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淮安市楚州区公路站党总支原书记李国鹏受贿案剖析

    

     江苏省淮安市楚州区公路站党总支原书记李国鹏,长年摸爬滚打于建设一线,是抓质量、抓安全的行家里手。“只要有李国鹏把关,质量、安全肯定没问题”,大伙称其为交通工程的“质保专家”。
     然而,这位“质保专家”却未保住自身。20101125,楚州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决李国鹏利用职务之便,收受、索要他人贿赂17.1万元,判处其有期徒刑六年零六个月,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10万元。
     才不正用——
     为了“安全敛财不出事”,他琢磨出“三收三不收”原则用于指导受贿
     20002月,李国鹏出任区交通局综合计划科负责人,成了当地交通工程领域的红人。那时的他时常提醒自己“小心驶得万年船”,安全是交通工程的灵魂、是自己政治生命的基石,廉洁自律才能细水长流。他坚持不去娱乐场所,不沾不义之财。
     然而,在工作过程中,打交道的工程老板个个座驾高档、出手阔绰,李国鹏的内心发生了微妙的变化:我管工程、他们做工程,我出力、他们发财,我帮他们跑资金,协调解决各类矛盾,到头来他们挥金如土、我还是“月光族”,哪有这个理?
     当时的楚州区城市建设快速发展,建设工程量随之水涨船高,政府一时没有那么雄厚的财力支撑遍地开花的工程,于是引入民间资本,采用全垫资模式解决资金短缺问题。工程承建单位必须全资垫付工程款,待工程竣工验收后可结算三成到四成,余款在三年内方能结清。
     每过一段时间,政府都要把有限资金拨付到区交通局。于是,李国鹏成了那些垫资企业费尽心思、争相拉拢的对象。
     2002年,江苏省某建设集团来到楚州发展。楚州分公司负责人张建国已耳闻李国鹏的谨慎。为让李国鹏接受贿赂,张建国于当年春节以小额现金“投石问路”,并巧使三寸不烂之舌:“按公司惯例,每年春节都要为关心公司发展的人准备一份年礼。公司进驻楚州市场以来,得到各方关心,您关爱尤佳,总公司领导都知道您的为人,特地派我们来拜访您。2000元这么点钱纯粹表个心意。”一席话把李国鹏说得感慨万千。
     就这样,李国鹏忐忑不安地第一次收下了别人送的钱。此后很长一段时间,李国鹏是在担惊受怕中度过的。
     然而,心态失衡的李国鹏没有及时回头,而是开始琢磨如何“安全敛财不出事”。
     李国鹏琢磨着,收生人的钱,谁知他会不会告发你?桥梁垮了出了事牵扯出的人谁能跑得掉?在提拔这个特殊时期收钱,那不是睁着眼往枪口上撞,自断前程吗?
     于是,他慢慢琢磨出了“三收三不收”原则用于指导受贿:感觉可靠的收、关系生疏的不收,道路工程的收、桥梁工程的不收,互利共赢收、特殊时期不收。
     钟摆受贿——
     按照自己琢磨出的原则,他时拒时收、边收边退
     在“三收三不收”原则指导下,李国鹏时拒时收、边收边退,进行着钟摆式受贿。
     20034月,李国鹏因买房缺钱,想到了财大气粗的张建国,提出借5万元,张建国满口答应。20045月,李国鹏还了1万元。同年10月,张建国对李国鹏明确表示:“咱弟兄两个,就别再提还钱这事了,否则就是见外。”李国鹏微笑颔首,直至案发也未归还余下的4万元。
     某市政公司每年都在楚州承接大量工程,李国鹏在质量监管、工程款拨付、矛盾协调解决等方面对其关照颇多。与此同时,李国鹏认为市政公司是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用的是“公家钱”,犯不着跟这种“安全钱”作对。2002年、2003年春节,分别收受对方贿赂5000元。2004年到2007年的每年春节,都坦然笑纳3000元。
     按照自己琢磨出的原则,李国鹏能收的都收,不能收的坚决不收。
     有段时间,各地桥梁质量事故报道不断见诸报端。“质保专家”李国鹏深知桥梁工程大意不得,出事就是大事,不能掉以轻心。“牵扯到桥梁工程的钱,坚决不要”。2009年中秋节、2010年春节,张建国为感谢李国鹏在近亿元的某桥梁工程中关照颇多,两次送去厚厚一沓钞票,李国鹏看都没看当即退回。
     2010年春节,工程老板余之成为感谢李国鹏在某省道工程中的关照,捧上了“感谢费”2万元,李国鹏当时收下了。但考虑到承建路段有桥梁工程,李国鹏还是于次日将钱退还。
     20071月,李国鹏的好朋友范伟记被检察院立案侦查。同道中人出事,李国鹏犹如看到自身下场。在这个特殊时期,他决定“花钱消灾”,于当年春节期间退贿4.8万元,其中包括烟酒折价款0.4万元。
     20065月,对于李国鹏来说也是特殊时期,正值组织对其担任副站长进行考察之际。为不让斑斑劣迹影响自己当上副站长,李国鹏向四名行贿人退款10.7万元。时隔不久,李国鹏顺利晋升副站长,贪心的他不禁悔意迭生,觉得退多了。2008年底,组织拟提拔其担任党总支书记时,他只象征性地退贿0.8万元。
     自身难保——
     从受贿到索贿,他最终坠入犯罪的深渊
     后来的李国鹏,不仅送来的收了,甚至开始伸手索要,只要他认为是“安全”的,他就无所顾忌了。
     200812月的一天,李国鹏在某工地碰见了某市政公司负责人龚加财,开门见山道:“买房子把几年的积蓄都花光了,最近打算搬家,可惜还缺套家具,你能否赞助点?”龚加财当即安排手下陪其直奔家具城,为其早已相中的家具埋单2.28万元。事后李国鹏觉得数额较大,又找机会退还了7800元。
     20104月的一天,李国鹏和几个朋友在茶楼打牌,觉得身上现钞不多、底气不足,于是打电话给曾经关照颇多的某公司老板路玉贵,让其送点现金来。十分钟后,路玉贵便送来了3000元。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李国鹏最终为他的贪婪付出了沉重的代价。
     20108月,李国鹏因涉嫌受贿被依法逮捕。20101125,楚州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决李国鹏利用职务之便,收受、索要他人贿赂17.1万元,判处其有期徒刑六年零六个月,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10万元。(注:文中姓名除李国鹏外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