.4正常的履约保证金在供货结束后14天内还给中标单位。
        5.5质量保证金
        5.5.1招标人在支付货款时,留取该货款的10%作为质量保证金;
        5.5.2供货结束后14天内,将保证金的90%退还给中标单位。在项目交工验收并签署交工验收文件后14天内,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剩余保证金。
        6.本次采购数量以经双方验收合格的实际交货数量为准。
        7.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于 2012 年 9 月11日至 2012 年 9月17日每日上午 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公函、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被授权人任职聘书等证明文件,生产企业出具的该企业销售代理授权书(申请人为代理商时需提供)、进出口经营许可证(申请人为国际沥青生产企业或其国内代理商时需提供)、ISO质量认证等证件(以上均为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到郑州市中原路93号办公大楼(1406室)购买招标文件。
        8.投标文件的递交
        8.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招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2 年 10月8日10时 00 分,投标人应于 2012 年10月8日 10 时00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郑州市中原路93号办公大楼(1406室)。
        8.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投标保证金
        申请人在9月28日前,应按投标人须知规定提交人民币 5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交纳账号:收款人: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账号:  4100 1523 0250 5020 7584  开户行:建设银行商城路支行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河南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hntico.com)、河南招标投标网(http://www.hnzbcg.org.cn/)、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 www.hnsglgcjjt.com)和河南日报上发布。
        招 标 人: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中原路93号 
        邮    编:450052 
        联 系 人:王先生                  庄先生 
        电    话:0371-67165306           0371-67165305
        传    真:0371-67165305 
                                                                                                                   2012年9月11日

    1.项目概况
    1.1招标条件
    河南省洛阳至栾川高速公路嵩县至栾川段路面施工由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以BT模式承建,项目代建单位为 河南高速公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投资单位为河南省收费还贷高速公路管理中心。路面项目施工单位为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计划采购沥青总数量为21382吨。依据《关于河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采取BT模式建设郑卢高速洛阳至洛宁等豫西高速公路项目路面工程的批复》 豫交文【2012】 141号和《关于洛阳至栾川高速公路嵩县至栾川段工程施工图设计的批复》豫交规划【2011】125号要求。现对该项目的沥青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将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2项目概况及标段划分
    1.2.1嵩县至栾川段工程概况
    嵩栾高速公路全段67.283公里,路基段路面结构层次为4cm细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上面层+6cm 中粒式沥青混凝土中面层8cm沥青碎石混合料下面层。桥遂段路面结构层次为4cm细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上面层6cm 中粒式沥青混凝土中面层。计划2012年12月10前完成,8cm沥青碎石混合料下面层约7.2万方,6cm中粒式沥青混凝土中面层约10万方,4cm细粒式沥青混凝土上面层约6.6万方。总计约23.8万方。计划采购70A基质沥青21382吨。
    1.2.2拌合站位置
    1号拌合站位置:本项目K64+017吕沟口大桥附近距离主线1.5公里位置设置一个沥青拌合站,架设一台4000型拌和楼,负责供应K61+800~K79+250段的沥青混合料,共需约4437吨沥青。
    2号拌合站位置:K92+637谷峪沟大桥附近距离主线1公路处,负责供应K79+250~K110+690段沥青混合料,共需11498吨沥青。
    3号拌合站位置:在K124+700栾川互通立交距离主线2公里处,供应K110+690~K128+380段沥青混合料,共需5447吨沥青。
    路段名称           沥青混合料数量(万吨)   沥青用量(吨) 沥青型号
    嵩县至栾川段                56.3               21382     70#
    2.本次招标用于改性沥青的基质沥青采用道路石油沥青70号A级,且不得低于技术规范中对道路石油沥青的技术指标要求。
    3.本次道路石油沥青(70号A级)采购招标的供货期(包括仓储期)预计为4个月。即2012年9月至2012年12月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本次投标人具备如下资格:
    (一)注册资本金不少于1200万元人民币,并在中国境内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
    (二)供应信誉良好,未受过市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
    (三)必须授权招标人对全过程供应情况和已付款资金流向进行查证;
    (四)在储存点配备、委托或租用具有相应能力的实验室;
    (五)在河南省境内必须自有或租赁有能够满足供应合同约定数量的沥青储存仓库,沥青供应单位若租赁当地的沥青储存仓库,必须在投标时提供租赁合同,招标人有权对储存仓库进行现场考察;
    (六)储存的每车沥青都要进行检查,检查合格后暂予封存,只有河南嵩阳高速公路有限公司(项目公司)、招标人(即路面标段的中标施工单位)的监管人员、沥青供应单位人员三方签字才能出罐,确保提供的沥青在储运阶段满足规范和合同要求;
    申请人若是沥青生产企业,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年道路沥青70号A级生产能力不少于30万吨;
    (二)国内生产企业通过ISO质量认证体系;
    (三)具备相应的储运能力。
    申请人若是沥青生产企业的国内代理商,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近三年累计在高速公路项目中独立供应沥青不少于5万吨,并且至少在一个高速公路项目上使用过1万吨的业绩;
    (二)进口沥青供应商须执有进出口经营许可证,并有沥青供应商当年度的授权;
    (三)进口沥青必须有合法的进出口手续(原始报关单、产品合格证等)。
    4.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3 各投标人到招标人处购买本次招标标书。招标文件每标段(每套)售价1000元人民币。一律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4.4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购买标书。若出现上述情况,先购买者为有效人。
    5、支付
    5.1本次招标对中标单位不再支付开工预付款;
    5.2本次招标沥青供应价格锁定;
    5.3本次招标最终确定的中标人需提交合同总金额10%的履约保证金(其中30%为现金,70%为银行保函);
    5.4正常的履约保证金在供货结束后14天内还给中标单位。
    5.5质量保证金
    5.5.1招标人在支付货款时,留取该货款的10%作为质量保证金;
    5.5.2供货结束后14天内,将保证金的90%退还给中标单位。在项目交工验收并签署交工验收文件后14天内,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剩余保证金。
    6.本次采购数量以经双方验收合格的实际交货数量为准。
    7.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于 2012 年 9 月11日至 2012 年 9月17日每日上午 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公函、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被授权人任职聘书等证明文件,生产企业出具的该企业销售代理授权书(申请人为代理商时需提供)、进出口经营许可证(申请人为国际沥青生产企业或其国内代理商时需提供)、ISO质量认证等证件(以上均为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到郑州市中原路93号办公大楼(1406室)购买招标文件。
    8.投标文件的递交
    8.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招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2 年 10月8日10时 00 分,投标人应于 2012 年10月8日 10 时00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郑州市中原路93号办公大楼(1406室)。
    8.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投标保证金
    申请人在9月28日前,应按投标人须知规定提交人民币 5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交纳账号:收款人: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账号:  4100 1523 0250 5020 7584  开户行:建设银行商城路支行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河南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hntico.com)、河南招标投标网(http://www.hnzbcg.org.cn/)、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 www.hnsglgcjjt.com)和河南日报上发布。
    招 标 人: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中原路93号 
    邮    编:450052 
    联 系 人:王先生                  庄先生 
    电    话:0371-67165306           0371-67165305
    传    真:0371-67165305 
                                                                                                               2012年9月11日

河南省洛阳至栾川高速公路嵩县至栾川段沥青采购第二次招标公告

    1.项目概况
    1.1招标条件
    河南省洛阳至栾川高速公路嵩县至栾川段路面施工由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以BT模式承建,项目代建单位为 河南高速公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投资单位为河南省收费还贷高速公路管理中心。路面项目施工单位为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计划采购沥青总数量为21382吨。依据《关于河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采取BT模式建设郑卢高速洛阳至洛宁等豫西高速公路项目路面工程的批复》 豫交文【2012】 141号和《关于洛阳至栾川高速公路嵩县至栾川段工程施工图设计的批复》豫交规划【2011】125号要求。现对该项目的沥青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将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2项目概况及标段划分
    1.2.1嵩县至栾川段工程概况
    嵩栾高速公路全段67.283公里,路基段路面结构层次为4cm细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上面层+6cm 中粒式沥青混凝土中面层8cm沥青碎石混合料下面层。桥遂段路面结构层次为4cm细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上面层6cm 中粒式沥青混凝土中面层。计划2012年12月10前完成,8cm沥青碎石混合料下面层约7.2万方,6cm中粒式沥青混凝土中面层约10万方,4cm细粒式沥青混凝土上面层约6.6万方。总计约23.8万方。计划采购70A基质沥青21382吨。
    1.2.2拌合站位置
    1号拌合站位置:本项目K64+017吕沟口大桥附近距离主线1.5公里位置设置一个沥青拌合站,架设一台4000型拌和楼,负责供应K61+800~K79+250段的沥青混合料,共需约4437吨沥青。
    2号拌合站位置:K92+637谷峪沟大桥附近距离主线1公路处,负责供应K79+250~K110+690段沥青混合料,共需11498吨沥青。
    3号拌合站位置:在K124+700栾川互通立交距离主线2公里处,供应K110+690~K128+380段沥青混合料,共需5447吨沥青。
    路段名称           沥青混合料数量(万吨)   沥青用量(吨) 沥青型号
    嵩县至栾川段                56.3               21382     70#
    2.本次招标用于改性沥青的基质沥青采用道路石油沥青70号A级,且不得低于技术规范中对道路石油沥青的技术指标要求。
    3.本次道路石油沥青(70号A级)采购招标的供货期(包括仓储期)预计为4个月。即2012年9月至2012年12月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本次投标人具备如下资格:
    (一)注册资本金不少于1200万元人民币,并在中国境内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
    (二)供应信誉良好,未受过市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
    (三)必须授权招标人对全过程供应情况和已付款资金流向进行查证;
    (四)在储存点配备、委托或租用具有相应能力的实验室;
    (五)在河南省境内必须自有或租赁有能够满足供应合同约定数量的沥青储存仓库,沥青供应单位若租赁当地的沥青储存仓库,必须在投标时提供租赁合同,招标人有权对储存仓库进行现场考察;
    (六)储存的每车沥青都要进行检查,检查合格后暂予封存,只有河南嵩阳高速公路有限公司(项目公司)、招标人(即路面标段的中标施工单位)的监管人员、沥青供应单位人员三方签字才能出罐,确保提供的沥青在储运阶段满足规范和合同要求;
    申请人若是沥青生产企业,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年道路沥青70号A级生产能力不少于30万吨;
    (二)国内生产企业通过ISO质量认证体系;
    (三)具备相应的储运能力。
    申请人若是沥青生产企业的国内代理商,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近三年累计在高速公路项目中独立供应沥青不少于5万吨,并且至少在一个高速公路项目上使用过1万吨的业绩;
    (二)进口沥青供应商须执有进出口经营许可证,并有沥青供应商当年度的授权;
    (三)进口沥青必须有合法的进出口手续(原始报关单、产品合格证等)。
    4.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3 各投标人到招标人处购买本次招标标书。招标文件每标段(每套)售价1000元人民币。一律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4.4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购买标书。若出现上述情况,先购买者为有效人。
    5、支付
    5.1本次招标对中标单位不再支付开工预付款;
    5.2本次招标沥青供应价格锁定;
    5.3本次招标最终确定的中标人需提交合同总金额10%的履约保证金(其中30%为现金,70%为银行保函);
    5.4正常的履约保证金在供货结束后14天内还给中标单位。
    5.5质量保证金
    5.5.1招标人在支付货款时,留取该货款的10%作为质量保证金;
    5.5.2供货结束后14天内,将保证金的90%退还给中标单位。在项目交工验收并签署交工验收文件后14天内,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剩余保证金。
    6.本次采购数量以经双方验收合格的实际交货数量为准。
    7.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于 2012 年 9 月11日至 2012 年 9月17日每日上午 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公函、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被授权人任职聘书等证明文件,生产企业出具的该企业销售代理授权书(申请人为代理商时需提供)、进出口经营许可证(申请人为国际沥青生产企业或其国内代理商时需提供)、ISO质量认证等证件(以上均为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到郑州市中原路93号办公大楼(1406室)购买招标文件。
    8.投标文件的递交
    8.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招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2 年 10月8日10时 00 分,投标人应于 2012 年10月8日 10 时00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郑州市中原路93号办公大楼(1406室)。
    8.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投标保证金
    申请人在9月28日前,应按投标人须知规定提交人民币 5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交纳账号:收款人: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账号:  4100 1523 0250 5020 7584  开户行:建设银行商城路支行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河南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hntico.com)、河南招标投标网(http://www.hnzbcg.org.cn/)、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 www.hnsglgcjjt.com)和河南日报上发布。
    招 标 人: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中原路93号 
    邮    编:450052 
    联 系 人:王先生                  庄先生 
    电    话:0371-67165306           0371-67165305
    传    真:0371-67165305 
                                                                                                               2012年9月11日

  • 河南省淮滨至息县、淮滨至固始高速公路道路石油沥青招标采购公告(第二次)

