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集团纪委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落实领导人员廉洁自律有关要求的通知》,就2011年春节期间领导人员廉洁自律工作进行再部署。一是不准收受下属单位或个人馈送的实物、提货卡、购物券、购物卡、现金等“慰问品”;二是不准向集团各级领导和工作人员馈送实物、提货卡、购物券、购物卡、现金等“慰问品”;三是所属单位不准以向集团送“慰问品”为由,用公款购买提货卡、购物券、购物卡、现金等“慰问品”;四是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加强监督,对违反规定的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将先予免职,再进一步按规定给予党政纪处分。 (纪检监察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