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郝俊琴等5名同志任职的批复
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郝俊琴同志任职的请示》(豫高股〔2010〕354号)、《关于芦文谦等同志职务调整的请示》(豫高股〔2010〕363号)收悉,同意:
郝俊琴同志任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经营部副经理(机关中层正职待遇);
芦文谦同志任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大桥分公司副总经理;
王刚同志任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平顶山分公司副总经理;
张玉芬同志任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商丘分公司副总经理;
孙鹤同志任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郑新黄河大桥分公司副总经理。
以上5名同志均比照正科级管理。
二〇一〇年十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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