        1.项目概况
        1.1招标条件
        河南省淮滨至息县、淮滨至固始高速公路路面工程施工由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以BT模式承建,项目业主为 河南豫淮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路面项目施工单位为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计划采购沥青总数量约为52000吨。现对该项目的沥青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将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2项目概况及标段划分
        1.2.1淮滨至息县高速公路起点于淮滨县城西4Km台头乡,止于息县杨店镇冯庄北与大广高速公路相交,路线全长49.235Km,途经淮滨、息县两县,其中淮滨县境内23.94Km,息县境内25.295Km。划分为2个施工工区。
        1.2.1.1一工区:主要在淮滨县境内,起点里程K0+000,终点里程K24+500,全长24.5km,包含淮滨西互通式立交(K0+000—K1+100)、淮滨停车区(K19+800—K24+500)。计划采购重交70沥青10975吨。 
        1.2.1.2二工区:全部在息县境内,起点里程K24+500,终点里程K49+235.337,全长24.735km,包含G106小茴店互通式立交(K34+600—K35+700)、大广枢纽互通式立交(K47+800—K49+235)。计划采购重交70沥青12038吨。
        1.2.2淮滨至固始高速公路起点于淮滨县城西4Km台头乡,向北与淮息高速公路连接,向南终点位于固始县方集乡沙子岗,与G40沪陕高速相交,路线全长66.586公里,途经淮滨、固始两县,其中淮滨县境内21.612Km,固始县境内44.974Km。划分为2个施工工区。
        1.2.2.1一工区:主要在淮滨县境内,起点里程K0+000,终点里程K35+100,全长35.1km,包含淮滨南互通式立交(K9+699.559)、白露服务区(K22+600)。计划采购重交70沥青14535吨。
        1.2.2.2二工区:全部在固始县境内,起点里程K35+100,终点里程K66+586.324,全长31.486km,包含固始互通式立交(K39+609.503)、固始停车区(K50+700)、沪陕枢纽互通式立交(K66+285.982)。计划采购重交70沥青14355吨。
        2.本次招标的改性沥青的基质沥青采用道路石油沥青70号A级,且不得低于技术规范中对道路石油沥青的技术指标要求。
        3.本次道路石油沥青70号A级采购招标的供货期(包括仓储期)预计为2个月。即2012年9月至2012年10月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本次投标人具备如下资格。
        (一)注册资本金不少于1200万元人民币,并在中国境内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
        (二)供应信誉良好,未受过市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
        (三)必须授权招标人对全过程供应情况和已付款资金流向进行查证;
        (四)在储存点配备、委托或租用具有相应能力的实验室;
        (五)在河南省境内必须自有或租赁有能够满足供应合同约定数量的沥青储存仓库,沥青供应单位若租赁当地的沥青储存仓库,必须在投标时提供租赁合同,业主有权对储存仓库进行现场考察;
        (六)储存的每车沥青都要进行检查,检查合格后暂予封存,只有河南豫淮高速公路有限公司(项目发包人)、招标人(即路面标段的中标施工单位)的监管人员、沥青供应单位人员三方签字才能出罐,确保提供的沥青在储运阶段满足规范和合同要求;
        申请人若是沥青生产企业,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年道路沥青70号A级生产能力不少于30万吨;
        (二)国内生产企业通过ISO质量认证体系;
        (三)具备相应的储运能力。
        申请人若是沥青生产企业的国内代理商,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近三年累计在高速公路项目中独立供应沥青不少于10万吨,并且至少在一个高速公路项目上使用过5万吨的业绩;
        (二)进口沥青供应商须执有进出口经营许可证;
        (三)进口沥青必须有合法的进出口手续(原始报关单、产品合格证等)。
        (四)有沥青生产企业的合法授权;
        4.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
        4.3 各投标人到招标人处购买本次招标标书。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人民币。一律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4.4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购买标书。若出现上述情况,先购买者为有效人。
        5、支付
        5.1本次招标对中标单位不再支付开工预付款;
        5.2本次招标沥青供应价格锁定;
        5.3本次招标最终确定的中标人需提交合同总金额10%的履约保证金(其中30%为现金,70%为银行保函);
        5.4正常的履约保证金在供货结束后14天内还给中标单位。
        5.5质量保证金
        5.5.1招标人在支付货款时,留取该货款的10%作为质量保证金;
        5.5.2供货结束后14天内,将保证金的90%退还给中标单位。在项目交工验收并签署交工验收文件后14天内,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剩余保证金。
        6.本次采购数量以经双方验收合格的实际交货数量为准。
        7.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于 2012 年 9月4日至 2012 年 9月8日每日上午 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公函、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被授权人任职聘书等证明文件,生产企业出具的该企业销售代理授权书(申请人为代理商时需提供)、进出口经营许可证(申请人为国际沥青生产企业或其国内代理商时需提供)、ISO质量认证等证件(以上均为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到郑州市中原路93号办公大楼(1406室)购买招标文件。
        8.投标文件的递交
        8.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招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2 年 9 月23日10时 00 分,投标人应于 2012 年9月23日 10 时00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郑州市中原路93号办公大楼(1406室)。
        8.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投标保证金
        申请人在9月21日前,应按投标人须知规定提交人民币 5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交纳账号:收款人: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账号:  4100 1523 0250 5020 7584  开户行:建设银行商城路支行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和河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hntico.com)、河南招标投标网、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 www.hnsglgcjjt.com)及河南日报上发布。
        招 标 人: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中原路93号 
        邮    编:450052 
        联 系 人:王先生                  庄先生 
        电    话:0371-67165306           0371-67165305
        传    真:0371-67165305 
        
                                                                                                                   2012年9月4日

    1.项目概况
    1.1招标条件
    河南省淮滨至息县、淮滨至固始高速公路路面工程施工由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以BT模式承建,项目业主为 河南豫淮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路面项目施工单位为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计划采购沥青总数量约为52000吨。现对该项目的沥青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将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2项目概况及标段划分
    1.2.1淮滨至息县高速公路起点于淮滨县城西4Km台头乡,止于息县杨店镇冯庄北与大广高速公路相交,路线全长49.235Km,途经淮滨、息县两县,其中淮滨县境内23.94Km,息县境内25.295Km。划分为2个施工工区。
    1.2.1.1一工区:主要在淮滨县境内,起点里程K0+000,终点里程K24+500,全长24.5km,包含淮滨西互通式立交(K0+000—K1+100)、淮滨停车区(K19+800—K24+500)。计划采购重交70沥青10975吨。 
    1.2.1.2二工区:全部在息县境内,起点里程K24+500,终点里程K49+235.337,全长24.735km,包含G106小茴店互通式立交(K34+600—K35+700)、大广枢纽互通式立交(K47+800—K49+235)。计划采购重交70沥青12038吨。
    1.2.2淮滨至固始高速公路起点于淮滨县城西4Km台头乡,向北与淮息高速公路连接,向南终点位于固始县方集乡沙子岗,与G40沪陕高速相交,路线全长66.586公里,途经淮滨、固始两县,其中淮滨县境内21.612Km,固始县境内44.974Km。划分为2个施工工区。
    1.2.2.1一工区:主要在淮滨县境内,起点里程K0+000,终点里程K35+100,全长35.1km,包含淮滨南互通式立交(K9+699.559)、白露服务区(K22+600)。计划采购重交70沥青14535吨。
    1.2.2.2二工区:全部在固始县境内,起点里程K35+100,终点里程K66+586.324,全长31.486km,包含固始互通式立交(K39+609.503)、固始停车区(K50+700)、沪陕枢纽互通式立交(K66+285.982)。计划采购重交70沥青14355吨。
    2.本次招标的改性沥青的基质沥青采用道路石油沥青70号A级,且不得低于技术规范中对道路石油沥青的技术指标要求。
    3.本次道路石油沥青70号A级采购招标的供货期(包括仓储期)预计为2个月。即2012年9月至2012年10月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本次投标人具备如下资格。
    (一)注册资本金不少于1200万元人民币,并在中国境内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
    (二)供应信誉良好,未受过市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
    (三)必须授权招标人对全过程供应情况和已付款资金流向进行查证;
    (四)在储存点配备、委托或租用具有相应能力的实验室;
    (五)在河南省境内必须自有或租赁有能够满足供应合同约定数量的沥青储存仓库,沥青供应单位若租赁当地的沥青储存仓库,必须在投标时提供租赁合同,业主有权对储存仓库进行现场考察;
    (六)储存的每车沥青都要进行检查,检查合格后暂予封存,只有河南豫淮高速公路有限公司(项目发包人)、招标人(即路面标段的中标施工单位)的监管人员、沥青供应单位人员三方签字才能出罐,确保提供的沥青在储运阶段满足规范和合同要求;
    申请人若是沥青生产企业,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年道路沥青70号A级生产能力不少于30万吨;
    (二)国内生产企业通过ISO质量认证体系;
    (三)具备相应的储运能力。
    申请人若是沥青生产企业的国内代理商,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近三年累计在高速公路项目中独立供应沥青不少于10万吨,并且至少在一个高速公路项目上使用过5万吨的业绩;
    (二)进口沥青供应商须执有进出口经营许可证;
    (三)进口沥青必须有合法的进出口手续(原始报关单、产品合格证等)。
    (四)有沥青生产企业的合法授权;
    4.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
    4.3 各投标人到招标人处购买本次招标标书。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人民币。一律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4.4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购买标书。若出现上述情况,先购买者为有效人。
    5、支付
    5.1本次招标对中标单位不再支付开工预付款;
    5.2本次招标沥青供应价格锁定;
    5.3本次招标最终确定的中标人需提交合同总金额10%的履约保证金(其中30%为现金,70%为银行保函);
    5.4正常的履约保证金在供货结束后14天内还给中标单位。
    5.5质量保证金
    5.5.1招标人在支付货款时,留取该货款的10%作为质量保证金;
    5.5.2供货结束后14天内,将保证金的90%退还给中标单位。在项目交工验收并签署交工验收文件后14天内,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剩余保证金。
    6.本次采购数量以经双方验收合格的实际交货数量为准。
    7.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于 2012 年 9月4日至 2012 年 9月8日每日上午 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公函、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被授权人任职聘书等证明文件,生产企业出具的该企业销售代理授权书(申请人为代理商时需提供)、进出口经营许可证(申请人为国际沥青生产企业或其国内代理商时需提供)、ISO质量认证等证件(以上均为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到郑州市中原路93号办公大楼(1406室)购买招标文件。
    8.投标文件的递交
    8.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招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2 年 9 月23日10时 00 分,投标人应于 2012 年9月23日 10 时00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郑州市中原路93号办公大楼(1406室)。
    8.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投标保证金
    申请人在9月21日前,应按投标人须知规定提交人民币 5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交纳账号:收款人: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账号:  4100 1523 0250 5020 7584  开户行:建设银行商城路支行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和河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hntico.com)、河南招标投标网、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 www.hnsglgcjjt.com)及河南日报上发布。
    招 标 人: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中原路93号 
    邮    编:450052 
    联 系 人:王先生                  庄先生 
    电    话:0371-67165306           0371-67165305
    传    真:0371-67165305 
    
                                                                                                               2012年9月4日

河南省淮滨至息县、淮滨至固始高速公路道路石油沥青招标采购公告(第二次)

    1.项目概况
    1.1招标条件
    河南省淮滨至息县、淮滨至固始高速公路路面工程施工由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以BT模式承建,项目业主为 河南豫淮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路面项目施工单位为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计划采购沥青总数量约为52000吨。现对该项目的沥青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将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2项目概况及标段划分
    1.2.1淮滨至息县高速公路起点于淮滨县城西4Km台头乡,止于息县杨店镇冯庄北与大广高速公路相交,路线全长49.235Km,途经淮滨、息县两县,其中淮滨县境内23.94Km,息县境内25.295Km。划分为2个施工工区。
    1.2.1.1一工区:主要在淮滨县境内,起点里程K0+000,终点里程K24+500,全长24.5km,包含淮滨西互通式立交(K0+000—K1+100)、淮滨停车区(K19+800—K24+500)。计划采购重交70沥青10975吨。 
    1.2.1.2二工区:全部在息县境内,起点里程K24+500,终点里程K49+235.337,全长24.735km,包含G106小茴店互通式立交(K34+600—K35+700)、大广枢纽互通式立交(K47+800—K49+235)。计划采购重交70沥青12038吨。
    1.2.2淮滨至固始高速公路起点于淮滨县城西4Km台头乡,向北与淮息高速公路连接,向南终点位于固始县方集乡沙子岗,与G40沪陕高速相交,路线全长66.586公里,途经淮滨、固始两县,其中淮滨县境内21.612Km,固始县境内44.974Km。划分为2个施工工区。
    1.2.2.1一工区:主要在淮滨县境内,起点里程K0+000,终点里程K35+100,全长35.1km,包含淮滨南互通式立交(K9+699.559)、白露服务区(K22+600)。计划采购重交70沥青14535吨。
    1.2.2.2二工区:全部在固始县境内,起点里程K35+100,终点里程K66+586.324,全长31.486km,包含固始互通式立交(K39+609.503)、固始停车区(K50+700)、沪陕枢纽互通式立交(K66+285.982)。计划采购重交70沥青14355吨。
    2.本次招标的改性沥青的基质沥青采用道路石油沥青70号A级,且不得低于技术规范中对道路石油沥青的技术指标要求。
    3.本次道路石油沥青70号A级采购招标的供货期(包括仓储期)预计为2个月。即2012年9月至2012年10月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本次投标人具备如下资格。
    (一)注册资本金不少于1200万元人民币,并在中国境内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
    (二)供应信誉良好,未受过市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
    (三)必须授权招标人对全过程供应情况和已付款资金流向进行查证;
    (四)在储存点配备、委托或租用具有相应能力的实验室;
    (五)在河南省境内必须自有或租赁有能够满足供应合同约定数量的沥青储存仓库,沥青供应单位若租赁当地的沥青储存仓库,必须在投标时提供租赁合同,业主有权对储存仓库进行现场考察;
    (六)储存的每车沥青都要进行检查,检查合格后暂予封存,只有河南豫淮高速公路有限公司(项目发包人)、招标人(即路面标段的中标施工单位)的监管人员、沥青供应单位人员三方签字才能出罐,确保提供的沥青在储运阶段满足规范和合同要求;
    申请人若是沥青生产企业,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年道路沥青70号A级生产能力不少于30万吨;
    (二)国内生产企业通过ISO质量认证体系;
    (三)具备相应的储运能力。
    申请人若是沥青生产企业的国内代理商,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近三年累计在高速公路项目中独立供应沥青不少于10万吨,并且至少在一个高速公路项目上使用过5万吨的业绩;
    (二)进口沥青供应商须执有进出口经营许可证;
    (三)进口沥青必须有合法的进出口手续(原始报关单、产品合格证等)。
    (四)有沥青生产企业的合法授权;
    4.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
    4.3 各投标人到招标人处购买本次招标标书。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人民币。一律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4.4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购买标书。若出现上述情况,先购买者为有效人。
    5、支付
    5.1本次招标对中标单位不再支付开工预付款;
    5.2本次招标沥青供应价格锁定;
    5.3本次招标最终确定的中标人需提交合同总金额10%的履约保证金(其中30%为现金,70%为银行保函);
    5.4正常的履约保证金在供货结束后14天内还给中标单位。
    5.5质量保证金
    5.5.1招标人在支付货款时,留取该货款的10%作为质量保证金;
    5.5.2供货结束后14天内,将保证金的90%退还给中标单位。在项目交工验收并签署交工验收文件后14天内,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剩余保证金。
    6.本次采购数量以经双方验收合格的实际交货数量为准。
    7.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于 2012 年 9月4日至 2012 年 9月8日每日上午 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公函、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被授权人任职聘书等证明文件,生产企业出具的该企业销售代理授权书(申请人为代理商时需提供)、进出口经营许可证(申请人为国际沥青生产企业或其国内代理商时需提供)、ISO质量认证等证件(以上均为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到郑州市中原路93号办公大楼(1406室)购买招标文件。
    8.投标文件的递交
    8.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招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2 年 9 月23日10时 00 分,投标人应于 2012 年9月23日 10 时00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郑州市中原路93号办公大楼(1406室)。
    8.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投标保证金
    申请人在9月21日前,应按投标人须知规定提交人民币 5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交纳账号:收款人: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账号:  4100 1523 0250 5020 7584  开户行:建设银行商城路支行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和河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hntico.com)、河南招标投标网、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 www.hnsglgcjjt.com)及河南日报上发布。
    招 标 人: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中原路93号 
    邮    编:450052 
    联 系 人:王先生                  庄先生 
    电    话:0371-67165306           0371-67165305
    传    真:0371-67165305 
    
