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1日,交通运输部安委办发出通知,决定4月至12月开展公路水运工程“防坍塌、防坠落、反三违”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努力实现今年坍塌和高处坠落事故持续下降,较大事故明显下降,重特大事故实行“零控制”。
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分企业自查、管理部门督促检查、全面总结三个阶段实施,按照“四不两直”(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和接待,直插基层、直奔现场)的方式,加大对重点项目和重点企业的突击检查力度,建立隐患排查档案,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突出现场、盯住隐患,严查真改、深化整治,不留死角。重点预防围堰施工、桥梁挂篮施工、隧道施工以及各类起重机械、支架脚手架和大型模板支撑体系等作业环节或设备设施可能引发的坍塌事故;临边、洞口、水上、高处等作业环节或场所可能引发的高处坠落事故。重点治理人为因素可能导致发生事故险情和事故的行为。
相关链接:
交通运输部2013年6月至12月开展高速公路和大型水运工程“防坍塌、防坠落、反三违”专项整治活动,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夯实企业安全生产“双基”,提高施工安全标准化水平,全面推进“平安工地”建设常态化,治理纠正各类“三违”行为。
专项整治范围包括全国范围内在建的高速公路和大型水运工程项目。
重点预防以下作业环节或设备设施可能引发的坍塌事故:深基坑或围堰的开挖与支护;梁板等大型预制构件的吊装及固定;桥梁挂篮施工,跨线桥施工;隧道掌子面与洞口开挖,锚杆与拱架施工,初期支护与二衬浇筑;施工现场使用的各类起重机械、满堂支架、脚手架和大型模板支撑体系。
重点预防以下作业环节或场所可能引发的高处坠落事故:起重机械、支架脚手架、模板体系及外用电梯的安装拆除作业;临边、洞口、水上作业;各类登高作业及人员上下通道。
重点治理以下 “三违”行为: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设备“定人定机定岗定责”等制度不健全或落实不到位;危险性较大工程未制定专项施工方案、方案未经审批或不按方案施工;特种设备、钢管扣件未经检验合格投入使用;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作业人员未经三级教育培训或培训流于形式;现场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组织施工;作业人员个人安全防护不到位上岗作业;违规使用吊机运载人员;违规运输、储存和使用民爆物品;吊装与安装拆除作业无专业人员指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