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关于评选表彰2008-2009年度全国交通运输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开展2006-2007年度先进集体复核工作的通知》(交政法发〔2010〕128号)和交通运输厅《关于推荐报送2008-2009年度全国交通运输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开展2006-2007年度先进集体复核工作的通知》(豫交〔2010〕25号)精神,集团决定组织开展申报2008-2009年度全国交通运输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开展2006-2007年度先进集体复核工作。
集团对这次推荐报送工作提出了要求:要充分认识评选表彰工作的重要性,把这项工作作为弘扬行业核心价值体系的具体实践,将在本单位内开展“学树创”活动和践行“三个服务”方面业绩突出、成效显著、示范作用明显的先进集体和个人推荐出来,树立典型、弘扬先进;坚持标准,保证质量。要严格按照《表彰规定》的推荐范围、评选标准和程序,公开透明、严谨有序、公平公正、优中选优,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真正把那些工作基础扎实、创建成绩突出、在行业内具有示范作用的先进集体和个人推荐上来;要以推荐、表彰先进为契机,推进行业精神文明建设深入发展;要广泛宣传,营造氛围。要通过评选推荐深入挖掘总结先进事迹和典型经验,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头作用。通过组织报告会、座谈会、研讨会等多种形式,开展向先进典型学习活动,使推选表彰过程成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再动员、再部署、再深入的过程,成为总结经验、改进工作、进一步提高创建水平的过程,成为学习先进、激励后进、不断提高行业文明程度和职工文明素质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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