                                                                                                               2012年9月4日

  • 河南省郑州至卢氏高速公路洛阳至洛宁段道路石油沥青采购招标公告

        1.项目概况
        1.1招标条件
        河南省郑州至卢氏高速公路洛阳至洛宁段路面施工项目由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以BT模式承建,项目代建单位为 河南高速公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投资单位为河南省收费还贷高速公路管理中心。路面项目施工单位为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计划采购沥青总数量为34358吨。《关于河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采取BT模式建设郑卢高速洛阳至洛宁等豫西高速公路项目路面工程的批复》 豫交文【2012】 141号 和洛阳至洛宁施工图设计分别于2011年1月30日、2011年12月30日由省交通运输厅批复(豫交规划〔2011〕38号、564号)的要求,现对该项目的沥青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将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2项目概况及标段划分
        1.2.1 洛阳至洛宁段工程概况
        本项目全线位于洛阳市境内,起点在洛阳市西五龙沟村,与洛阳市九都路相连。终点位于洛宁县城洛河北岸,路线全长67.327公里,全线采用设计速度100km/h,路基宽度26m的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设计。计划采购70A重交沥青34358吨。
        1.2.2拌合站位置
        根据全线土建项目进展情况,洛阳至洛宁段共设三个沥青拌和站。每个站各设一台4000型拌合楼。
        1号拌合站,位于洛阳至洛宁高速公路K11+100左侧,使用原高铁预制梁场,施工段为k0+022~k24+900, 辐射范围24.9km,混合料产量预计为28.9万吨,计划开工日期7月25日。
        2号拌合站,位于洛阳至洛宁高速公路K40+600左侧韩城互通立交区附近,施工段为K24+900~k48+500,辐射范围23.6km,混合料产量预计为24.5万吨,计划开工日期7月15日。
        3号拌合站,位于洛阳至洛宁高速公路K60+360附近,距离国道S323与S319连接线500米处,施工段为k48+500~k68+920,K72+923~K83+500(含洛卢土建1、2标),辐射范围30.8km,混合料产量预计为31.8万吨,计划开工日期7月20日。
        路段名称 一号拌合站(吨) 二号拌合站(吨) 三号拌合站(吨)
        洛阳至洛宁段 11151 9469 13738
        2.本次招标用于改性沥青的基质沥青为道路石油沥青70号A级,且不得低于技术规范中对道路石油沥青的技术指标要求。
        3.本次道路石油沥青70号A级采购招标的供货期(包括仓储期)预计为4个月,即2012年9月至2012年12月。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本次投标人具备如下资格。
        (一)注册资本金不少于1200万元人民币,并在中国境内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
        (二)供应信誉良好,未受过市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
        (三)必须授权招标人对全过程供应情况和已付款资金流向进行查证;
        (四)在储存点配备、委托或租用具有相应能力的实验室;
        (五)在河南省境内必须自有或租赁有能够满足供应合同50%以上的沥青储存仓库,沥青供应单位若租赁当地的沥青储存仓库,必须在投标时提供租赁合同,业主有权对储存仓库进行现场考察;
        (六)储存的每车沥青都要进行检查,检查合格后暂予封存,只有河南卢阳高速公路有限公司(项目发包人)、招标人(即路面标段的中标施工单位)的监管人员、沥青供应单位人员三方签字才能出罐,确保提供的沥青在储运阶段满足规范和合同要求;
        申请人若是沥青生产企业,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年道路沥青70号A级生产能力不少于30万吨;
        (二)国内生产企业通过ISO质量认证体系;
        (三)具备相应的储运能力。
        申请人若是沥青生产企业的国内代理商,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近三年累计在高速公路项目中独立供应沥青不少于5万吨,并且至少在一个高速公路项目上供应超过1万吨的业绩;
        (二)进口沥青供应商须执有进出口经营许可证,并有沥青供应商当年额度的授权;
        (三)进口沥青必须有合法的进出口手续(原始报关单、产品合格证等)。
        4.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
        4.3 各投标人到招标人处购买本次招标标书。招标文件每标段(每套)售价1000元人民币。一律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4.4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购买标书。若出现上述情况,先购买者为有效人。
        5、支付
        5.1本次招标对中标单位不再支付开工预付款;
        5.2本次招标沥青供应价格锁定;
        5.3本次招标最终确定的中标人需提交合同总金额10%的履约保证金(其中30%为现金,70%为银行保函);
        5.4正常的履约保证金在供货结束后14天内还给中标单位。
        5.5质量保证金
        5.5.1招标人在支付货款时,留取该货款的10%作为质量保证金;
        5.5.2供货结束后14天内,将保证金的90%退还给中标单位。在项目交工验收并签署交工验收文件后14天内,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剩余保证金。
        6.本次采购数量以经双方验收合格的实际交货数量为准。
        7.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于 2012 年 8月23日至 2012 年 8月27日每日上午 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公函、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被授权人任职聘书等证明文件,生产企业出具的该企业销售代理授权书(申请人为代理商时需提供)、进出口经营许可证(申请人为国际沥青生产企业或其国内代理商时需提供)、ISO质量认证等证件(以上均为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到郑州市中原路93号办公大楼(1406室)购买招标文件。
        8.招标文件的递交
        8.1 递交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招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2 年 9 月11日10时 00 分,投标人应于 2012 年9月11日 10 时00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郑州市中原路93号办公大楼(1406室)。
        8.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投标保证金
        申请人在递交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应按投标人须知规定提交人民币 5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交纳账号:收款人: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账号:  4100 1523 0250 5020 7584  开户行:建设银行商城路支行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河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网(http://www.hntico.com)、河南日报、河南招标投标网(http://www.hnzbcg.org.cn/)、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http://www.hnglgcjjt.com/)上发布。
        招 标 人: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中原路93号 
        邮    编:450052 
        联 系 人:王先生                  庄先生 
        电    话:0371-67165306           0371-67165305
        传    真:0371-67165305 
                                                                                                                   2012年8月21日

    1.项目概况
    1.1招标条件
    河南省郑州至卢氏高速公路洛阳至洛宁段路面施工项目由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以BT模式承建,项目代建单位为 河南高速公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投资单位为河南省收费还贷高速公路管理中心。路面项目施工单位为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计划采购沥青总数量为34358吨。《关于河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采取BT模式建设郑卢高速洛阳至洛宁等豫西高速公路项目路面工程的批复》 豫交文【2012】 141号 和洛阳至洛宁施工图设计分别于2011年1月30日、2011年12月30日由省交通运输厅批复(豫交规划〔2011〕38号、564号)的要求,现对该项目的沥青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将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2项目概况及标段划分
    1.2.1 洛阳至洛宁段工程概况
    本项目全线位于洛阳市境内,起点在洛阳市西五龙沟村,与洛阳市九都路相连。终点位于洛宁县城洛河北岸,路线全长67.327公里,全线采用设计速度100km/h,路基宽度26m的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设计。计划采购70A重交沥青34358吨。
    1.2.2拌合站位置
    根据全线土建项目进展情况,洛阳至洛宁段共设三个沥青拌和站。每个站各设一台4000型拌合楼。
    1号拌合站,位于洛阳至洛宁高速公路K11+100左侧,使用原高铁预制梁场,施工段为k0+022~k24+900, 辐射范围24.9km,混合料产量预计为28.9万吨,计划开工日期7月25日。
    2号拌合站,位于洛阳至洛宁高速公路K40+600左侧韩城互通立交区附近,施工段为K24+900~k48+500,辐射范围23.6km,混合料产量预计为24.5万吨,计划开工日期7月15日。
    3号拌合站,位于洛阳至洛宁高速公路K60+360附近,距离国道S323与S319连接线500米处,施工段为k48+500~k68+920,K72+923~K83+500(含洛卢土建1、2标),辐射范围30.8km,混合料产量预计为31.8万吨,计划开工日期7月20日。
    路段名称 一号拌合站(吨) 二号拌合站(吨) 三号拌合站(吨)
    洛阳至洛宁段 11151 9469 13738
    2.本次招标用于改性沥青的基质沥青为道路石油沥青70号A级,且不得低于技术规范中对道路石油沥青的技术指标要求。
    3.本次道路石油沥青70号A级采购招标的供货期(包括仓储期)预计为4个月,即2012年9月至2012年12月。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本次投标人具备如下资格。
    (一)注册资本金不少于1200万元人民币,并在中国境内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
    (二)供应信誉良好,未受过市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
    (三)必须授权招标人对全过程供应情况和已付款资金流向进行查证;
    (四)在储存点配备、委托或租用具有相应能力的实验室;
    (五)在河南省境内必须自有或租赁有能够满足供应合同50%以上的沥青储存仓库,沥青供应单位若租赁当地的沥青储存仓库,必须在投标时提供租赁合同,业主有权对储存仓库进行现场考察;
    (六)储存的每车沥青都要进行检查,检查合格后暂予封存,只有河南卢阳高速公路有限公司(项目发包人)、招标人(即路面标段的中标施工单位)的监管人员、沥青供应单位人员三方签字才能出罐,确保提供的沥青在储运阶段满足规范和合同要求;
    申请人若是沥青生产企业,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年道路沥青70号A级生产能力不少于30万吨;
    (二)国内生产企业通过ISO质量认证体系;
    (三)具备相应的储运能力。
    申请人若是沥青生产企业的国内代理商,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近三年累计在高速公路项目中独立供应沥青不少于5万吨,并且至少在一个高速公路项目上供应超过1万吨的业绩;
    (二)进口沥青供应商须执有进出口经营许可证,并有沥青供应商当年额度的授权;
    (三)进口沥青必须有合法的进出口手续(原始报关单、产品合格证等)。
    4.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
    4.3 各投标人到招标人处购买本次招标标书。招标文件每标段(每套)售价1000元人民币。一律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4.4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购买标书。若出现上述情况,先购买者为有效人。
    5、支付
    5.1本次招标对中标单位不再支付开工预付款;
    5.2本次招标沥青供应价格锁定;
    5.3本次招标最终确定的中标人需提交合同总金额10%的履约保证金(其中30%为现金,70%为银行保函);
    5.4正常的履约保证金在供货结束后14天内还给中标单位。
    5.5质量保证金
    5.5.1招标人在支付货款时,留取该货款的10%作为质量保证金;
    5.5.2供货结束后14天内,将保证金的90%退还给中标单位。在项目交工验收并签署交工验收文件后14天内,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剩余保证金。
    6.本次采购数量以经双方验收合格的实际交货数量为准。
    7.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于 2012 年 8月23日至 2012 年 8月27日每日上午 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公函、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被授权人任职聘书等证明文件,生产企业出具的该企业销售代理授权书(申请人为代理商时需提供)、进出口经营许可证(申请人为国际沥青生产企业或其国内代理商时需提供)、ISO质量认证等证件(以上均为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到郑州市中原路93号办公大楼(1406室)购买招标文件。
    8.招标文件的递交
    8.1 递交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招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2 年 9 月11日10时 00 分,投标人应于 2012 年9月11日 10 时00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郑州市中原路93号办公大楼(1406室)。
    8.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投标保证金
    申请人在递交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应按投标人须知规定提交人民币 5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交纳账号:收款人: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账号:  4100 1523 0250 5020 7584  开户行:建设银行商城路支行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河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网(http://www.hntico.com)、河南日报、河南招标投标网(http://www.hnzbcg.org.cn/)、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http://www.hnglgcjjt.com/)上发布。
    招 标 人: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中原路93号 
    邮    编:450052 
    联 系 人:王先生                  庄先生 
    电    话:0371-67165306           0371-67165305
    传    真:0371-67165305 
                                                                                                               2012年8月21日

河南省郑州至卢氏高速公路洛阳至洛宁段道路石油沥青采购招标公告

    1.项目概况
    1.1招标条件
    河南省郑州至卢氏高速公路洛阳至洛宁段路面施工项目由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以BT模式承建,项目代建单位为 河南高速公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投资单位为河南省收费还贷高速公路管理中心。路面项目施工单位为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计划采购沥青总数量为34358吨。《关于河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采取BT模式建设郑卢高速洛阳至洛宁等豫西高速公路项目路面工程的批复》 豫交文【2012】 141号 和洛阳至洛宁施工图设计分别于2011年1月30日、2011年12月30日由省交通运输厅批复(豫交规划〔2011〕38号、564号)的要求,现对该项目的沥青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将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2项目概况及标段划分
    1.2.1 洛阳至洛宁段工程概况
    本项目全线位于洛阳市境内,起点在洛阳市西五龙沟村,与洛阳市九都路相连。终点位于洛宁县城洛河北岸,路线全长67.327公里,全线采用设计速度100km/h,路基宽度26m的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设计。计划采购70A重交沥青34358吨。
    1.2.2拌合站位置
    根据全线土建项目进展情况,洛阳至洛宁段共设三个沥青拌和站。每个站各设一台4000型拌合楼。
    1号拌合站,位于洛阳至洛宁高速公路K11+100左侧,使用原高铁预制梁场,施工段为k0+022~k24+900, 辐射范围24.9km,混合料产量预计为28.9万吨,计划开工日期7月25日。
    2号拌合站,位于洛阳至洛宁高速公路K40+600左侧韩城互通立交区附近,施工段为K24+900~k48+500,辐射范围23.6km,混合料产量预计为24.5万吨,计划开工日期7月15日。
    3号拌合站,位于洛阳至洛宁高速公路K60+360附近,距离国道S323与S319连接线500米处,施工段为k48+500~k68+920,K72+923~K83+500(含洛卢土建1、2标),辐射范围30.8km,混合料产量预计为31.8万吨,计划开工日期7月20日。
    路段名称 一号拌合站(吨) 二号拌合站(吨) 三号拌合站(吨)
    洛阳至洛宁段 11151 9469 13738
    2.本次招标用于改性沥青的基质沥青为道路石油沥青70号A级,且不得低于技术规范中对道路石油沥青的技术指标要求。
    3.本次道路石油沥青70号A级采购招标的供货期(包括仓储期)预计为4个月,即2012年9月至2012年12月。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本次投标人具备如下资格。
    (一)注册资本金不少于1200万元人民币,并在中国境内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
    (二)供应信誉良好,未受过市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
    (三)必须授权招标人对全过程供应情况和已付款资金流向进行查证;
    (四)在储存点配备、委托或租用具有相应能力的实验室;
    (五)在河南省境内必须自有或租赁有能够满足供应合同50%以上的沥青储存仓库,沥青供应单位若租赁当地的沥青储存仓库,必须在投标时提供租赁合同,业主有权对储存仓库进行现场考察;
    (六)储存的每车沥青都要进行检查,检查合格后暂予封存,只有河南卢阳高速公路有限公司(项目发包人)、招标人(即路面标段的中标施工单位)的监管人员、沥青供应单位人员三方签字才能出罐,确保提供的沥青在储运阶段满足规范和合同要求;
    申请人若是沥青生产企业,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年道路沥青70号A级生产能力不少于30万吨;
    (二)国内生产企业通过ISO质量认证体系;
    (三)具备相应的储运能力。
    申请人若是沥青生产企业的国内代理商,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近三年累计在高速公路项目中独立供应沥青不少于5万吨,并且至少在一个高速公路项目上供应超过1万吨的业绩;
    (二)进口沥青供应商须执有进出口经营许可证,并有沥青供应商当年额度的授权;
    (三)进口沥青必须有合法的进出口手续(原始报关单、产品合格证等)。
    4.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
    4.3 各投标人到招标人处购买本次招标标书。招标文件每标段(每套)售价1000元人民币。一律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4.4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购买标书。若出现上述情况,先购买者为有效人。
    5、支付
    5.1本次招标对中标单位不再支付开工预付款;
    5.2本次招标沥青供应价格锁定;
    5.3本次招标最终确定的中标人需提交合同总金额10%的履约保证金(其中30%为现金,70%为银行保函);
    5.4正常的履约保证金在供货结束后14天内还给中标单位。
    5.5质量保证金
    5.5.1招标人在支付货款时,留取该货款的10%作为质量保证金;
    5.5.2供货结束后14天内,将保证金的90%退还给中标单位。在项目交工验收并签署交工验收文件后14天内,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剩余保证金。
    6.本次采购数量以经双方验收合格的实际交货数量为准。
    7.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于 2012 年 8月23日至 2012 年 8月27日每日上午 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公函、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被授权人任职聘书等证明文件,生产企业出具的该企业销售代理授权书(申请人为代理商时需提供)、进出口经营许可证(申请人为国际沥青生产企业或其国内代理商时需提供)、ISO质量认证等证件(以上均为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到郑州市中原路93号办公大楼(1406室)购买招标文件。
    8.招标文件的递交
    8.1 递交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招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2 年 9 月11日10时 00 分,投标人应于 2012 年9月11日 10 时00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郑州市中原路93号办公大楼(1406室)。
    8.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投标保证金
    申请人在递交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应按投标人须知规定提交人民币 5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交纳账号:收款人: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账号:  4100 1523 0250 5020 7584  开户行:建设银行商城路支行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河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网(http://www.hntico.com)、河南日报、河南招标投标网(http://www.hnzbcg.org.cn/)、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http://www.hnglgcjjt.com/)上发布。
    招 标 人: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中原路93号 
    邮    编:450052 
    联 系 人:王先生                  庄先生 
    电    话:0371-67165306           0371-67165305
    传    真:0371-67165305 
                                                                                                               2012年8月21日

