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清障救援流程规范、数据准确、作业高效,维护辖区路网安全畅通,郑州分公司通过“四个强化”持续做好清障救援作业监管工作。
一是强化清障救援安全监管。加强清障救援企业安全生产思想教育工作,督促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安全措施执行、责任事故防范等工作。定期组织救援人员进行安全知识、救援技能、应急处置等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熟练掌握安全操作技能,了解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知悉自身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确保清障救援作业在保障司乘人员及清障救援服务人员人身安全的前提下有序进行。
二是强化清障救援廉洁监管。严格按照《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规范全省高速公路车辆救援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文件要求,严格落实清障救援工作制度,严格管控清障救援收费和补贴,强化清障救援廉洁从业监督管理,从根源上杜绝监管不力、责任不明、数据异常、车型判断不准等问题出现,确保清障救援各项工作合规合据、有序高效。
三是强化清障救援时效监管。通过“云+高速路产勤务系统”实时监管清障救援作业时效,对照工作要求,确保清障救援出动率、到达率、1小时抢通率达到90%以上(即白天5分钟、夜间10分钟内出动、30分钟到达现场)。结合辖区自身特点不断完善清障救援工作方案,合理布设救援点位、加大装备和人员投入,严防事故处置不当、清障救援时间过长等类似情况发生,确保“4+2”路段平均清障救援时间原则上不超过2小时,其他路段清障救援时间原则上不超过1.5小时。
四是强化救援作业现场监管。加强对清障救援过程监管,执行救援作业“十不准”“十不吊”“十检查”“八不拖”等相关规定,严禁司乘人员乘坐清障车和拖曳车辆,督促清障救援企业适当增加人员转运车辆,规范设置清障救援作业区。开展救援作业必须由2名或以上人员同时上路,严禁单独实施清障救援服务。加强对辖区清障救援队伍救援情况进行现场监管,除特殊情况外,务必做到每一起清障救援都要现场监管。(郑州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