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发公司商丘分公司连续三届获“省级文明单位”称号

 日前,省委、省政府下发《关于命名2015年度省级文明单位(标兵)和限期整改、撤销、恢复部分省级文明单位称号的决定》(豫文[2016]64号),高发公司商丘分公司被授予“2015年度省级文明单位”。自2005年起,该公司已连续三届获“省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高发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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