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集团纪委下发《关于加强2011年元旦、春节期间廉洁自律工作的通知》,对加强元旦、春节期间廉洁自律工作提出要求。一是要切实改进作风,严格执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游山玩水和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收受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严禁以赌博和交易等形式收受财物,严禁利用婚丧嫁娶等事宜收钱敛财,严禁违反规定使用公车旅游或接送学生,严禁违规突击花钱、滥发钱物等,把有限的资金和资源用于解决职工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二是要加强教育,营造良好氛围。要有针对性地开展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岗位教育,增强党员干部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的自觉性,努力营造崇尚廉洁、以贪为耻的良好氛围。三是要严格监督检查,认真查处各种违规违纪行为。各单位主要领导要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严格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要求,作出表率、表明态度、拿出办法、务求实效,坚决杜绝虚与委蛇、敷衍塞责。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格执行纪律,对违反有关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的,要公开通报。(纪检监察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