  • 河南省郑州至卢氏高速公路洛宁至卢氏段道路石油沥青采购招标公告

        1.项目概况
        1.1招标条件
        河南省郑州至卢氏高速公路洛宁至卢氏段路面施工项目由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以BT模式承建,项目代建单位为 河南高速公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投资单位为河南省收费还贷高速公路管理中心。路面项目施工单位为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计划采购沥青总数量为22264吨。依据《关于河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采取BT模式建设郑卢高速洛阳至洛宁等豫西高速公路项目路面工程的批复》 豫交文【2012】 141号和洛宁至卢氏施工图设计于2011年5月24日由河南省交通运输厅批复(豫交规划〔2011〕126号)的要求,现对该项目的沥青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将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2项目概况及标段划分
        1.2.1洛宁至卢氏段工程概况
        本项目全线位于洛阳市境内,起点在洛宁县东寨礼村东南,顺接郑卢高速公路洛宁至卢氏段。终点位于卢氏境管道口镇,接拟建三门峡至淅川高速公路。路线全长68.18公里,全线采用设计速度100km/h,路基宽度26m的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设计。计划采购70A基质沥青22264吨。
        1.2.2拌合站位置
        洛宁至卢氏段计划建设3个沥青拌和站,每个站各设一台4000型拌合楼,4号站备用一台3000型拌合楼。
        1号拌合站位于K93+200位置,位于省道S249线及洛宁西互通区附近,距主线3.5公里,K83+500~K110+420,辐射范围27km,沥青混合料26万吨,计划开工日期8月20日;
        2号拌和站位于K116+000右侧2km位置、紧邻S323省道洛宁县上戈镇滩地村附近,K110+420~K124+855,辐射范围14.5km,沥青混合料14万吨,计划开工日期8月20日;
        3号拌合站位于K141+000左侧2km位置、紧邻G209国道道卢氏县管道口镇永度村,K124+855~K141+098辐射范围16.2km,沥青混合料16万吨,计划开工日期9月1日。
        路段名称 一号拌合站(吨) 二号拌合站(吨) 三号拌合站(吨)
        洛宁至卢氏段 10358 5804 6102
        2.本次招标用于改性沥青的基质沥青为道路石油沥青70号A级,且不得低于技术规范中对道路石油沥青的技术指标要求。
        3.本次道路石油沥青70号A级采购招标的供货期(包括仓储期)预计为4个月,即2012年9月至2012年12月。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本次投标人具备如下资格。
        (一)注册资本金不少于1200万元人民币,并在中国境内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
        (二)供应信誉良好,未受过市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
        (三)必须授权招标人对全过程供应情况和已付款资金流向进行查证;
        (四)在储存点配备、委托或租用具有相应能力的实验室;
        (五)在河南省境内必须自有或租赁有能够满足供应合同50%以上的沥青储存仓库,沥青供应单位若租赁当地的沥青储存仓库,必须在投标时提供租赁合同,业主有权对储存仓库进行现场考察;
        (六)储存的每车沥青都要进行检查,检查合格后暂予封存,只有河南卢阳高速公路有限公司(项目发包人)、招标人(即路面标段的中标施工单位)的监管人员、沥青供应单位人员三方签字才能出罐,确保提供的沥青在储运阶段满足规范和合同要求;
        申请人若是沥青生产企业,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年道路沥青70号A级生产能力不少于30万吨;
        (二)国内生产企业通过ISO质量认证体系;
        (三)具备相应的储运能力。
        申请人若是沥青生产企业的国内代理商,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近三年累计在高速公路项目中独立供应沥青不少于5万吨,并且至少在一个高速公路项目上供应超过1万吨的业绩;
        (二)进口沥青供应商须执有进出口经营许可证,并有沥青供应商当年额度的授权;
        (三)进口沥青必须有合法的进出口手续(原始报关单、产品合格证等)。
        4.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
        4.3 各投标人到招标人处购买本次招标标书。招标文件每标段(每套)售价1000元人民币。一律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4.4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购买标书。若出现上述情况,先购买者为有效人。
        5、支付
        5.1本次招标对中标单位不再支付开工预付款;
        5.2本次招标沥青供应价格锁定;
        5.3本次招标最终确定的中标人需提交合同总金额10%的履约保证金(其中30%为现金,70%为银行保函);
        5.4正常的履约保证金在供货结束后14天内还给中标单位。
        5.5质量保证金
        5.5.1招标人在支付货款时,留取该货款的10%作为质量保证金;
        5.5.2供货结束后14天内,将保证金的90%退还给中标单位。在项目交工验收并签署交工验收文件后14天内,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剩余保证金。
        6.本次采购数量以经双方验收合格的实际交货数量为准。
        7.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于 2012 年 8月23日至 2012 年 8月27日每日上午 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公函、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被授权人任职聘书等证明文件,生产企业出具的该企业销售代理授权书(申请人为代理商时需提供)、进出口经营许可证(申请人为国际沥青生产企业或其国内代理商时需提供)、ISO质量认证等证件(以上均为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到郑州市中原路93号办公大楼(1406室)购买招标文件。
        8.招标文件的递交
        8.1 递交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招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2 年 9 月11日10时 00 分,投标人应于 2012 年9月11日 10 时00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郑州市中原路93号办公大楼(1406室)。
        8.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投标保证金
        申请人在递交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应按投标人须知规定提交人民币 5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交纳账号:收款人: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账号:  4100 1523 0250 5020 7584  开户行:建设银行商城路支行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河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网(http://www.hntico.com)、河南日报、河南招标投标网(http://www.hnzbcg.org.cn/)、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http://www.hnglgcjjt.com/)上发布。
        招 标 人: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中原路93号 
        邮    编:450052 
        联 系 人:王先生                  庄先生 
        电    话:0371-67165306           0371-67165305
        传    真:0371-67165305 
                                                                                                                   2012年8月21日

    1.项目概况
    1.1招标条件
    河南省郑州至卢氏高速公路洛宁至卢氏段路面施工项目由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以BT模式承建,项目代建单位为 河南高速公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投资单位为河南省收费还贷高速公路管理中心。路面项目施工单位为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计划采购沥青总数量为22264吨。依据《关于河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采取BT模式建设郑卢高速洛阳至洛宁等豫西高速公路项目路面工程的批复》 豫交文【2012】 141号和洛宁至卢氏施工图设计于2011年5月24日由河南省交通运输厅批复(豫交规划〔2011〕126号)的要求,现对该项目的沥青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将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2项目概况及标段划分
    1.2.1洛宁至卢氏段工程概况
    本项目全线位于洛阳市境内,起点在洛宁县东寨礼村东南,顺接郑卢高速公路洛宁至卢氏段。终点位于卢氏境管道口镇,接拟建三门峡至淅川高速公路。路线全长68.18公里,全线采用设计速度100km/h,路基宽度26m的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设计。计划采购70A基质沥青22264吨。
    1.2.2拌合站位置
    洛宁至卢氏段计划建设3个沥青拌和站,每个站各设一台4000型拌合楼,4号站备用一台3000型拌合楼。
    1号拌合站位于K93+200位置,位于省道S249线及洛宁西互通区附近,距主线3.5公里,K83+500~K110+420,辐射范围27km,沥青混合料26万吨,计划开工日期8月20日;
    2号拌和站位于K116+000右侧2km位置、紧邻S323省道洛宁县上戈镇滩地村附近,K110+420~K124+855,辐射范围14.5km,沥青混合料14万吨,计划开工日期8月20日;
    3号拌合站位于K141+000左侧2km位置、紧邻G209国道道卢氏县管道口镇永度村,K124+855~K141+098辐射范围16.2km,沥青混合料16万吨,计划开工日期9月1日。
    路段名称 一号拌合站(吨) 二号拌合站(吨) 三号拌合站(吨)
    洛宁至卢氏段 10358 5804 6102
    2.本次招标用于改性沥青的基质沥青为道路石油沥青70号A级,且不得低于技术规范中对道路石油沥青的技术指标要求。
    3.本次道路石油沥青70号A级采购招标的供货期(包括仓储期)预计为4个月,即2012年9月至2012年12月。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本次投标人具备如下资格。
    (一)注册资本金不少于1200万元人民币,并在中国境内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
    (二)供应信誉良好,未受过市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
    (三)必须授权招标人对全过程供应情况和已付款资金流向进行查证;
    (四)在储存点配备、委托或租用具有相应能力的实验室;
    (五)在河南省境内必须自有或租赁有能够满足供应合同50%以上的沥青储存仓库,沥青供应单位若租赁当地的沥青储存仓库,必须在投标时提供租赁合同,业主有权对储存仓库进行现场考察;
    (六)储存的每车沥青都要进行检查,检查合格后暂予封存,只有河南卢阳高速公路有限公司(项目发包人)、招标人(即路面标段的中标施工单位)的监管人员、沥青供应单位人员三方签字才能出罐,确保提供的沥青在储运阶段满足规范和合同要求;
    申请人若是沥青生产企业,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年道路沥青70号A级生产能力不少于30万吨;
    (二)国内生产企业通过ISO质量认证体系;
    (三)具备相应的储运能力。
    申请人若是沥青生产企业的国内代理商,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近三年累计在高速公路项目中独立供应沥青不少于5万吨,并且至少在一个高速公路项目上供应超过1万吨的业绩;
    (二)进口沥青供应商须执有进出口经营许可证,并有沥青供应商当年额度的授权;
    (三)进口沥青必须有合法的进出口手续(原始报关单、产品合格证等)。
    4.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
    4.3 各投标人到招标人处购买本次招标标书。招标文件每标段(每套)售价1000元人民币。一律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4.4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购买标书。若出现上述情况,先购买者为有效人。
    5、支付
    5.1本次招标对中标单位不再支付开工预付款;
    5.2本次招标沥青供应价格锁定;
    5.3本次招标最终确定的中标人需提交合同总金额10%的履约保证金(其中30%为现金,70%为银行保函);
    5.4正常的履约保证金在供货结束后14天内还给中标单位。
    5.5质量保证金
    5.5.1招标人在支付货款时,留取该货款的10%作为质量保证金;
    5.5.2供货结束后14天内,将保证金的90%退还给中标单位。在项目交工验收并签署交工验收文件后14天内,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剩余保证金。
    6.本次采购数量以经双方验收合格的实际交货数量为准。
    7.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于 2012 年 8月23日至 2012 年 8月27日每日上午 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公函、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被授权人任职聘书等证明文件,生产企业出具的该企业销售代理授权书(申请人为代理商时需提供)、进出口经营许可证(申请人为国际沥青生产企业或其国内代理商时需提供)、ISO质量认证等证件(以上均为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到郑州市中原路93号办公大楼(1406室)购买招标文件。
    8.招标文件的递交
    8.1 递交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招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2 年 9 月11日10时 00 分,投标人应于 2012 年9月11日 10 时00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郑州市中原路93号办公大楼(1406室)。
    8.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投标保证金
    申请人在递交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应按投标人须知规定提交人民币 5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交纳账号:收款人: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账号:  4100 1523 0250 5020 7584  开户行:建设银行商城路支行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河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网(http://www.hntico.com)、河南日报、河南招标投标网(http://www.hnzbcg.org.cn/)、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http://www.hnglgcjjt.com/)上发布。
    招 标 人: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中原路93号 
    邮    编:450052 
    联 系 人:王先生                  庄先生 
    电    话:0371-67165306           0371-67165305
    传    真:0371-67165305 
                                                                                                               2012年8月21日

河南省郑州至卢氏高速公路洛宁至卢氏段道路石油沥青采购招标公告

    1.项目概况
    1.1招标条件
    河南省郑州至卢氏高速公路洛宁至卢氏段路面施工项目由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以BT模式承建,项目代建单位为 河南高速公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投资单位为河南省收费还贷高速公路管理中心。路面项目施工单位为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计划采购沥青总数量为22264吨。依据《关于河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采取BT模式建设郑卢高速洛阳至洛宁等豫西高速公路项目路面工程的批复》 豫交文【2012】 141号和洛宁至卢氏施工图设计于2011年5月24日由河南省交通运输厅批复(豫交规划〔2011〕126号)的要求,现对该项目的沥青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将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2项目概况及标段划分
    1.2.1洛宁至卢氏段工程概况
    本项目全线位于洛阳市境内,起点在洛宁县东寨礼村东南,顺接郑卢高速公路洛宁至卢氏段。终点位于卢氏境管道口镇,接拟建三门峡至淅川高速公路。路线全长68.18公里,全线采用设计速度100km/h,路基宽度26m的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设计。计划采购70A基质沥青22264吨。
    1.2.2拌合站位置
    洛宁至卢氏段计划建设3个沥青拌和站,每个站各设一台4000型拌合楼,4号站备用一台3000型拌合楼。
    1号拌合站位于K93+200位置,位于省道S249线及洛宁西互通区附近,距主线3.5公里,K83+500~K110+420,辐射范围27km,沥青混合料26万吨,计划开工日期8月20日;
    2号拌和站位于K116+000右侧2km位置、紧邻S323省道洛宁县上戈镇滩地村附近,K110+420~K124+855,辐射范围14.5km,沥青混合料14万吨,计划开工日期8月20日;
    3号拌合站位于K141+000左侧2km位置、紧邻G209国道道卢氏县管道口镇永度村,K124+855~K141+098辐射范围16.2km,沥青混合料16万吨,计划开工日期9月1日。
    路段名称 一号拌合站(吨) 二号拌合站(吨) 三号拌合站(吨)
    洛宁至卢氏段 10358 5804 6102
    2.本次招标用于改性沥青的基质沥青为道路石油沥青70号A级,且不得低于技术规范中对道路石油沥青的技术指标要求。
    3.本次道路石油沥青70号A级采购招标的供货期(包括仓储期)预计为4个月,即2012年9月至2012年12月。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本次投标人具备如下资格。
    (一)注册资本金不少于1200万元人民币,并在中国境内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
    (二)供应信誉良好,未受过市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
    (三)必须授权招标人对全过程供应情况和已付款资金流向进行查证;
    (四)在储存点配备、委托或租用具有相应能力的实验室;
    (五)在河南省境内必须自有或租赁有能够满足供应合同50%以上的沥青储存仓库,沥青供应单位若租赁当地的沥青储存仓库,必须在投标时提供租赁合同,业主有权对储存仓库进行现场考察;
    (六)储存的每车沥青都要进行检查,检查合格后暂予封存,只有河南卢阳高速公路有限公司(项目发包人)、招标人(即路面标段的中标施工单位)的监管人员、沥青供应单位人员三方签字才能出罐,确保提供的沥青在储运阶段满足规范和合同要求;
    申请人若是沥青生产企业,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年道路沥青70号A级生产能力不少于30万吨;
    (二)国内生产企业通过ISO质量认证体系;
    (三)具备相应的储运能力。
    申请人若是沥青生产企业的国内代理商,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近三年累计在高速公路项目中独立供应沥青不少于5万吨,并且至少在一个高速公路项目上供应超过1万吨的业绩;
    (二)进口沥青供应商须执有进出口经营许可证,并有沥青供应商当年额度的授权;
    (三)进口沥青必须有合法的进出口手续(原始报关单、产品合格证等)。
    4.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
    4.3 各投标人到招标人处购买本次招标标书。招标文件每标段(每套)售价1000元人民币。一律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4.4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购买标书。若出现上述情况,先购买者为有效人。
    5、支付
    5.1本次招标对中标单位不再支付开工预付款;
    5.2本次招标沥青供应价格锁定;
    5.3本次招标最终确定的中标人需提交合同总金额10%的履约保证金(其中30%为现金,70%为银行保函);
    5.4正常的履约保证金在供货结束后14天内还给中标单位。
    5.5质量保证金
    5.5.1招标人在支付货款时,留取该货款的10%作为质量保证金;
    5.5.2供货结束后14天内,将保证金的90%退还给中标单位。在项目交工验收并签署交工验收文件后14天内,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剩余保证金。
    6.本次采购数量以经双方验收合格的实际交货数量为准。
    7.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于 2012 年 8月23日至 2012 年 8月27日每日上午 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公函、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被授权人任职聘书等证明文件,生产企业出具的该企业销售代理授权书(申请人为代理商时需提供)、进出口经营许可证(申请人为国际沥青生产企业或其国内代理商时需提供)、ISO质量认证等证件(以上均为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到郑州市中原路93号办公大楼(1406室)购买招标文件。
    8.招标文件的递交
    8.1 递交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招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2 年 9 月11日10时 00 分,投标人应于 2012 年9月11日 10 时00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郑州市中原路93号办公大楼(1406室)。
    8.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投标保证金
    申请人在递交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应按投标人须知规定提交人民币 5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交纳账号:收款人: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账号:  4100 1523 0250 5020 7584  开户行:建设银行商城路支行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河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网(http://www.hntico.com)、河南日报、河南招标投标网(http://www.hnzbcg.org.cn/)、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http://www.hnglgcjjt.com/)上发布。
    招 标 人: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中原路93号 
    邮    编:450052 
    联 系 人:王先生                  庄先生 
    电    话:0371-67165306           0371-67165305
    传    真:0371-67165305 
                                                                                                               2012年8月21日

