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港集团成功获批减免城镇土地使用税

    为有效缓解集团资金压力,降低企业税负,公路港集团今年上半年按照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财产行为税困难性减免的有关政策规定,积极递交了2009年度和2010年度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申请, 并于12月27日,成功通过河南省地方税务局审批,此次减免城镇土地使用税200余万元。
    公路港集团自成立来高度重视税收统筹工作,通过紧盯税收政策,合理统筹规划税收方式等措施,多方争取税收减免,成立短短两年时间实现减免税收共计400多万元,有效节约了经营资金,促进了集团经营发展。(公路港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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