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公路交通应急装备物资储备工作启动相对较晚,储备基础比较薄弱。目前,各省(直辖市、自治区)交通主管部门结合交通战备物资储备,主要依托公路养护部门,加强了公路抢通应急装备和物资保障能力建设,储备了一定数量的机械设备和应急物资,在公路突发事件应急抢险保通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我国公路交通应急装备物资储备现状
●现有储备以常用物资和工程机械设备为主,区域间种类有所不同;
●实物储备、协议储备和生产能力储备相结合,储备方式多种多样;
●各地对应急装备物资储备重视程度不断提高,储备体系建设已经起步;
●地方在储备中心(库)运营管理中探索出了一套有效的管理模式。
公路交通应急装备物资储备存在的主要问题
● 专业机械设备储备不足,分布不合理;
●应急处置所需物资和通讯设备储备不足;
●公路抗灾抢险保通专业能力薄弱,应急培训与演练不足。
公路交通应急工作面临的形势
●自然灾害频发,公路抢险保通的任务日趋繁重;
●事故灾难增多,公路应急处置的难度越来越大;
●社会形势复杂,对公路设施安全要求日益提高。
公路交通应急装备物资储备体系构建设想
根据《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公路交通突发事件的应急响应级别分为Ⅰ级、Ⅱ级、Ⅲ级、Ⅳ级,各级突发事件应急响应对公路交通应急装备物资储备的需求也有所不同。因此,根据各级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响应的事权划分及其对应急物资和装备的需求,未来我国公路交通应急装备物资储备体系由部、省、市三级公路交通应急装备物资储备中心(点)构成。
区域性应急装备物资储备中心定位
国家应急物资储备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交通运输
应急体系的主要力量,国家区域性公路交通应急装备物资储备基地和专业培训演练基地,为区域内特别重大公路交通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提供设备专业、先进适用、规模适当、布局合理的应急装备和物资,并具备快速应急出动和处置能力,在公路交通应急处置中发挥突击队和先遣队作用。
区域性应急装备物资储备中心布局基本原则
●平战结合,以战为主;
●适应需求,合理布局;
●规模适当,科学管理;
●部省共建,协调联动;
●统一规划,分步实施。
区域性应急装备物资储备中心建设目标通过3至5年的努力,力争到“十二五”末建成布局合理、规模适当、功能完善、能力充分、管理高效的国家区域性公路交通应急装备物资储备中心网络,基本满足特别重大公路突发事件(Ⅰ级)的应急处置对装备物资的要求。同时结合省级和市级公路交通应急装备物资储备中心(库)建设,初步形成部、省、市三级公路交通应急装备物资储备体系,满足各类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对应急装备物资的需求。
区域性应急装备物资储备中心布局总体思路
首先根据我国公路交通突发事件的类型和分布规律,确定公路应急事件发生的重点区域,再结合公路网布局、自然地理区位以及重大公路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要求,科学划分储备中心覆盖范围,得到初步布局方案,进而考虑武警交通部队等其他公路交通应急装备物资储备的分布,按照储备中心建设的自然地理、交通区位等条件,以及覆盖区域内中心拟建省份建设实施的可行性,综合确定国家区域性公路交通应急装备物资储备中心的选址。与此同时,根据公路突发事件的类型及其对装备和装备物资的需求,提出应急装备、物资的配置要求。
区域性应急装备物资储备中心布局方案
依据国家高速公路等全国干线公路分布情况,考虑区域的公路突发事件的分布规律、特点和频率、自然地理、人口分布以及合理服务范围等影响因素,结合武警交通部队的基本部署和应急装备分布情况,考虑中心建设选择的交通条件,按照辐射范围400至500 公里的要求,确保应急装备物资调用的时效性和覆盖区域的合理性,本着“统筹考虑、合理布局、规模适当、分工负责、有效衔接”的原则, “十二五”期间初步考虑拟在河北、吉林、黑龙江、浙江、山东、河南、湖南、广东、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等13 个省份建立区域性公路交通应急装备物资储备中心。
区域性应急装备物资储备中心建设模式
考虑到目前公路管理和投资体制实际情况,参考民政、水利以及海事救捞等部门关于救灾、防汛、船舶溢油等物资储备库建设模式,国家区域性公路交通应急装备物资储备中心采取“部省共建、以省为主”的模式进行,其中装备物资储备中心的征地、土建等基础设施(管理用房、仓库、演练场地及设施等)和配套设施建设由储备中心所在省份负责,在满足用地、功能要求的前提下,可以利用现有省级公路交通应急装备物资储备中心、交通战备物资储备库、物资站、公路养护中心等设施,进行必要的改造,有效利用资源,减少建设投资。交通运输部主要负责专业设备(主要包括大型公路抢通机械设备、专业抢险救援装备、应急通讯设备等)和部分应急装备物资的购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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