  • 河南省三门峡至淅川高速公路灵宝至卢氏段沥青采购招标公告

        1.项目概况
        1.1招标条件
        河南省三门峡至淅川高速公路灵宝至卢氏段路面施工项目由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以BT模式承建,项目代建单位为 河南高速公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投资单位为河南省收费还贷高速公路管理中心。路面项目施工单位为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计划采购沥青总数量约为28740吨。依据《关于河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采取BT模式建设郑卢高速洛阳至洛宁等豫西高速公路项目路面工程的批复》 豫交文〔2012〕141号 和灵宝至卢氏施工图设计于2011年5月24日由省交通运输厅批复(豫交规划〔2011〕127号)的要求,现对该项目的沥青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将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2项目概况及标段划分
        1.2.1工程概况
        三门峡至淅川高速公路灵宝至卢氏段全长80.881公里,起点位于灵宝市大王镇梨园,与连霍高速接于梨园互通(K1+848.748),终点(K81+140)位于卢氏县城西南马家岭,接后期实施的卢氏至西坪高速公路。计划采购70A基质沥青17111吨,90A基质为11017吨,阻燃沥青612吨。
        1.2.2 拌合站设置
        本路段共设置4座拌合站具体,第一拌合站位于K12+300,设4000型拌合机一座,,主要负责K1+848-K24+200段长22.35Km施工,计划生产沥青混合料22.28万吨;第二拌合站位于K27+700附近,设4000型拌合机一座,主要负责K24+200-YK39+515段长15.315Km施工,计划生产沥青混合料14.12万吨;第三拌合站位于K53+600,设4000型拌合机一座,主要负责YK39+515-YK65+140段全长25.625Km施工,计划生产沥青混合料28.2万吨;第四拌合站位于K79+820左侧,设3000型拌合机一座,主要负责YK65+140-K81+140段全长16Km施工,计划生产沥青混合料12.9万吨。
        序号 路段名称 70A沥青(吨) 90A沥青(吨) 阻燃沥青(吨)
        1 灵宝至卢氏段 17111 11017 612
        2.本次招标用于改性沥青的基质沥青采用道路石油沥青90号A级,且不得低于技术规范中对道路石油沥青的技术指标要求。
        3.本次道路石油沥青70号A级,90号A级和阻燃沥青采购招标的供货期(包括仓储期)预计为4个月。即2012年9月至2012年12月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本次投标人具备如下资格。
        (一)注册资本金不少于1200万元人民币,并在中国境内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
        (二)供应信誉良好,未受过市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
        (三)必须授权招标人对全过程供应情况和已付款资金流向进行查证;
        (四)在储存点配备、委托或租用具有相应能力的实验室;
        (五)在河南省境内项目所在地500公里左右范围以内必须自有或租赁有能够满足供应合同约定数量的沥青储存仓库,沥青供应单位若租赁当地的沥青储存仓库,必须在投标时提供租赁合同,业主有权对储存仓库进行现场考察;
        (六)储存的每车沥青都要进行检查,检查合格后暂予封存,只有河南弘卢高速公路有限公司(项目发包人)、招标人(即路面标段的中标施工单位)的监管人员、沥青供应单位人员三方签字才能出罐,确保提供的沥青在储运阶段满足规范和合同要求;
        申请人若是沥青生产企业,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年道路沥青70、90号A级生产能力不少于30万吨;
        (二)国内生产企业通过ISO质量认证体系;
        (三)具备相应的储运能力。
        申请人若是沥青生产企业的国内代理商,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近三年累计在高速公路项目中独立供应沥青不少于5万吨,并且至少在一个高速公路项目上使用过1万吨的业绩;
        (二)进口沥青供应商须执有进出口经营许可证,并有沥青供应商当年额度的授权;
        (三)进口沥青必须有合法的进出口手续(原始报关单、产品合格证等)。
        4.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3 各投标人到招标人处购买本次招标标书。招标文件每标段(每套)售价1000元人民币。一律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4.4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购买标书。若出现上述情况,先购买者为有效人。
        5.支付
        5.1本次招标对中标单位不再支付开工预付款;
        5.2本次招标沥青供应价格锁定;
        5.3本次招标最终确定的中标人需提交合同总金额10%的履约保证金(其中30%为现金,70%为银行保函);
        5.4正常的履约保证金在供货结束后14天内还给中标单位。
        5.5质量保证金
        5.5.1招标人在支付货款时,留取该货款的10%作为质量保证金;
        5.5.2供货结束后14天内,将保证金的90%退还给中标单位。在项目交工验收并签署交工验收文件后14天内,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剩余保证金。
        6.本次采购数量以经双方验收合格的实际交货数量为准。
        7.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于 2012 年 8 月19日至 2012 年 8月23日每日上午 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公函、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被授权人任职聘书等证明文件,生产企业出具的该企业销售代理授权书(申请人为代理商时需提供)、进出口经营许可证(申请人为国际沥青生产企业或其国内代理商时需提供)、ISO质量认证等证件(以上均为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到郑州市中原路93号办公大楼(1406室)购买招标文件。
        8.招标文件的递交
        8.1 递交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招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2 年 9 月7日10时 00 分,投标人应于 2012 年9月7日 10 时00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郑州市中原路93号办公大楼(1406室)。
        8.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投标保证金
        申请人在递交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应按投标人须知规定提交人民币 5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交纳账号:收款人: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账号:  4100 1523 0250 5020 7584  开户行:建设银行商城路支行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河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hntico.com)、河南招标投标网(http://www.hnzbcg.org.cn/)、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 www.hnsglgcjjt.com)和河南日报上发布。
        
        招 标 人: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中原路93号 
        邮    编:450052 
        联 系 人:王先生                  庄先生 
        电    话:0371-67165306           0371-67165305
        传    真:0371-67165305 
        
                                                                                                                   2012年8月16日

    1.项目概况
    1.1招标条件
    河南省三门峡至淅川高速公路灵宝至卢氏段路面施工项目由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以BT模式承建,项目代建单位为 河南高速公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投资单位为河南省收费还贷高速公路管理中心。路面项目施工单位为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计划采购沥青总数量约为28740吨。依据《关于河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采取BT模式建设郑卢高速洛阳至洛宁等豫西高速公路项目路面工程的批复》 豫交文〔2012〕141号 和灵宝至卢氏施工图设计于2011年5月24日由省交通运输厅批复(豫交规划〔2011〕127号)的要求,现对该项目的沥青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将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2项目概况及标段划分
    1.2.1工程概况
    三门峡至淅川高速公路灵宝至卢氏段全长80.881公里,起点位于灵宝市大王镇梨园,与连霍高速接于梨园互通(K1+848.748),终点(K81+140)位于卢氏县城西南马家岭,接后期实施的卢氏至西坪高速公路。计划采购70A基质沥青17111吨,90A基质为11017吨,阻燃沥青612吨。
    1.2.2 拌合站设置
    本路段共设置4座拌合站具体,第一拌合站位于K12+300,设4000型拌合机一座,,主要负责K1+848-K24+200段长22.35Km施工,计划生产沥青混合料22.28万吨;第二拌合站位于K27+700附近,设4000型拌合机一座,主要负责K24+200-YK39+515段长15.315Km施工,计划生产沥青混合料14.12万吨;第三拌合站位于K53+600,设4000型拌合机一座,主要负责YK39+515-YK65+140段全长25.625Km施工,计划生产沥青混合料28.2万吨;第四拌合站位于K79+820左侧,设3000型拌合机一座,主要负责YK65+140-K81+140段全长16Km施工,计划生产沥青混合料12.9万吨。
    序号 路段名称 70A沥青(吨) 90A沥青(吨) 阻燃沥青(吨)
    1 灵宝至卢氏段 17111 11017 612
    2.本次招标用于改性沥青的基质沥青采用道路石油沥青90号A级,且不得低于技术规范中对道路石油沥青的技术指标要求。
    3.本次道路石油沥青70号A级,90号A级和阻燃沥青采购招标的供货期(包括仓储期)预计为4个月。即2012年9月至2012年12月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本次投标人具备如下资格。
    (一)注册资本金不少于1200万元人民币,并在中国境内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
    (二)供应信誉良好,未受过市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
    (三)必须授权招标人对全过程供应情况和已付款资金流向进行查证;
    (四)在储存点配备、委托或租用具有相应能力的实验室;
    (五)在河南省境内项目所在地500公里左右范围以内必须自有或租赁有能够满足供应合同约定数量的沥青储存仓库,沥青供应单位若租赁当地的沥青储存仓库,必须在投标时提供租赁合同,业主有权对储存仓库进行现场考察;
    (六)储存的每车沥青都要进行检查,检查合格后暂予封存,只有河南弘卢高速公路有限公司(项目发包人)、招标人(即路面标段的中标施工单位)的监管人员、沥青供应单位人员三方签字才能出罐,确保提供的沥青在储运阶段满足规范和合同要求;
    申请人若是沥青生产企业,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年道路沥青70、90号A级生产能力不少于30万吨;
    (二)国内生产企业通过ISO质量认证体系;
    (三)具备相应的储运能力。
    申请人若是沥青生产企业的国内代理商,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近三年累计在高速公路项目中独立供应沥青不少于5万吨,并且至少在一个高速公路项目上使用过1万吨的业绩;
    (二)进口沥青供应商须执有进出口经营许可证,并有沥青供应商当年额度的授权;
    (三)进口沥青必须有合法的进出口手续(原始报关单、产品合格证等)。
    4.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3 各投标人到招标人处购买本次招标标书。招标文件每标段(每套)售价1000元人民币。一律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4.4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购买标书。若出现上述情况,先购买者为有效人。
    5.支付
    5.1本次招标对中标单位不再支付开工预付款;
    5.2本次招标沥青供应价格锁定;
    5.3本次招标最终确定的中标人需提交合同总金额10%的履约保证金(其中30%为现金,70%为银行保函);
    5.4正常的履约保证金在供货结束后14天内还给中标单位。
    5.5质量保证金
    5.5.1招标人在支付货款时,留取该货款的10%作为质量保证金;
    5.5.2供货结束后14天内,将保证金的90%退还给中标单位。在项目交工验收并签署交工验收文件后14天内,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剩余保证金。
    6.本次采购数量以经双方验收合格的实际交货数量为准。
    7.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于 2012 年 8 月19日至 2012 年 8月23日每日上午 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公函、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被授权人任职聘书等证明文件,生产企业出具的该企业销售代理授权书(申请人为代理商时需提供)、进出口经营许可证(申请人为国际沥青生产企业或其国内代理商时需提供)、ISO质量认证等证件(以上均为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到郑州市中原路93号办公大楼(1406室)购买招标文件。
    8.招标文件的递交
    8.1 递交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招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2 年 9 月7日10时 00 分,投标人应于 2012 年9月7日 10 时00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郑州市中原路93号办公大楼(1406室)。
    8.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投标保证金
    申请人在递交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应按投标人须知规定提交人民币 5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交纳账号:收款人: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账号:  4100 1523 0250 5020 7584  开户行:建设银行商城路支行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河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hntico.com)、河南招标投标网(http://www.hnzbcg.org.cn/)、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 www.hnsglgcjjt.com)和河南日报上发布。
    
    招 标 人: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中原路93号 
    邮    编:450052 
    联 系 人:王先生                  庄先生 
    电    话:0371-67165306           0371-67165305
    传    真:0371-67165305 
    
