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集团党委印发《关于授权高发公司纪委第一纪律检查组负责宛龙公司、淮信公司监督工作的通知》,授权高发公司纪委第一纪律检查组负责宛龙公司、淮信公司监督工作,履行监督责任,直接对集团纪委负责并报告工作。这是集团继在我省国有企业中率先开展纪检监察派驻监督改革试点后在监督领域又一重大探索和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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