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粱梦断“着陆”时

    

黄粱梦断“着陆”时——

中国动卫中心原主任兼党组书记李洋违纪违法案件警示录

李洋为单位业务发展作出过贡献。然而,临近退休,心态逐渐失衡。他表面信奉“老庄哲学”、“清净无为”,私下却为自己退休后谋划一条“致富之道”;
     李洋作为单位的党组书记,多年来几乎没有参加过党风廉政和纪检监察方面的会议,不参加学习、不接受教育,对党的纪律以及罪与非罪的界限似乎茫然无知。

东窗事发 “有功之臣”陷囹圄

2012629日,中国动物卫生与流行病学中心(以下简称“动卫中心”)原主任兼党组书记,青岛易邦生物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长李洋被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犯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这个曾经掌控动卫中心(原农业部动物检疫所)14年的党政“一把手”,这个为改变该单位职能不清、经济拮据、人心涣散局面作出一定贡献的“有功之臣”、正局级领导干部,年逾六十本该在家含饴弄孙、安享天伦,此刻却深陷牢狱、痛心疾首。
    2009年,中央纪委、监察部驻农业部纪检组、监察局先后接到群众举报,反映李洋有严重经济问题。考虑到李洋已到退休年龄,经驻部纪检组、监察局研究决定,借助对李洋进行离任审计之机,对他的问题展开核查。
    20103月初,对李洋的离任审计查实,在李洋任职期间,动卫中心长期动用财政资金共计2400多万元,为其控股的青岛易邦生物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易邦公司”)支付水、电、燃油等生产费用,并将其中的1700多万元转移到青岛易邦公司形成账外资金。对于这种严重违反财经法纪的行为,李洋作为单位“一把手”,负有主要领导责任。调查人员据此判断,对李洋问题的举报绝非空穴来风。随即,他们对反映李洋的有关经济问题展开进一步核查。
    经反复核查,李洋及其配偶和子女在青岛、杭州两地拥有6套房产,其中一套是刚刚购买的二手房。该房位于青岛市崂山区,成交价为300多万元,而同期李洋的家庭存款账户却分文未动。追查发现,其中345万元购房款来自青岛易邦公司的一名高管。驻部纪检组、监察局二室主任唐宝振告诉记者:李洋胆大妄为、利令智昏,有着较强的侥幸心理,他明知驻部组局正在核查他的问题,仍然我行我素,核查组3月底刚刚离开青岛返京,他4月上旬就从青岛易邦公司一名高管处要了345万元用于购房。
    随着核查的深入,调查人员还发现平时不炒股的李洋竟然有股票账户和买卖股票记录,25万元的炒股资金则来自青岛易邦公司原总经理陈某等人。
    2010716日,驻农业部纪检组、监察局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对李洋涉嫌严重违纪问题立案调查。鉴于案情重大,决定将李洋涉嫌犯罪线索移送最高人民检察院反贪总局。
    7月底,在中央纪委领导的高度重视和中央纪委四室、七室、高检反贪总局的协调并派员直接指导下,驻农业部纪检组、监察局和山东省检察机关选派得力指挥人员和办案力量投入案件调查。
    81日,经过多番努力,调查组在青岛易邦公司原总经理陈某身上打开缺口,取得了李洋涉嫌收受陈某等人25万元用于个人炒股的关键口供,拉开了突破李洋等人系列案件的序幕。
    农业部党组对查办李洋案件高度重视、大力支持。部党组书记、部长韩长赋多次听取案件查办进展情况汇报;副部长高鸿宾前往动卫中心,对配合调查、维护稳定讲明政策、提出要求;中央纪委驻农业部纪检组组长朱保成赴山东省济南市、青岛市,主持召开案件情况协调会,对办案工作进行研究部署。
    经查证,从1999年到2010年,李洋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共收受他人财物1540.47万元,还有手表、玉器和购物卡等,违规持有下属企业股份并非法获利。