                                                                                                               2012年8月16日

河南省三门峡至淅川高速公路灵宝至卢氏段沥青采购招标公告

    1.项目概况
    1.1招标条件
    河南省三门峡至淅川高速公路灵宝至卢氏段路面施工项目由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以BT模式承建,项目代建单位为 河南高速公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投资单位为河南省收费还贷高速公路管理中心。路面项目施工单位为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计划采购沥青总数量约为28740吨。依据《关于河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采取BT模式建设郑卢高速洛阳至洛宁等豫西高速公路项目路面工程的批复》 豫交文〔2012〕141号 和灵宝至卢氏施工图设计于2011年5月24日由省交通运输厅批复(豫交规划〔2011〕127号)的要求,现对该项目的沥青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将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2项目概况及标段划分
    1.2.1工程概况
    三门峡至淅川高速公路灵宝至卢氏段全长80.881公里,起点位于灵宝市大王镇梨园,与连霍高速接于梨园互通(K1+848.748),终点(K81+140)位于卢氏县城西南马家岭,接后期实施的卢氏至西坪高速公路。计划采购70A基质沥青17111吨,90A基质为11017吨,阻燃沥青612吨。
    1.2.2 拌合站设置
    本路段共设置4座拌合站具体,第一拌合站位于K12+300,设4000型拌合机一座,,主要负责K1+848-K24+200段长22.35Km施工,计划生产沥青混合料22.28万吨;第二拌合站位于K27+700附近,设4000型拌合机一座,主要负责K24+200-YK39+515段长15.315Km施工,计划生产沥青混合料14.12万吨;第三拌合站位于K53+600,设4000型拌合机一座,主要负责YK39+515-YK65+140段全长25.625Km施工,计划生产沥青混合料28.2万吨;第四拌合站位于K79+820左侧,设3000型拌合机一座,主要负责YK65+140-K81+140段全长16Km施工,计划生产沥青混合料12.9万吨。
    序号 路段名称 70A沥青(吨) 90A沥青(吨) 阻燃沥青(吨)
    1 灵宝至卢氏段 17111 11017 612
    2.本次招标用于改性沥青的基质沥青采用道路石油沥青90号A级,且不得低于技术规范中对道路石油沥青的技术指标要求。
    3.本次道路石油沥青70号A级,90号A级和阻燃沥青采购招标的供货期(包括仓储期)预计为4个月。即2012年9月至2012年12月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本次投标人具备如下资格。
    (一)注册资本金不少于1200万元人民币,并在中国境内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
    (二)供应信誉良好,未受过市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
    (三)必须授权招标人对全过程供应情况和已付款资金流向进行查证;
    (四)在储存点配备、委托或租用具有相应能力的实验室;
    (五)在河南省境内项目所在地500公里左右范围以内必须自有或租赁有能够满足供应合同约定数量的沥青储存仓库,沥青供应单位若租赁当地的沥青储存仓库,必须在投标时提供租赁合同,业主有权对储存仓库进行现场考察;
    (六)储存的每车沥青都要进行检查,检查合格后暂予封存,只有河南弘卢高速公路有限公司(项目发包人)、招标人(即路面标段的中标施工单位)的监管人员、沥青供应单位人员三方签字才能出罐,确保提供的沥青在储运阶段满足规范和合同要求;
    申请人若是沥青生产企业,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年道路沥青70、90号A级生产能力不少于30万吨;
    (二)国内生产企业通过ISO质量认证体系;
    (三)具备相应的储运能力。
    申请人若是沥青生产企业的国内代理商,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近三年累计在高速公路项目中独立供应沥青不少于5万吨,并且至少在一个高速公路项目上使用过1万吨的业绩;
    (二)进口沥青供应商须执有进出口经营许可证,并有沥青供应商当年额度的授权;
    (三)进口沥青必须有合法的进出口手续(原始报关单、产品合格证等)。
    4.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3 各投标人到招标人处购买本次招标标书。招标文件每标段(每套)售价1000元人民币。一律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4.4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购买标书。若出现上述情况,先购买者为有效人。
    5.支付
    5.1本次招标对中标单位不再支付开工预付款;
    5.2本次招标沥青供应价格锁定;
    5.3本次招标最终确定的中标人需提交合同总金额10%的履约保证金(其中30%为现金,70%为银行保函);
    5.4正常的履约保证金在供货结束后14天内还给中标单位。
    5.5质量保证金
    5.5.1招标人在支付货款时,留取该货款的10%作为质量保证金;
    5.5.2供货结束后14天内,将保证金的90%退还给中标单位。在项目交工验收并签署交工验收文件后14天内,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剩余保证金。
    6.本次采购数量以经双方验收合格的实际交货数量为准。
    7.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于 2012 年 8 月19日至 2012 年 8月23日每日上午 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公函、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被授权人任职聘书等证明文件,生产企业出具的该企业销售代理授权书(申请人为代理商时需提供)、进出口经营许可证(申请人为国际沥青生产企业或其国内代理商时需提供)、ISO质量认证等证件(以上均为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到郑州市中原路93号办公大楼(1406室)购买招标文件。
    8.招标文件的递交
    8.1 递交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招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2 年 9 月7日10时 00 分,投标人应于 2012 年9月7日 10 时00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郑州市中原路93号办公大楼(1406室)。
    8.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投标保证金
    申请人在递交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应按投标人须知规定提交人民币 5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交纳账号:收款人: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账号:  4100 1523 0250 5020 7584  开户行:建设银行商城路支行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河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hntico.com)、河南招标投标网(http://www.hnzbcg.org.cn/)、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 www.hnsglgcjjt.com)和河南日报上发布。
    
    招 标 人: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中原路93号 
    邮    编:450052 
    联 系 人:王先生                  庄先生 
    电    话:0371-67165306           0371-67165305
    传    真:0371-67165305 
    
                                                                                                               2012年8月16日

  • 河南省洛阳至栾川高速公路嵩县至栾川段沥青采购招标公告

        1.项目概况
        1.1招标条件
        河南省洛阳至栾川高速公路嵩县至栾川段路面施工由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以BT模式承建,项目代建单位为 河南高速公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投资单位为河南省收费还贷高速公路管理中心。路面项目施工单位为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计划采购沥青总数量为21382吨。依据《关于河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采取BT模式建设郑卢高速洛阳至洛宁等豫西高速公路项目路面工程的批复》 豫交文〔2012〕141号和《关于洛阳至栾川高速公路嵩县至栾川段工程施工图设计的批复》豫交规划〔2011〕125号要求。现对该项目的沥青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将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2项目概况及标段划分
        1.2.1嵩县至栾川段工程概况
        嵩栾高速公路全段67.283公里,路基段路面结构层次为4cm细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上面层+6cm 中粒式沥青混凝土中面层8cm沥青碎石混合料下面层。桥遂段路面结构层次为4cm细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上面层6cm 中粒式沥青混凝土中面层。计划2012年12月10前完成,8cm沥青碎石混合料下面层约7.2万方,6cm中粒式沥青混凝土中面层约10万方,4cm细粒式沥青混凝土上面层约6.6万方。总计约23.8万方。计划采购70A基质沥青21382吨。
        1.2.2拌合站位置
            1号拌合站位置:本项目K64+017吕沟口大桥附近距离主线1.5公里位置设置一个沥青拌合站,架设一台4000型拌和楼,负责供应K61+800~K79+250段的沥青混合料,共计约12.6万吨。
        2号拌合站位置:K92+637谷峪沟大桥附近距离主线1公路处设置一个大型沥青拌和站,配置两台4000型沥青拌和楼。负责供应K79+250~K110+690段沥青混合料,共计26.9万吨。
        3号拌合站位置:在K124+700栾川互通立交距离主线2公里处建一台4000型拌合站,供应K110+690~K128+380段沥青混合料,共计17.6万吨。
        路段名称 沥青混合料数量(万吨) 沥青用量
        (吨) 沥青型号
        嵩县至栾川段 56.3 21382 70#
        2.本次招标用于改性沥青的基质沥青采用道路石油沥青70号A级,且不得低于技术规范中对道路石油沥青的技术指标要求。
        3.本次道路石油沥青70号A级和改性沥青材料采购招标的供货期(包括仓储期)预计为4个月。即2012年9月至2012年12月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本次投标人具备如下资格:
        (一)注册资本金不少于1200万元人民币,并在中国境内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
        (二)供应信誉良好,未受过市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
        (三)必须授权招标人对全过程供应情况和已付款资金流向进行查证;
        (四)在储存点配备、委托或租用具有相应能力的实验室;
        (五)在河南省境内必须自有或租赁有能够满足供应合同约定数量的沥青储存仓库,沥青供应单位若租赁当地的沥青储存仓库,必须在投标时提供租赁合同,招标人有权对储存仓库进行现场考察;
        (六)储存的每车沥青都要进行检查,检查合格后暂予封存,只有河南嵩阳高速公路有限公司(项目公司)、招标人(即路面标段的中标施工单位)的监管人员、沥青供应单位人员三方签字才能出罐,确保提供的沥青在储运阶段满足规范和合同要求;
        申请人若是沥青生产企业,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年道路沥青70号A级生产能力不少于30万吨;
        (二)国内生产企业通过ISO质量认证体系;
        (三)具备相应的储运能力。
        申请人若是沥青生产企业的国内代理商,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近三年累计在高速公路项目中独立供应沥青不少于5万吨,并且至少在一个高速公路项目上使用过1万吨的业绩;
        (二)进口沥青供应商须执有进出口经营许可证,并有沥青供应商当年度的授权;
        (三)进口沥青必须有合法的进出口手续(原始报关单、产品合格证等)。
        4.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3 各投标人到招标人处购买本次招标标书。招标文件每标段(每套)售价1000元人民币。一律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4.4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购买标书。若出现上述情况,先购买者为有效人。
        5.支付
        5.1本次招标对中标单位不再支付开工预付款;
        5.2本次招标沥青供应价格锁定;
        5.3本次招标最终确定的中标人需提交合同总金额10%的履约保证金(其中30%为现金,70%为银行保函);
        5.4正常的履约保证金在供货结束后14天内还给中标单位。
        5.5质量保证金
        5.5.1招标人在支付货款时,留取该货款的10%作为质量保证金;
        5.5.2供货结束后14天内,将保证金的90%退还给中标单位。在项目交工验收并签署交工验收文件后14天内,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剩余保证金。
        6.本次采购数量以经双方验收合格的实际交货数量为准。
        7.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于 2012 年 8月19日至 2012 年 8月23日每日上午 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公函、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被授权人任职聘书等证明文件,生产企业出具的该企业销售代理授权书(申请人为代理商时需提供)、进出口经营许可证(申请人为国际沥青生产企业或其国内代理商时需提供)、ISO质量认证等证件(以上均为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到郑州市中原路93号办公大楼(1406室)购买招标文件。
        8.招标文件的递交
        8.1 递交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招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2 年 9 月7日10时 00 分,投标人应于 2012 年9月7日 10 时00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郑州市中原路93号办公大楼(1406室)。
        8.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投标保证金
        申请人在递交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应按投标人须知规定提交人民币 5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交纳账号:收款人: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账号:  4100 1523 0250 5020 7584  开户行:建设银行商城路支行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河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hntico.com)、河南招标投标网(http://www.hnzbcg.org.cn/)、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 www.hnsglgcjjt.com)及河南日报上发布。
        
        招 标 人: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中原路93号 
        邮    编:450052 
        联 系 人:王先生                  庄先生 
        电    话:0371-67165306           0371-67165305
        传    真:0371-67165305 
        
                                                                                                                   2012年8月16日

    1.项目概况
    1.1招标条件
    河南省洛阳至栾川高速公路嵩县至栾川段路面施工由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以BT模式承建,项目代建单位为 河南高速公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投资单位为河南省收费还贷高速公路管理中心。路面项目施工单位为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计划采购沥青总数量为21382吨。依据《关于河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采取BT模式建设郑卢高速洛阳至洛宁等豫西高速公路项目路面工程的批复》 豫交文〔2012〕141号和《关于洛阳至栾川高速公路嵩县至栾川段工程施工图设计的批复》豫交规划〔2011〕125号要求。现对该项目的沥青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将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2项目概况及标段划分
    1.2.1嵩县至栾川段工程概况
    嵩栾高速公路全段67.283公里,路基段路面结构层次为4cm细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上面层+6cm 中粒式沥青混凝土中面层8cm沥青碎石混合料下面层。桥遂段路面结构层次为4cm细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上面层6cm 中粒式沥青混凝土中面层。计划2012年12月10前完成,8cm沥青碎石混合料下面层约7.2万方,6cm中粒式沥青混凝土中面层约10万方,4cm细粒式沥青混凝土上面层约6.6万方。总计约23.8万方。计划采购70A基质沥青21382吨。
    1.2.2拌合站位置
        1号拌合站位置:本项目K64+017吕沟口大桥附近距离主线1.5公里位置设置一个沥青拌合站,架设一台4000型拌和楼,负责供应K61+800~K79+250段的沥青混合料,共计约12.6万吨。
    2号拌合站位置:K92+637谷峪沟大桥附近距离主线1公路处设置一个大型沥青拌和站,配置两台4000型沥青拌和楼。负责供应K79+250~K110+690段沥青混合料,共计26.9万吨。
    3号拌合站位置:在K124+700栾川互通立交距离主线2公里处建一台4000型拌合站,供应K110+690~K128+380段沥青混合料,共计17.6万吨。
    路段名称 沥青混合料数量(万吨) 沥青用量
    (吨) 沥青型号
    嵩县至栾川段 56.3 21382 70#
    2.本次招标用于改性沥青的基质沥青采用道路石油沥青70号A级,且不得低于技术规范中对道路石油沥青的技术指标要求。
    3.本次道路石油沥青70号A级和改性沥青材料采购招标的供货期(包括仓储期)预计为4个月。即2012年9月至2012年12月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本次投标人具备如下资格:
    (一)注册资本金不少于1200万元人民币,并在中国境内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
    (二)供应信誉良好,未受过市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
    (三)必须授权招标人对全过程供应情况和已付款资金流向进行查证;
    (四)在储存点配备、委托或租用具有相应能力的实验室;
    (五)在河南省境内必须自有或租赁有能够满足供应合同约定数量的沥青储存仓库,沥青供应单位若租赁当地的沥青储存仓库,必须在投标时提供租赁合同,招标人有权对储存仓库进行现场考察;
    (六)储存的每车沥青都要进行检查,检查合格后暂予封存,只有河南嵩阳高速公路有限公司(项目公司)、招标人(即路面标段的中标施工单位)的监管人员、沥青供应单位人员三方签字才能出罐,确保提供的沥青在储运阶段满足规范和合同要求;
    申请人若是沥青生产企业,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年道路沥青70号A级生产能力不少于30万吨;
    (二)国内生产企业通过ISO质量认证体系;
    (三)具备相应的储运能力。
    申请人若是沥青生产企业的国内代理商,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近三年累计在高速公路项目中独立供应沥青不少于5万吨,并且至少在一个高速公路项目上使用过1万吨的业绩;
    (二)进口沥青供应商须执有进出口经营许可证,并有沥青供应商当年度的授权;
    (三)进口沥青必须有合法的进出口手续(原始报关单、产品合格证等)。
    4.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3 各投标人到招标人处购买本次招标标书。招标文件每标段(每套)售价1000元人民币。一律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4.4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购买标书。若出现上述情况,先购买者为有效人。
    5.支付
    5.1本次招标对中标单位不再支付开工预付款;
    5.2本次招标沥青供应价格锁定;
    5.3本次招标最终确定的中标人需提交合同总金额10%的履约保证金(其中30%为现金,70%为银行保函);
    5.4正常的履约保证金在供货结束后14天内还给中标单位。
    5.5质量保证金
    5.5.1招标人在支付货款时,留取该货款的10%作为质量保证金;
    5.5.2供货结束后14天内,将保证金的90%退还给中标单位。在项目交工验收并签署交工验收文件后14天内,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剩余保证金。
    6.本次采购数量以经双方验收合格的实际交货数量为准。
    7.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于 2012 年 8月19日至 2012 年 8月23日每日上午 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公函、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被授权人任职聘书等证明文件,生产企业出具的该企业销售代理授权书(申请人为代理商时需提供)、进出口经营许可证(申请人为国际沥青生产企业或其国内代理商时需提供)、ISO质量认证等证件(以上均为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到郑州市中原路93号办公大楼(1406室)购买招标文件。
    8.招标文件的递交
    8.1 递交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招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2 年 9 月7日10时 00 分,投标人应于 2012 年9月7日 10 时00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郑州市中原路93号办公大楼(1406室)。
    8.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投标保证金
    申请人在递交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应按投标人须知规定提交人民币 5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交纳账号:收款人: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账号:  4100 1523 0250 5020 7584  开户行:建设银行商城路支行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河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hntico.com)、河南招标投标网(http://www.hnzbcg.org.cn/)、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 www.hnsglgcjjt.com)及河南日报上发布。
    
    招 标 人: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中原路93号 
    邮    编:450052 
    联 系 人:王先生                  庄先生 
    电    话:0371-67165306           0371-67165305
    传    真:0371-67165305 
    
