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分公司开展“高速+文旅”引流增收工作

近日,三门峡分公司为贯彻落实集团稳住通行费收入基本盘十二条措施,积极开展“高速+文旅”引流增收工作。

一是主动走访、积极对接灵宝函谷关历史文化旅游区相关部门,以宣传地域旅游文化特色为介质,结合周边收费站车流量实际,出台具体引流优惠措施。

二是协商函谷关旅游区制定互利共赢优惠政策,达成并签订《合作共建协议》:凡自驾经高速公路到函谷关景区游览的当日旅客,且过路费发票终点为灵宝站、灵宝西站、灵宝东站、灵宝南站、灵宝西南站的私家车辆(七座及以下),凭发票凭证到函谷关景区南门游客中心处可报销当日高速过路费用(单车最高99元)

三是及时公布优惠政策公告,利用各种媒介开展宣传活动,动员收费一线人员利用收费站平台做好景区优惠政策宣传和文明服务延伸,树立河南高速公路良好形象。(三门峡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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