心态失衡 “老庄哲学”寻寄托 

李洋1968年从青海畜牧兽医学校毕业后,分配到青海省畜牧厅铁卜加草原试验站工作。艰苦的工作和生活条件没有磨灭他追求进步的信念,无论在学业上还是在思想上,李洋都积极要求进步:1984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87年博士研究生毕业后调入青海省政府经济研究中心工作,1993年调入农业部动物检疫所,1996年升任动卫中心所长兼党委书记,成为副局级党政“一把手”,1999年随着单位规格的提升,其职级晋升为正局级。
    刚到动卫中心那些年,李洋一心想着改变当时单位职能不清、人才匮乏、运行困难的局面,为此他引进了不少人才,当这些人出于感激给他送礼时,他一概拒绝。
    李洋说:“当时很多人是愿意送我东西的。我说你们只要好好工作就行。那时看到别人搞奢华、贪污、走后门,我是很不赞成的。”
    在动卫中心员工的眼里,李洋始终是一个“清高”的人,他常以研究“老庄哲学”自居。
    但事实上,此时的李洋正悄悄发生着变化,他的个人欲望也在滋生膨胀。
    在动卫中心走上快速发展轨道的同时,李洋的家庭生活出现了一些问题,与前妻离婚的他变得家无余财。看到自己的下属票子、车子、房子全都有了,李洋心里开始不平衡。在这种不平衡心态的左右下,李洋一步步滑向腐败深渊。
    刚当上所长不久,他就向人“借钱”。原直属某公司负责人接受检方询问时描述了李洋向其借钱的场景——李洋打电话给我:“你那儿有没有钱,我急用。”我就问他:“李所,你大概需要多少钱?”他说:“5万”。 拿到钱后,李洋从没提过还钱的事。
    以“借”为名向人要钱是李洋的常用手法。2002年前后,北京某装饰公司承揽了动卫中心红岛基地一栋楼的内部装饰、广场美化等工程项目。在施工期间,李洋打电话给该公司总经理,说买房子钱不够,要借15万元。该总经理接到电话后心知肚明,迅速把钱如数奉上。同时也为以后再次顺利拿到动卫中心的工程项目打开了一扇门。
    从此,李洋的贪婪便一发不可收拾,从过去的张口借钱到明着要钱,从三五万到十几万、几十万,胆子越来越大,数额越来越大。
    2001年下半年,浙江某上市公司为借助动卫中心的技术力量和政策优势打开兽药市场,急切想与动卫中心合作,但谈判却异常艰难:一是双方都想控股,二是动卫中心希望该公司多投些资金,但该公司却想尽量压缩出资金额。双方多次接触都没有结果。 2002年春节前,该公司改变了谈判方式,派公司董事长康某找到正在北京开会的李洋,再次表达了尽快促成合作、减少出资额度的想法。在农展馆招待所,康某试探性地拿出了3万元钱,结果李洋收下了。2002年底,青岛易邦公司改制完成后,该公司不仅顺利注资青岛易邦公司,而且最终的出资金额也由原来的3000多万元降到了2600万元。为感谢李洋在合作上给予的诸多关照,该公司又先后送上了贵重手表和杭州西湖边上的一套房子。为了保证公司的长期利益,得到李洋更为长久的关照,该公司甚至干脆将青岛易邦公司4%的股权暗中送给了李洋。双方合作成功后,青岛易邦公司从2002年到2008年先后7次分红,李洋凭借4%的股份共分得710.47万元。

天涯路断 “安全着陆”成泡影

案发后记者问李洋:“你知道什么叫受贿吗?