                                                                                                               2012年8月16日

河南省洛阳至栾川高速公路嵩县至栾川段沥青采购招标公告

    1.项目概况
    1.1招标条件
    河南省洛阳至栾川高速公路嵩县至栾川段路面施工由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以BT模式承建,项目代建单位为 河南高速公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投资单位为河南省收费还贷高速公路管理中心。路面项目施工单位为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计划采购沥青总数量为21382吨。依据《关于河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采取BT模式建设郑卢高速洛阳至洛宁等豫西高速公路项目路面工程的批复》 豫交文〔2012〕141号和《关于洛阳至栾川高速公路嵩县至栾川段工程施工图设计的批复》豫交规划〔2011〕125号要求。现对该项目的沥青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将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2项目概况及标段划分
    1.2.1嵩县至栾川段工程概况
    嵩栾高速公路全段67.283公里,路基段路面结构层次为4cm细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上面层+6cm 中粒式沥青混凝土中面层8cm沥青碎石混合料下面层。桥遂段路面结构层次为4cm细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上面层6cm 中粒式沥青混凝土中面层。计划2012年12月10前完成,8cm沥青碎石混合料下面层约7.2万方,6cm中粒式沥青混凝土中面层约10万方,4cm细粒式沥青混凝土上面层约6.6万方。总计约23.8万方。计划采购70A基质沥青21382吨。
    1.2.2拌合站位置
        1号拌合站位置:本项目K64+017吕沟口大桥附近距离主线1.5公里位置设置一个沥青拌合站,架设一台4000型拌和楼,负责供应K61+800~K79+250段的沥青混合料,共计约12.6万吨。
    2号拌合站位置:K92+637谷峪沟大桥附近距离主线1公路处设置一个大型沥青拌和站,配置两台4000型沥青拌和楼。负责供应K79+250~K110+690段沥青混合料,共计26.9万吨。
    3号拌合站位置:在K124+700栾川互通立交距离主线2公里处建一台4000型拌合站,供应K110+690~K128+380段沥青混合料,共计17.6万吨。
    路段名称 沥青混合料数量(万吨) 沥青用量
    (吨) 沥青型号
    嵩县至栾川段 56.3 21382 70#
    2.本次招标用于改性沥青的基质沥青采用道路石油沥青70号A级,且不得低于技术规范中对道路石油沥青的技术指标要求。
    3.本次道路石油沥青70号A级和改性沥青材料采购招标的供货期(包括仓储期)预计为4个月。即2012年9月至2012年12月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本次投标人具备如下资格:
    (一)注册资本金不少于1200万元人民币,并在中国境内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
    (二)供应信誉良好,未受过市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
    (三)必须授权招标人对全过程供应情况和已付款资金流向进行查证;
    (四)在储存点配备、委托或租用具有相应能力的实验室;
    (五)在河南省境内必须自有或租赁有能够满足供应合同约定数量的沥青储存仓库,沥青供应单位若租赁当地的沥青储存仓库,必须在投标时提供租赁合同,招标人有权对储存仓库进行现场考察;
    (六)储存的每车沥青都要进行检查,检查合格后暂予封存,只有河南嵩阳高速公路有限公司(项目公司)、招标人(即路面标段的中标施工单位)的监管人员、沥青供应单位人员三方签字才能出罐,确保提供的沥青在储运阶段满足规范和合同要求;
    申请人若是沥青生产企业,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年道路沥青70号A级生产能力不少于30万吨;
    (二)国内生产企业通过ISO质量认证体系;
    (三)具备相应的储运能力。
    申请人若是沥青生产企业的国内代理商,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近三年累计在高速公路项目中独立供应沥青不少于5万吨,并且至少在一个高速公路项目上使用过1万吨的业绩;
    (二)进口沥青供应商须执有进出口经营许可证,并有沥青供应商当年度的授权;
    (三)进口沥青必须有合法的进出口手续(原始报关单、产品合格证等)。
    4.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3 各投标人到招标人处购买本次招标标书。招标文件每标段(每套)售价1000元人民币。一律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4.4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购买标书。若出现上述情况,先购买者为有效人。
    5.支付
    5.1本次招标对中标单位不再支付开工预付款;
    5.2本次招标沥青供应价格锁定;
    5.3本次招标最终确定的中标人需提交合同总金额10%的履约保证金(其中30%为现金,70%为银行保函);
    5.4正常的履约保证金在供货结束后14天内还给中标单位。
    5.5质量保证金
    5.5.1招标人在支付货款时,留取该货款的10%作为质量保证金;
    5.5.2供货结束后14天内,将保证金的90%退还给中标单位。在项目交工验收并签署交工验收文件后14天内,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剩余保证金。
    6.本次采购数量以经双方验收合格的实际交货数量为准。
    7.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于 2012 年 8月19日至 2012 年 8月23日每日上午 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公函、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被授权人任职聘书等证明文件,生产企业出具的该企业销售代理授权书(申请人为代理商时需提供)、进出口经营许可证(申请人为国际沥青生产企业或其国内代理商时需提供)、ISO质量认证等证件(以上均为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到郑州市中原路93号办公大楼(1406室)购买招标文件。
    8.招标文件的递交
    8.1 递交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招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2 年 9 月7日10时 00 分,投标人应于 2012 年9月7日 10 时00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郑州市中原路93号办公大楼(1406室)。
    8.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投标保证金
    申请人在递交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应按投标人须知规定提交人民币 5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交纳账号:收款人: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账号:  4100 1523 0250 5020 7584  开户行:建设银行商城路支行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河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hntico.com)、河南招标投标网(http://www.hnzbcg.org.cn/)、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 www.hnsglgcjjt.com)及河南日报上发布。
    
    招 标 人: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中原路93号 
    邮    编:450052 
    联 系 人:王先生                  庄先生 
    电    话:0371-67165306           0371-67165305
    传    真:0371-67165305 
    
                                                                                                               2012年8月16日

  • 河南省淮滨至息县、淮滨至固始高速公路路面工程沥青采购招标公告

        1.项目概况
        1.1招标条件
        河南省淮滨至息县、淮滨至固始高速公路路面工程施工由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以BT模式承建,项目业主为 河南豫淮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路面项目施工单位为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计划采购沥青总数量约为52000吨。现对该项目的沥青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将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2项目概况及标段划分
        1.2.1淮滨至息县高速公路起点于淮滨县城西4Km台头乡,止于息县杨店镇冯庄北与大广高速公路相交,路线全长49.235Km,途经淮滨、息县两县,其中淮滨县境内23.94Km,息县境内25.295Km。划分为2个施工工区。
        1.2.1.1一工区:主要在淮滨县境内,起点里程K0+000,终点里程K24+500,全长24.5km,包含淮滨西互通式立交(K0+000—K1+100)、淮滨停车区(K19+800—K24+500)。计划采购重交70沥青10975吨。 
        1.2.1.2二工区:全部在息县境内,起点里程K24+500,终点里程K49+235.337,全长24.735km,包含G106小茴店互通式立交(K34+600—K35+700)、大广枢纽互通式立交(K47+800—K49+235)。计划采购重交70沥青12038吨。
        1.2.2淮滨至固始高速公路起点于淮滨县城西4Km台头乡,向北与淮息高速公路连接,向南终点位于固始县方集乡沙子岗,与G40沪陕高速相交,路线全长66.586公里,途经淮滨、固始两县,其中淮滨县境内21.612Km,固始县境内44.974Km。划分为2个施工工区。
        1.2.2.1一工区:主要在淮滨县境内,起点里程K0+000,终点里程K35+100,全长35.1km,包含淮滨南互通式立交(K9+699.559)、白露服务区(K22+600)。计划采购重交70沥青14535吨。
        1.2.2.2二工区:全部在固始县境内,起点里程K35+100,终点里程K66+586.324,全长31.486km,包含固始互通式立交(K39+609.503)、固始停车区(K50+700)、沪陕枢纽互通式立交(K66+285.982)。计划采购重交70沥青14355吨。
        2.本次招标的改性沥青的基质沥青采用道路石油沥青70号A级,且不得低于技术规范中对道路石油沥青的技术指标要求。
        3.本次道路石油沥青70号A级采购招标的供货期(包括仓储期)预计为2个月,即2012年8月至2012年9月。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本次投标人具备如下资格。
        (一)注册资本金不少于1200万元人民币,并在中国境内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
          (二)供应信誉良好,未受过市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
          (三)必须授权招标人对全过程供应情况和已付款资金流向进行查证;
          (四)在储存点配备、委托或租用具有相应能力的实验室;
        (五)在河南省境内必须自有或租赁有能够满足供应合同约定数量的沥青储存仓库,沥青供应单位若租赁当地的沥青储存仓库,必须在投标时提供租赁合同,业主有权对储存仓库进行现场考察;
          (六)储存的每车沥青都要进行检查,检查合格后暂予封存,只有河南豫淮高速公路有限公司(项目发包人)、招标人(即路面标段的中标施工单位)的监管人员、沥青供应单位人员三方签字才能出罐,确保提供的沥青在储运阶段满足规范和合同要求;
          申请人若是沥青生产企业,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年道路沥青70号A级生产能力不少于30万吨;
          (二)国内生产企业通过ISO质量认证体系;
          (三)具备相应的储运能力。
          申请人若是沥青生产企业的国内代理商,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近三年累计在高速公路项目中独立供应沥青不少于10万吨,并且至少在一个高速公路项目上使用过5万吨的业绩;
          (二)进口沥青供应商须执有进出口经营许可证;
          (三)进口沥青必须有合法的进出口手续(原始报关单、产品合格证等)。
        (四)有沥青生产企业的合法授权;
        4.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
        4.3 各投标人到招标人处购买本次招标标书。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人民币。一律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4.4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购买标书。若出现上述情况,先购买者为有效人。
        5.支付
        5.1本次招标对中标单位不再支付开工预付款;
        5.2本次招标沥青供应价格锁定;
        5.3本次招标最终确定的中标人需提交合同总金额10%的履约保证金(其中30%为现金,70%为银行保函);
        5.4正常的履约保证金在供货结束后14天内还给中标单位。
        5.5质量保证金
        5.5.1招标人在支付货款时,留取该货款的10%作为质量保证金;
        5.5.2供货结束后14天内,将保证金的90%退还给中标单位。在项目交工验收并签署交工验收文件后14天内,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剩余保证金。
        6.本次采购数量以经双方验收合格的实际交货数量为准。
        7.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于 2012 年 8月14日至 2012 年 8月19日每日上午 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公函、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被授权人任职聘书等证明文件,生产企业出具的该企业销售代理授权书(申请人为代理商时需提供)、进出口经营许可证(申请人为国际沥青生产企业或其国内代理商时需提供)、ISO质量认证等证件(以上均为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到郑州市中原路93号办公大楼(1406室)购买招标文件。
        8.招标文件的递交
        8.1 递交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招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2 年 9 月3日10时 00 分,投标人应于 2012 年9月3日 10 时00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郑州市中原路93号办公大楼(1406室)。
        8.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投标保证金
        申请人在递交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应按投标人须知规定提交人民币 5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交纳账号:收款人: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账号:  4100 1523 0250 5020 7584  开户行:建设银行商城路支行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和河南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 www.hnjttz.com)、河南招标投标网、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 www.hnsglgcjjt.com)及河南日报上发布。
        
        招 标 人: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中原路93号 
        邮    编:450052 
        联 系 人:王先生                  庄先生 
        电    话:0371-67165306           0371-67165305
        传    真:0371-67165305 
        
        2012年8月14日

    1.项目概况
    1.1招标条件
    河南省淮滨至息县、淮滨至固始高速公路路面工程施工由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以BT模式承建,项目业主为 河南豫淮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路面项目施工单位为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计划采购沥青总数量约为52000吨。现对该项目的沥青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将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2项目概况及标段划分
    1.2.1淮滨至息县高速公路起点于淮滨县城西4Km台头乡,止于息县杨店镇冯庄北与大广高速公路相交,路线全长49.235Km,途经淮滨、息县两县,其中淮滨县境内23.94Km,息县境内25.295Km。划分为2个施工工区。
    1.2.1.1一工区:主要在淮滨县境内,起点里程K0+000,终点里程K24+500,全长24.5km,包含淮滨西互通式立交(K0+000—K1+100)、淮滨停车区(K19+800—K24+500)。计划采购重交70沥青10975吨。 
    1.2.1.2二工区:全部在息县境内,起点里程K24+500,终点里程K49+235.337,全长24.735km,包含G106小茴店互通式立交(K34+600—K35+700)、大广枢纽互通式立交(K47+800—K49+235)。计划采购重交70沥青12038吨。
    1.2.2淮滨至固始高速公路起点于淮滨县城西4Km台头乡,向北与淮息高速公路连接,向南终点位于固始县方集乡沙子岗,与G40沪陕高速相交,路线全长66.586公里,途经淮滨、固始两县,其中淮滨县境内21.612Km,固始县境内44.974Km。划分为2个施工工区。
    1.2.2.1一工区:主要在淮滨县境内,起点里程K0+000,终点里程K35+100,全长35.1km,包含淮滨南互通式立交(K9+699.559)、白露服务区(K22+600)。计划采购重交70沥青14535吨。
    1.2.2.2二工区:全部在固始县境内,起点里程K35+100,终点里程K66+586.324,全长31.486km,包含固始互通式立交(K39+609.503)、固始停车区(K50+700)、沪陕枢纽互通式立交(K66+285.982)。计划采购重交70沥青14355吨。
    2.本次招标的改性沥青的基质沥青采用道路石油沥青70号A级,且不得低于技术规范中对道路石油沥青的技术指标要求。
    3.本次道路石油沥青70号A级采购招标的供货期(包括仓储期)预计为2个月,即2012年8月至2012年9月。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本次投标人具备如下资格。
    (一)注册资本金不少于1200万元人民币,并在中国境内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
      (二)供应信誉良好,未受过市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
      (三)必须授权招标人对全过程供应情况和已付款资金流向进行查证;
      (四)在储存点配备、委托或租用具有相应能力的实验室;
    (五)在河南省境内必须自有或租赁有能够满足供应合同约定数量的沥青储存仓库,沥青供应单位若租赁当地的沥青储存仓库,必须在投标时提供租赁合同,业主有权对储存仓库进行现场考察;
      (六)储存的每车沥青都要进行检查,检查合格后暂予封存,只有河南豫淮高速公路有限公司(项目发包人)、招标人(即路面标段的中标施工单位)的监管人员、沥青供应单位人员三方签字才能出罐,确保提供的沥青在储运阶段满足规范和合同要求;
      申请人若是沥青生产企业,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年道路沥青70号A级生产能力不少于30万吨;
      (二)国内生产企业通过ISO质量认证体系;
      (三)具备相应的储运能力。
      申请人若是沥青生产企业的国内代理商,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近三年累计在高速公路项目中独立供应沥青不少于10万吨,并且至少在一个高速公路项目上使用过5万吨的业绩;
      (二)进口沥青供应商须执有进出口经营许可证;
      (三)进口沥青必须有合法的进出口手续(原始报关单、产品合格证等)。
    (四)有沥青生产企业的合法授权;
    4.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
    4.3 各投标人到招标人处购买本次招标标书。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人民币。一律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4.4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购买标书。若出现上述情况,先购买者为有效人。
    5.支付
    5.1本次招标对中标单位不再支付开工预付款;
    5.2本次招标沥青供应价格锁定;
    5.3本次招标最终确定的中标人需提交合同总金额10%的履约保证金(其中30%为现金,70%为银行保函);
    5.4正常的履约保证金在供货结束后14天内还给中标单位。
    5.5质量保证金
    5.5.1招标人在支付货款时,留取该货款的10%作为质量保证金;
    5.5.2供货结束后14天内,将保证金的90%退还给中标单位。在项目交工验收并签署交工验收文件后14天内,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剩余保证金。
    6.本次采购数量以经双方验收合格的实际交货数量为准。
    7.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于 2012 年 8月14日至 2012 年 8月19日每日上午 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公函、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被授权人任职聘书等证明文件,生产企业出具的该企业销售代理授权书(申请人为代理商时需提供)、进出口经营许可证(申请人为国际沥青生产企业或其国内代理商时需提供)、ISO质量认证等证件(以上均为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到郑州市中原路93号办公大楼(1406室)购买招标文件。
    8.招标文件的递交
    8.1 递交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招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2 年 9 月3日10时 00 分,投标人应于 2012 年9月3日 10 时00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郑州市中原路93号办公大楼(1406室)。
    8.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投标保证金
    申请人在递交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应按投标人须知规定提交人民币 5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交纳账号:收款人: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账号:  4100 1523 0250 5020 7584  开户行:建设银行商城路支行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和河南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 www.hnjttz.com)、河南招标投标网、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 www.hnsglgcjjt.com)及河南日报上发布。
    
