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党委全面完成2023年第三轮巡察现场反馈工作

2月27日,集团党委全面完成2023年第三轮巡察现场反馈工作。集团党委四个巡察组分赴各被巡察单位驻地,对2023年第三轮11家被巡察单位进行“一对一”现场反馈,各巡察组现场反馈巡察意见并提出工作要求,被巡察单位负责人作表态发言。

集团巡察反馈意见指出:一是集团党委高度重视巡察反馈工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工作汇报,并于现场反馈前先期组织召开集中反馈会,会上对落实管党治党责任、抓好巡察问题整改提出了明确要求和更高标准。二是各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要认真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党支部书记要履行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其他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抓好分管领域的巡察整改工作,以实际行动践行“两个维护”,以整改成效体现忠诚担当。三是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细化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精准把握节点、持续全面加压,以强有力的措施确保巡察整改落到实处。四是要强化成果运用,持续提升巡察整改质效,各被巡察单位要结合集团第二次党代会精神,立足长远发展,注重标本兼治,真正做深、做实、做细巡察整改工作,以高质量整改助推集团项目高质量发展。

各被巡察单位负责人作表态发言,表示将不折不扣抓好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严格按照集团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的时间节点,逐条明确整改时限、逐项落实目标责任,实行台账化管理,确保巡察组反馈意见事事有着落、有回音、见成效,切实把整改过程转化为解决问题、推动工作、促进发展的过程。(党委巡察工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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