李洋回答:这个概念我不是很清楚 

1999年以后,李洋就几乎没有参加过有关廉政建设的会议,他觉得“这个事情跟我没关系”。2005年以来,农业部召开的要求各单位“一把手”参加的会议,他基本上都没有参加,甚至在单位也很少见到他的影子,因为他经常在崂山自家小院里“修身养性”。那时的他已不再考虑动卫中心的长远发展,而是精心谋划着自己退休后的“小算盘”。
      2005年李洋与康某运筹成立浙江易邦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易邦公司”),很大成分是为自己退休后的财富之路所做的精心谋划。
      2005年,青岛易邦公司与康某等自然人合作成立了浙江易邦公司。未在浙江易邦公司担任职务的李洋却格外关心这个公司的发展。他不仅要求青岛易邦公司垫付其他自然人的注册资金,还要求青岛易邦公司在人才、技术、商标、市场开拓等方面对浙江易邦公司给予全力扶持。在李洋的安排下,青岛易邦公司的一些核心业务也被转到了浙江易邦公司。浙江易邦公司只是青岛易邦公司的子公司,李洋为什么如此关照,甚至不惜牺牲青岛易邦公司的利益?
    李洋事后承认: “浙江易邦公司是我一手创建起来的,创建时就有为退休后打算的想法。因为自然人股东大部分是我在动卫中心的下属和青岛易邦公司的高管,我入股浙江易邦公司后肯定会被选为董事长,到时我就晚年无忧了。”
    党内法规明文规定,党员领导干部经批准在有关企业兼职的,不能在企业领取任何报酬。之所以作出这样的规定,就是保证党员领导干部能够真正履行好监管职责。然而身为青岛易邦公司董事长的李洋除了获取巨额利益以外,每年他及家人还在公司报销大量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公司每年向其赠送几万元的购物卡;副董事长持有青岛易邦、浙江易邦两个公司的股份并分红,以董事津贴、奖励等名义领取报酬……在如此利益的驱动下,他们怎么能够认真履行好监管职责,怎么能够及时发现、制止公司经营上的不良行为,又怎么能够保障动卫中心权益的有效实现?
    20101118日驻部纪检组、监察局办公会议研究,20101126日农业部党组会议同意,建议给予李洋开除党籍处分;20101212日,经山东省委批准,山东省纪委研究决定给予李洋开除党籍处分。随即,山东省枣庄市人民检察院对李洋提起诉讼。
    执纪执法机关的联合行动,打破了李洋的如意算盘。黄粱梦断的他对自己的行为追悔莫及,主动向组织呈交了《悔过书》,深刻剖析了自身问题,以自己的沉痛教训警示世人。

  专访

以案为鉴 防微杜渐
——访农业部党组成员、中央纪委驻农业部纪检组组长朱保成

     记者:李洋的经历显示他很能吃苦。像他这样成长起来的干部为什么最后也倒在了贪欲上?
    朱保成:的确,李洋曾在青藏高原牧区经受过艰苦环境的长期锻炼,有较为深厚的专业知识素养和较强的业务工作能力,也曾为单位发展作出过一定贡献。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和事业的发展,他逐渐放松了世界观改造和党性修养,权力观和利益观日益扭曲。他放松政治学习,连续多年不参加农业部党组召开的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会议,自我封闭,理想信念日益淡漠;他不能正确认识、对待个人和组织的关系,对个人在单位和事业发展中的作用估计过高,居功自傲,个人主义日益膨胀;他把正常履行职责、不求分外之财当成吃了大亏,错误攀比,心态失衡,以至于发展到索要钱财、甚至认为别人给他送钱是“回报”而心安理得。李洋走上严重违纪违法迷途的事实再次说明,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始终不渝地坚持世界观改造和党性修养,必须始终不渝地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和利益观,必须始终不渝地防止个人主义和私欲膨胀,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干部管理监督部门也要时刻关注干部的思想动态,加强教育,防止理想信念动摇、思想道德滑坡。
    记者:李洋案发时是正局级干部,他却连什么是受贿都不懂。一个业务精通的干部何以法纪意识如此淡薄?
   
朱保成:李洋平时不学习党纪国法——他错误地认为《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等党纪条规只是针对党政机关党员领导干部的,与科研技术性质的事业单位关系不大;他把严重的职务犯罪行为,简单地看作是私下朋友间的正常交往,丧失了一个党员领导干部起码的是非标准。汲取李洋违纪违法的深刻教训,党员领导干部要切实增强法纪意识,对党纪国法要常怀敬畏之心,在利益和诱惑面前要能守得住底线,这就要求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勤于学习并认真执行《廉政准则》等党纪条规。
    记者:从李洋案的情况看,不论是上级还是下级,都难以对李洋手中的权力形成有效监督,请问您对此有何思考?
    朱保成:我认为,首先要切实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对“一把手”的监督制约。汲取李洋案件发生的深刻教训,必须认真执行干部管理和干部监督的一系列制度。目前,农业部各有关职能部门和直属单位正在进一步建立健全和认真执行事业单位办企业的监督管理制度。所办企业改制、资产重组、产权转让、增资扩股等重大事项,必须按照规定程序报批后才能实施;事业单位党员领导干部确需在所办企业兼职的,必须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批,同时不能在所办企业领取任何报酬,防止利益冲突;要切实加强对所办企业的审计监督,禁止设立“小金库”,防止诱发严重违纪违法问题。(黄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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