    招 标 人: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中原路93号 
    邮    编:450052 
    联 系 人:王先生                  庄先生 
    电    话:0371-67165306           0371-67165305
    传    真:0371-67165305 
    
    2012年8月14日

河南省淮滨至息县、淮滨至固始高速公路路面工程沥青采购招标公告

    1.项目概况
    1.1招标条件
    河南省淮滨至息县、淮滨至固始高速公路路面工程施工由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以BT模式承建,项目业主为 河南豫淮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路面项目施工单位为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计划采购沥青总数量约为52000吨。现对该项目的沥青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将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2项目概况及标段划分
    1.2.1淮滨至息县高速公路起点于淮滨县城西4Km台头乡,止于息县杨店镇冯庄北与大广高速公路相交,路线全长49.235Km,途经淮滨、息县两县,其中淮滨县境内23.94Km,息县境内25.295Km。划分为2个施工工区。
    1.2.1.1一工区:主要在淮滨县境内,起点里程K0+000,终点里程K24+500,全长24.5km,包含淮滨西互通式立交(K0+000—K1+100)、淮滨停车区(K19+800—K24+500)。计划采购重交70沥青10975吨。 
    1.2.1.2二工区:全部在息县境内,起点里程K24+500,终点里程K49+235.337,全长24.735km,包含G106小茴店互通式立交(K34+600—K35+700)、大广枢纽互通式立交(K47+800—K49+235)。计划采购重交70沥青12038吨。
    1.2.2淮滨至固始高速公路起点于淮滨县城西4Km台头乡,向北与淮息高速公路连接,向南终点位于固始县方集乡沙子岗,与G40沪陕高速相交,路线全长66.586公里,途经淮滨、固始两县,其中淮滨县境内21.612Km,固始县境内44.974Km。划分为2个施工工区。
    1.2.2.1一工区:主要在淮滨县境内,起点里程K0+000,终点里程K35+100,全长35.1km,包含淮滨南互通式立交(K9+699.559)、白露服务区(K22+600)。计划采购重交70沥青14535吨。
    1.2.2.2二工区:全部在固始县境内,起点里程K35+100,终点里程K66+586.324,全长31.486km,包含固始互通式立交(K39+609.503)、固始停车区(K50+700)、沪陕枢纽互通式立交(K66+285.982)。计划采购重交70沥青14355吨。
    2.本次招标的改性沥青的基质沥青采用道路石油沥青70号A级,且不得低于技术规范中对道路石油沥青的技术指标要求。
    3.本次道路石油沥青70号A级采购招标的供货期(包括仓储期)预计为2个月,即2012年8月至2012年9月。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本次投标人具备如下资格。
    (一)注册资本金不少于1200万元人民币,并在中国境内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
      (二)供应信誉良好,未受过市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
      (三)必须授权招标人对全过程供应情况和已付款资金流向进行查证;
      (四)在储存点配备、委托或租用具有相应能力的实验室;
    (五)在河南省境内必须自有或租赁有能够满足供应合同约定数量的沥青储存仓库,沥青供应单位若租赁当地的沥青储存仓库,必须在投标时提供租赁合同,业主有权对储存仓库进行现场考察;
      (六)储存的每车沥青都要进行检查,检查合格后暂予封存,只有河南豫淮高速公路有限公司(项目发包人)、招标人(即路面标段的中标施工单位)的监管人员、沥青供应单位人员三方签字才能出罐,确保提供的沥青在储运阶段满足规范和合同要求;
      申请人若是沥青生产企业,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年道路沥青70号A级生产能力不少于30万吨;
      (二)国内生产企业通过ISO质量认证体系;
      (三)具备相应的储运能力。
      申请人若是沥青生产企业的国内代理商,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近三年累计在高速公路项目中独立供应沥青不少于10万吨,并且至少在一个高速公路项目上使用过5万吨的业绩;
      (二)进口沥青供应商须执有进出口经营许可证;
      (三)进口沥青必须有合法的进出口手续(原始报关单、产品合格证等)。
    (四)有沥青生产企业的合法授权;
    4.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
    4.3 各投标人到招标人处购买本次招标标书。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人民币。一律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4.4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购买标书。若出现上述情况,先购买者为有效人。
    5.支付
    5.1本次招标对中标单位不再支付开工预付款;
    5.2本次招标沥青供应价格锁定;
    5.3本次招标最终确定的中标人需提交合同总金额10%的履约保证金(其中30%为现金,70%为银行保函);
    5.4正常的履约保证金在供货结束后14天内还给中标单位。
    5.5质量保证金
    5.5.1招标人在支付货款时,留取该货款的10%作为质量保证金;
    5.5.2供货结束后14天内,将保证金的90%退还给中标单位。在项目交工验收并签署交工验收文件后14天内,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剩余保证金。
    6.本次采购数量以经双方验收合格的实际交货数量为准。
    7.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于 2012 年 8月14日至 2012 年 8月19日每日上午 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公函、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被授权人任职聘书等证明文件,生产企业出具的该企业销售代理授权书(申请人为代理商时需提供)、进出口经营许可证(申请人为国际沥青生产企业或其国内代理商时需提供)、ISO质量认证等证件(以上均为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到郑州市中原路93号办公大楼(1406室)购买招标文件。
    8.招标文件的递交
    8.1 递交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招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2 年 9 月3日10时 00 分,投标人应于 2012 年9月3日 10 时00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郑州市中原路93号办公大楼(1406室)。
    8.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投标保证金
    申请人在递交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应按投标人须知规定提交人民币 5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交纳账号:收款人: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账号:  4100 1523 0250 5020 7584  开户行:建设银行商城路支行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和河南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 www.hnjttz.com)、河南招标投标网、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 www.hnsglgcjjt.com)及河南日报上发布。
    
    招 标 人: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中原路93号 
    邮    编:450052 
    联 系 人:王先生                  庄先生 
    电    话:0371-67165306           0371-67165305
    传    真:0371-67165305 
    
    2012年8月14日

  • 严正声明

        近期,河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发现社会上有人以我公司名义发布招聘工程监理、施工等专业人员的虚假招聘启事。
        在此,河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严正声明:此类虚假招聘启事系不法分子的个人行为,与河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没有任何关系。望有关单位和个人提高警惕,严防上当,如有受骗,请及时到当地公安机关报案。
        特此声明!
        
        河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网站地址:http://www.hntico.com
        
        河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
        咨询电话:0371--87165670
        
        河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部
        举报电话、传真:0371--87165723
        举报邮箱:jtjtjiwei@163.com
        
                                                                                     河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14年10月11日
        

    近期,河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发现社会上有人以我公司名义发布招聘工程监理、施工等专业人员的虚假招聘启事。
    在此,河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严正声明:此类虚假招聘启事系不法分子的个人行为,与河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没有任何关系。望有关单位和个人提高警惕,严防上当,如有受骗,请及时到当地公安机关报案。
    特此声明!
    
    河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网站地址:http://www.hntico.com
    
    河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
    咨询电话:0371--87165670
    
    河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部
    举报电话、传真:0371--87165723
    举报邮箱:jtjtjiwei@163.com
    
                                                                                 河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14年10月11日
    

严正声明

    近期,河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发现社会上有人以我公司名义发布招聘工程监理、施工等专业人员的虚假招聘启事。
    在此,河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严正声明:此类虚假招聘启事系不法分子的个人行为,与河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没有任何关系。望有关单位和个人提高警惕,严防上当,如有受骗,请及时到当地公安机关报案。
    特此声明!
    
    河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网站地址:http://www.hntico.com
    
    河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
    咨询电话:0371--87165670
    
    河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部
    举报电话、传真:0371--87165723
    举报邮箱:jtjtjiwei@163.com
    
                                                                                 河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14年10月11日
    

  • 河南高速公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笔试的通知

        

      河南高速公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专业技术人员招聘,资格初审工作已结束,审核结果请各位报考人员在河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www.hncd.gov.cn)、河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网站(www.hnjttz.com)、河南高速公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网站(www.hnew.com.cn)登录报名系统(http://www1.hncd.gov.cn/zhaopin/bishi.htm)输入本人身份证号查询。
      现将笔试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笔试时间:2010年11月27日上午10:00-12:00
      二、笔试地点:河南高速公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郑州市淮河东路19号-大学路与淮河路交叉口古玩城向东一百米路南)十二楼东新配楼会议室
      三、准考证领取:2010年11月27日上午8:00-9:30于河南高速公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一楼大厅统一领取准考证。
      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任一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笔试采用闭卷答题方式进行。请参考人员携带黑色水笔入场,不得携带计算器。
      特此通知。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河南高速公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专业技术人员招聘,资格初审工作已结束,审核结果请各位报考人员在河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www.hncd.gov.cn)、河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网站(www.hnjttz.com)、河南高速公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网站(www.hnew.com.cn)登录报名系统(http://www1.hncd.gov.cn/zhaopin/bishi.htm)输入本人身份证号查询。
  现将笔试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笔试时间:2010年11月27日上午10:00-12:00
  二、笔试地点:河南高速公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郑州市淮河东路19号-大学路与淮河路交叉口古玩城向东一百米路南)十二楼东新配楼会议室
  三、准考证领取:2010年11月27日上午8:00-9:30于河南高速公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一楼大厅统一领取准考证。
  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任一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笔试采用闭卷答题方式进行。请参考人员携带黑色水笔入场,不得携带计算器。
  特此通知。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河南高速公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笔试的通知

    

  河南高速公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专业技术人员招聘,资格初审工作已结束,审核结果请各位报考人员在河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www.hncd.gov.cn)、河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网站(www.hnjttz.com)、河南高速公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网站(www.hnew.com.cn)登录报名系统(http://www1.hncd.gov.cn/zhaopin/bishi.htm)输入本人身份证号查询。
  现将笔试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笔试时间:2010年11月27日上午10:00-12:00
  二、笔试地点:河南高速公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郑州市淮河东路19号-大学路与淮河路交叉口古玩城向东一百米路南)十二楼东新配楼会议室
  三、准考证领取:2010年11月27日上午8:00-9:30于河南高速公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一楼大厅统一领取准考证。
  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任一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笔试采用闭卷答题方式进行。请参考人员携带黑色水笔入场,不得携带计算器。
  特此通知。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 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公告

        

      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ldquo;中原高速&rdquo;或&ldquo;公司&rdquo;)根据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名高速公路工程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在40周岁以下(含40周岁,1970年10月1日后出生),有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热爱交通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全日制本科(含本科)以上学历,交通工程、隧道工程、道路工程、桥梁工程等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具有3年以上高速公路工程施工管理工作经验。
      二、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自愿报名、资格审查、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体检、考察、决定聘用的程序进行。
      三、待遇与管理
      按照公司规定,对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工资待遇参照公司薪酬管理办法执行。
      四、报名要求、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要求:应聘者需填写《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并同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复印件、当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违纪证明(原件);2、主要业绩(成果)证明材料;3、近期1寸彩色证件照片3张。以上材料提供不全者,不进行资格审核。
      应聘者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二)报名时间:2010年10月8日至10月18日。
      (三)报名方式: 应聘者可直接在附件中下载《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填写后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到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的电子邮箱(zygsrlzyb﹫163.com  )。报名后,请应聘者及时将相关证明材料邮寄到河南省郑州市中原路93号1612室人力资源部(请注明&ldquo;招聘&rdquo;),邮编:450052。
      五、注意事项
      (一)所有应聘资料将存入我公司,不再退还。对于合适的申请者,我们将通知参加笔试和面试。非经约请,请勿来访。
      (二)对于需要与我公司进行联系的其他事项,应聘者可通过电子邮件方式进行。我们将及时予以回复。
      (三)考试往返路费及其他费用自理,不收应聘人员任何费用。
                  
                   

                                                                二〇一〇年九月十五日

    

  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ldquo;中原高速&rdquo;或&ldquo;公司&rdquo;)根据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名高速公路工程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在40周岁以下(含40周岁,1970年10月1日后出生),有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热爱交通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全日制本科(含本科)以上学历,交通工程、隧道工程、道路工程、桥梁工程等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具有3年以上高速公路工程施工管理工作经验。
  二、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自愿报名、资格审查、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体检、考察、决定聘用的程序进行。
  三、待遇与管理
  按照公司规定,对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工资待遇参照公司薪酬管理办法执行。
  四、报名要求、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要求:应聘者需填写《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并同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复印件、当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违纪证明(原件);2、主要业绩(成果)证明材料;3、近期1寸彩色证件照片3张。以上材料提供不全者,不进行资格审核。
  应聘者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二)报名时间:2010年10月8日至10月18日。
  (三)报名方式: 应聘者可直接在附件中下载《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填写后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到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的电子邮箱(zygsrlzyb﹫163.com  )。报名后,请应聘者及时将相关证明材料邮寄到河南省郑州市中原路93号1612室人力资源部(请注明&ldquo;招聘&rdquo;),邮编:450052。
  五、注意事项
  (一)所有应聘资料将存入我公司,不再退还。对于合适的申请者,我们将通知参加笔试和面试。非经约请,请勿来访。
  (二)对于需要与我公司进行联系的其他事项,应聘者可通过电子邮件方式进行。我们将及时予以回复。
  (三)考试往返路费及其他费用自理,不收应聘人员任何费用。
              
               

                                                            二〇一〇年九月十五日

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公告

    

  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ldquo;中原高速&rdquo;或&ldquo;公司&rdquo;)根据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名高速公路工程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在40周岁以下(含40周岁,1970年10月1日后出生),有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热爱交通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全日制本科(含本科)以上学历,交通工程、隧道工程、道路工程、桥梁工程等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具有3年以上高速公路工程施工管理工作经验。
  二、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自愿报名、资格审查、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体检、考察、决定聘用的程序进行。
  三、待遇与管理
  按照公司规定,对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工资待遇参照公司薪酬管理办法执行。
  四、报名要求、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要求:应聘者需填写《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并同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复印件、当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违纪证明(原件);2、主要业绩(成果)证明材料;3、近期1寸彩色证件照片3张。以上材料提供不全者,不进行资格审核。
  应聘者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二)报名时间:2010年10月8日至10月18日。
  (三)报名方式: 应聘者可直接在附件中下载《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填写后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到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的电子邮箱(zygsrlzyb﹫163.com  )。报名后,请应聘者及时将相关证明材料邮寄到河南省郑州市中原路93号1612室人力资源部(请注明&ldquo;招聘&rdquo;),邮编:450052。
  五、注意事项
  (一)所有应聘资料将存入我公司,不再退还。对于合适的申请者,我们将通知参加笔试和面试。非经约请,请勿来访。
  (二)对于需要与我公司进行联系的其他事项,应聘者可通过电子邮件方式进行。我们将及时予以回复。
  (三)考试往返路费及其他费用自理,不收应聘人员任何费用。
              
               

                                                            二〇一〇年九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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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交投集团2024年高层次人才引进公告一、单位简介(一)河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河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投集团)是河南省交通基础设施领域的省管重要骨干企业,注册资本500亿元,荣获“2024年中国企业500强”第225位,“2024中国服务业企业500强”第77位。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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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7月23日,河南中豫国际港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豫国际港务集团)与河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交通投资集团)签订《沙颍河周口至省界航道提升工程移交框架协议》,河南交通投资集团接收中豫国际港务集团沙颍河周口至省界航道提升工程项目(以下简称本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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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感动集团人物”拟表彰人选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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