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对路政部门送达的《路产维修通知书》实地核查,逐一核对工程数量、桩号点位、损毁程度,确保《路产维修通知书》与实际数量相符合。
二是路产修复时,由路政、养护部门联合对施工现场安全警示、工程进度、施工流程、施工数量等情况进行监管,不合符施工管理规定的立即撤场整改。
三是进一步理顺路产维护、维修程序,将接受维修单、实地核查、现场监管等程序责任到人,维修经费和施工质量做到公开、透明。
四是路产修复结束后,路政、养护部门联合进行验收,对施工质量和工艺不达标的,限时整改,确保路产修复到位。(高发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