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监督效能,规范领导班子民主决策行为,开封分公司把研究“三重一大”事项邀请派驻纪检组监督作为一项常态化工作机制坚持好、贯彻好、落实好,明确规定凡属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大额资金使用等事项,均邀请纪检组参决策监督,变“事后监督”为“事前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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